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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方式]《湖北省特种设备乙类检验机构核准细则》 政策解读

来  源 :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解读单位:

发布日期: 2026年01月30日 解读方式: 文字方式

名  称: [文字方式]《湖北省特种设备乙类检验机构核准细则》 政策解读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相关文件: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湖北省特种设备乙类检验机构核准细则》的通知

现将《湖北省特种设备乙类检验机构核准细则》(以下简称《核准细则》)作如下政策解读。

制定的背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从事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工作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当经过核准方可从事检验、检测工作。

2021年11月30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41号公告),授权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实施甲类检验机构B1级(市场监管总局负责核准的机构除外)、甲类检验机构B2级、乙类检验机构、丙类检验机构等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

2021年12月8日,市场监管总局布《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规则》(TSG Z7001-2021)(2021年第42号公告),明确了特种设备甲类、丙类检机构的核准要求,要求“省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应当参照《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规则》,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本省乙类检验机构的核准细则”。

2022年2月,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有关事项的通知》(市监特设发〔2022〕13号),要求“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新《核准规则》附件E的要求,制定本省乙类检验机构的核准细则并向社会公布后方可实施。”

2025年2月,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规则(第1号修改单)》,对《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规则》(TSG Z7001-2021)进行修订。

制定的原则

一是坚持依法依规。《核准细则》的制定是依据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和《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41号公告)、《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有关事项的通知》(市监特设发〔2022〕13号),在《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规则》(TSG Z7001-2021)及其第1号修改单的框架下制定的,基本思路与母规则保持一致。

二是坚持结合实际。在制定《核准细则》过程中,充分调研了解了我省系统内检验机构的实际状况和意见建议,对特种设备乙类检验机构核准条件中检验人员和设备要求作出具体规定,既有利于省系统内检验机构的平稳过渡,也有利于其发展。

三是坚持公益保障。依据《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规则》(TSG Z7001-2021)规定,乙类检验机构是具有公益性事业单位法人资格,由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的负有特种设备安全保障职责的检验机构,在当地承担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工作,为属地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提供支持保障和技术支撑。突出了特种设备乙类检验机构的公益性和保障性。

、主要内容

本细则共分为四章二十六、三个附件。包总则、核准条件、核准程序和要求、附则、附件。    

(一)总则,共5条。主要包括制定目的、依据适用范围。明确了特种设备乙类检验机构定义核准实施主体、核准范围、证书及有效期等。

(二)核准条件,共16条主要包括申请单位的条件共享规则,应具有的技术人员条件、检验检测人员条件、场地及检验设备条件,应具备的质量管理、信息化管理及检验能力,业绩、检验相关资料保存期限、需承担的保障义务等。

(三)核准程序和要求,共3条。主要包括申请、受理、鉴定评审、审查和发证等在实施过程中的要求。

(四)附则,共2条。规定了细则的解释权限及实施日期。

(五)附件,共3个。明确了特种设备乙类检验机构核准项目分类、各核准项目所需检验检测人员及检验设备配


相关文档: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湖北省特种设备乙类检验机构核准细则》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