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1337207/2023-18165 文       号 : 咸市监发〔2023〕39号
主题分类: 标准;其他 发文单位: 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名       称: 关于印发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试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年06月25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3年06月19日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市局各科室、所属单位:
为了规范全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行为,保障全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结合咸宁市场监管实际,市局研究制定了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试行)(含《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指南(试行)》和《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有关问题,请及时向市局政策法规和督察科反映。
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