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为保障我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的合法性、科学性、规范性和统一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规章规定,结合实际,咸宁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制定了《咸宁市商品过度包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5版)》。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可以参照本细则实施。
附件:咸宁市商品过度包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5版)
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17日
附件:咸宁市商品过度包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5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