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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示 (2025年第23期)

来源: 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5-12-1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为保障我市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开展了“你点我检”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抽检工作。对饼干、餐饮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豆制品、糕点、粮食加工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0150批次食品进行抽检。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42批次,不合格样品8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抽检饼干1批次;餐饮食品20批次,不合格3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3批次;调味品15批次;豆制品4批次;糕点2批次;粮食加工品15批次;乳制品4批次;食用农产品76批次,不合格5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0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1.嘉鱼县幺米幺米幼儿园使用的消毒碗(消毒日期:2025-09-22),检测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0.00900mg/100cm²(标准为不得检出)。

2.通城县科达寄宿初中使用的消毒碗(消毒日期:2025-09-22),检测出大肠菌群(标准为不得检出),不符合标准;消毒筷子消毒日期:2025-09-22),检测出大肠菌群(标准为不得检出)。

3.崇阳县白霓镇中学使用的螺丝椒(辣椒)(生产日期:2025-09-24),检测出呋虫胺含量0.704mg/kg(标准为≤0.5mg/kg)。

4.崇阳县幼儿园使用鸡蛋生产日期:2025-09-22),检测出甲硝唑含量311µg/kg(标准为不得检出)

5.崇阳县甜甜蜜购物中心销售的毛芹(生产日期:2025-09-26),检测出毒死蜱含量0.55mg/kg(标准为0.05mg/kg)。

6.高新麦盟蔬果鲜生谭惠路店销售的铁棍山药(生产日期:2025-09-28),检测出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含量1.73mg/kg(标准为0.3mg/kg),超过标准;销售的香蕉(生产日期:2025-09-29),检测出腈苯唑含量0.15mg/kg(标准为0.05mg/kg),超过标准。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2025年11月)-1.docx

      附件2.食品抽检不合格-202511-1.xls

      附件3.食品抽检合格-202511-1.xls


                          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