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2025年湖北咸宁市网络抽检工作,对咸宁市的饼干、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方便食品、糕点、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糖果制品、饮料14大类食品340批次样品开展监督抽检。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40批次,不合格样品0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具体情况汇总如下:
本次抽检饼干30批次、餐饮食品50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30批次、方便食品25批次、糕点20批次、粮食加工品5批次、肉制品40批次、食用农产品20批次、蔬菜制品20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20批次、水产制品10批次、水果制品40批次、糖果制品20批次、饮料10批次。未发现不合格样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