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你点鄂检”进景区专项监督抽检工作,现将抽检信息公示如下:
一、抽检总体情况
本次抽检的食品种类包括饮料、饼干、冷冻饮品、蔬菜制品、水产制品、糕点、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8个食品大类55批次食品,检验项目详见附件1。其中检验项目合格样品55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二、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涉及本市生产经营企业的,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要求辖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督促生产经营者立即封存、下架和召回不合格产品,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经营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