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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示 (2024年第8期)

来源: 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4-11-0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组织对咸宁市辖区的餐饮食品、调味品、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共6类食品100批次进行监督抽检。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93批次,不合格样品7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具体情况汇总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抽检餐饮食品31批次,不合格6批次;调味品6批次,不合格0批次;酒类24批次,不合格0批次;粮食加工品29批次,不合格1批次;肉制品2批次,不合格0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8批次,不合格0批次(具体信息详见附件)。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咸宁市好客多商贸有限公司购进、钟朝珍个体工商户生产的河粉(米粉)(购进日期:2024-06-04),检测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含量0.162g/kg,(标准为不得使用)超过标准。

(二)崇阳县碗碗香餐饮店自行消毒的餐饮具:白碗(自行消毒)(消毒日期:2024-06-12),检测出大肠菌群,(标准为不得检出)超过标准。

(三)崇阳县碗碗香餐饮店自行消毒的餐饮具:花碗(自行消毒)(消毒日期:2024-06-12),检测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含量 0.043mg/100cm²及大肠菌群,(标准均为不得检出)超过标准。

(四)个体工商户丁道天自行消毒的餐饮具:青花瓷碗(自行消毒)(消毒日期:2024-06-14),检测出大肠菌群(标准为不得检出)超过标准。

(五)个体工商户丁道天自行消毒的餐饮具:白底黄碗(自行消毒)(消毒日期:2024-06-14),检测出大肠菌群(标准为不得检出)超过标准。

(六)个体工商户谢端明自行消毒的餐饮具:白碗(自行消毒)(消毒日期:2024-06-14),检测出大肠菌群(标准为不得检出)超过标准

(七)个体工商户谢端明自行消毒的餐饮具:花碗(自行消毒)(消毒日期:2024-06-14),检测出大肠菌群(标准为不得检出)超过标准。

三、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涉及本市生产经营企业的,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辖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督促生产经营者立即封存、下架和召回不合格产品,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经营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2024年09月).doc

附件2.食品抽检合格-202409.xls

附件3.食品抽检不合格-202409.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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