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咸宁市局近期组织开展了中秋节节前食品专项抽检工作,对咸宁市温泉城区及城乡结合部的。现将抽检信息公示如下:
一、总体情况:本次公布的包括粮食加工品、罐头、茶叶及相关制品、蔬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豆制品、餐饮食品共7大类食品98批次。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97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抽检粮食加工品9批次、罐头3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6批次、蔬菜制品26批次,不合格1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0批次、豆制品10批次、餐饮食品34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信息详见附件3。检验项目见附件1。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咸安区好客多生活超市购进的农家干盐菜(梅干菜)(购进日期:2024-08-05),检测出铅(以Pb计)含量1.99mg/100g,(标准为≤0.8mg/kg)超过限量值。
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