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根据《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燃气用具、液化石油气共25个批次开展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抽查判定依据详见《湖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3年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家用燃气灶具5批次(其中有3个批次不合格)、燃气用具连接用软管5批次(其中有2个批次不合格)、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阀5批次(其中有3个批次不合格)、可燃气体探测器6批次(全部合格)、液化石油气4批次(全部合格)。具体信息详见附件。
附件:1.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统计表
2.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统计表
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