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根据《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钢筋、人造板、水泥等11种产品共150个批次开展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抽查判定依据详见《咸宁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钢筋12批次、人造板41批次、水泥13批次、水泥包装袋9批次、塑料编织袋17批次、塑料购物袋9批次、商品煤2批次、农用薄膜1批次、建筑墙体材料(砖、砌块类)30批次、化肥12批次、沐浴温泉水4批次,全部合格。具体信息详见附件。
附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统计表
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