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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范本》规范直播生态 助力地方优品扬帆远航

来源: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6-01-21

湖北省内首个直播带货专项合同示范文本在咸宁落地。1月9日,咸宁市市场监管局印发《咸宁市直播带货合同范本(试行)》,作为国家相关监管办法实施后地方首个针对性文本,该范本于1月15日起全市试行,为“总部在外、生态在内”的平台经济提供治理方案,推动咸宁直播电商迈入规范化发展新阶段。

直播电商已成为咸宁特色产业出圈的重要载体。赤壁青砖茶、通城茶油、嘉鱼蔬菜等“咸宁优品”通过直播间走向全国,产业规模持续壮大。2024年,全市直播网络零售额达14.66亿元,位列全省第四,累计直播超10.8万场,吸引9235.91万人次观看;2025年“双十一”期间,直播电商网络零售额突破2.09亿元,零售量541.20万件。预计2025年全市网络零售额将达80亿元,直播带货占比超三成,带动2000余家本地商户、500余名乡村主播就业增收。

然而,行业快速发展中,虚假宣传、质量存疑、权责纠纷等问题逐渐显现。尤其面对“平台在外、生态在内”的特征,供货方与主播间权责模糊导致消费者维权难、监管溯源难,制约了“咸宁优品”品牌公信力提升。咸宁市市场监管局聚焦痛点,立足本地化治理需求,出台该合同范本。

范本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围绕“厘清主体、明确义务、防控风险、保障权益”四大核心,设置14条关键条款。其亮点鲜明:一是精准界定“商品销售者”与“推广服务提供者”法律关系,确立“谁卖货、谁负责”原则,破解责任转嫁难题;二是直击行业痛点,针对虚假宣传、结算拖延等问题设置赔偿机制与30日付款期限等刚性条款;三是融入本地产业特色,适配农特产品推广场景,推行灵活合作模式,降低中小农户参与门槛。

目前,该范本已通过咸宁市市场监管局官网、电子商务(直播)协会等平台公开发布。下一步,将联合多部门开展合规培训、示范签约等活动,推动范本在重点产业带、直播产业园落地。试行半年内将建立动态反馈机制,吸纳意见优化文本后向全省推广。

咸宁市市场监管局将以范本施行为契机,构建多元共治格局,规范直播电商全链条管理,让“咸宁制造”“咸宁味道”在法治化环境中拓展市场,为县域直播电商高质量发展贡献可复制的“咸宁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