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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咸宁市2022年儿童和学生用品质量安全守护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2-04-28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市局高新分局、执法支队及各相关科室:

现将《咸宁2022年儿童和学生用品质量安全守护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24日


咸宁市2022年儿童和学生用品质量安全守护行动实施方案

巩固和深化前期儿童和学生安全守护行动工作成果,进一步夯实儿童和学生用品质量安全线,消除和降低儿童和学生用品质量安全风险,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持续深入开展儿童和学生用品质量安全守护行动突出与青少年儿童健康成长密切相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高度关注的儿童玩具、学生文具、儿童服装、儿童口罩、婴童用品等产品,充分发挥市场综合监管和综合执法优势,摸清重点儿童和学生用品的生产企业底数和行业质量安全状况,持续开展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有效防范化解系统性、区域性风险,进一步夯实儿童和学生用品质量安全保障线,让儿童、学生穿得称心、用得舒心、玩得开心。

二、工作重点

(一)突出儿童玩具。重点抽查新型解压玩具、磁性玩具等有危险玩具,以及塑胶玩具、金属玩具、弹射玩具、娃娃玩具、电玩具、童车等列入CCC认证目录的产品,重点检测增塑剂、可迁移元素超标等化学项目和边缘尖端等物理项目,以及适用年龄、警告标识等标识说明。依法查处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未经认证擅自出厂销售的玩具、“三无”及假冒伪劣玩具。

(二)突出学生文具。重点检查记号笔、中性和油性圆珠笔及替芯等书写类文具,水彩笔、彩泥、蜡笔、油画棒、指画颜料等美术类文具,固体胶、液体胶、学生白胶等胶粘类文具,橡皮擦、涂改液等修正类文具,以及课业簿册等。重点检测丙烯酰胺含量、领苯二甲酸脂类增塑剂、苯系物、游离甲醛超标等化学性危害。重点查处不符合强制性标准、“三无”及假冒伪劣文具。

(三)突出儿童服装、儿童口罩产品。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为抓手,重点抽查消费者投诉、三年内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生产、销售的产品。儿童服装重点检测甲醛、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等安全性能指标。儿童口罩重点检测过滤效率、防护效果、呼吸阻力等关键项目。

(四)突出婴童用品。重点检查奶瓶、奶嘴等婴童喂养用品生产企业,严厉查处使用禁限用原料、制假掺假等制造窝点。开展儿童推车、婴儿倾斜睡床、电动摇椅、奶嘴、儿童餐具、儿童爬行垫等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及时发现安全隐患。

三、工作措施

(一)摸清基本情况。摸清辖区内儿童玩具、学生文具、口罩、婴童用品等产品的生产企业数量及信息,湖北省纤维检验局咸宁分局要摸清辖区内儿童服装、校服产品的生产企业数量及信息,按要求汇总上报;依托技术机构、行业协会等,结合历年消费者投诉、媒体报道、舆情监测、监管执法数据等,对4类重点产品逐类分析辖区内的质量安全状况,提出针对性工作措施。(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局市局高新分局、质量科,湖北省纤维检验局咸宁分局)

(二)开展儿童和学生用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重点从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的小企业、小作坊、学校周边商铺、批发集贸市场及网络电商抽取样品,突出对安全指标开展检测。对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第一时间通知企业立即停止生产或销售该类产品,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严防不合格产品流入学生、儿童手中。及时开展不合格产品后处理,责令企业限期整改,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及时组织整改复查。(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局市局高新分局、执法支队、抽检科、质量科、执法监督科)

(三)开展生产领域专项治理。将辖区内的儿童玩具、学生文具、儿童服装、儿童口罩、婴童用品等产品作为重点检查事项,对生产企业加强日常监管和隐患排查。重点查看原材料进货记录和检验报告等,检查原材料是否合规;严厉查处违法违规使用回收废塑料和劣质原材料加工生产玩具产品的行为,依法查封、扣押和销毁涉案产品。(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局市局高新分局、执法支队、质量科、执法监督科)

(四)突出重点薄弱环节加强专项治理。加强对校园周边商店、文具和玩具批发市场、校服销售门店等经营场所,以及农村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等质量安全问题高发多发区域的监管。重点检查标签标识、进销货台账等,对发现的“三无”产品和标签标识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产品,责令经营者立即下架、停止销售;对属于CCC认证目录但未认证的产品、假冒伪劣产品,及时查封、扣押,并没收和全部销毁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隐患的假冒伪劣产品,同时追踪溯源,清理生产源头,铲除销售网络,依法查处无证照生产经营的“黑作坊”“黑窝点”;对进销货台账缺失或者不规范的,督促经营者建立完善进销台账和索证索票制度。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相关企业行政处罚信息,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震慑不法经营者。(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局,市局高新分局、执法支队、信用监管科、计量认证科、质量科、执法监督科)

(五)开展电子商务领域专项治理。督促电子商务平台加强新型解压玩具、磁性玩具、弹射玩具等危险玩具及“三无”学生文具、儿童服装、儿童口罩、婴童用品的自查自清;综合运用行政约谈、行政指导、行政处罚、宣传引导等手段,督促电子商务经营者特别是平台经营者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自觉规范经营行为。(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局,市局高新分局、网监科、抽检科、质量科、执法监督科)

(六)开展专项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知识宣传活动,如组织青少年儿童和家长进实验室、进企业参观学习,以及组织技术专家进校园,讲解质量安全知识,普及快速甄别优劣玩具、文具等产品的方式方法,提升消费者安全防范能力。及时向社会发布监督抽查结果,曝光典型案例,为消费者提供产品质量信息,引导消费者选择合格产品。及时发布质量安全风险警示,提醒消费者慎选慎购慎用。加强有关工作和活动的宣传发布,畅通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行动举报投诉电话,及时依法受理相关投诉举报,从快查处有关违法经营行为线索。(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局,市局高新分局、执法支队、质量科、执法监督科消保科、12315中心、法规宣传科,湖北省纤维检验局咸宁分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加强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行动的组织领导,结合本工作方案和当地实际,对当地重点产品、重点市场和重点区域进行排查梳理,适时开展其他儿童和学生用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各县(市、区)局、市局高新分局和湖北省纤维检验局咸宁分局要加强沟通、协作,针对一些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监管任务,要注重发挥专业机构的力量,会同技术机构联合检查。市局适时对各地儿童和学生用品质量安全守护行动工作情况开展督查。

(二)开展帮扶督导。各县(市、区)局和市局高新分局要帮扶企业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完善质量管理制度、增强质量意识。落实包容审慎监管和柔性执法清单,同时要严守“刚性执法”的原则底线,对故意制假售假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从严查处。

(三)及时报送信息。请各县(市、区)局、市局高新分局和湖北省纤维检验局咸宁分局于4月25日前报送生产企业信息统计表(见附件2);8月30日前分别报送工作情况统计表(见附件3),以及大案要案查办情况;12月1日前报送安全守护行动工作总结(包括整体情况、工作亮点、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安排,以及总体工作情况统计表)。


附件:1.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行动有关政策法规文件目录

2.重点儿童和学生用品生产企业信息统计表

3.儿童和学生用品质量安全守护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


附件1

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行动有关政策法规文件目录

序号

类别

名称

备注


1

法律法规

产品质量法



2

标准化法



3

电子商务法



4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5

反不正当竞争法



6

认证认可条例



7

部门规章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



8

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办法



9

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10

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



11

儿童玩具召回管理规定



12

规范性文件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童车类、电玩具类、塑胶玩具类、金属玩具类、弹射玩具类、娃娃玩具类


13

教育部 工商总局 质检总局 国家标准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教基一〔2015〕3号)



14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儿童用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市监质监〔2018〕71号)



15

强制性标准

玩具

GB 6675-2014 玩具安全

第1、2、3、4、11、12、13、14部分

16

GB 26387-2011 玩具安全 化学及类似活动的实验玩具


17

GB 19865-2005 电玩具的安全


18

GB 14746-2006 儿童自行车安全要求


19

GB 14747-2006 儿童三轮车安全要求


20

GB 14748-2006 儿童推车安全要求


21

GB 14749-2006 婴儿学步车安全要求


22

文具

GB 21027-2007 学生用品的安全通用要求


24

服装

GB 18401-2010 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


25

GB 18383-2007 絮用纤维制品通用技术要求


26

GB 31701-2015 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


附件2

重点儿童和学生用品生产企业信息统计表

产品名称:

序号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名称

企业地址

法定代表人姓名

电话号码

主营产品

备注

























































































注:
1. 产品名称填写玩具、文具、服装、口罩。
2. 主营产品填写企业主要生产经营的具体产品,如塑胶玩具、课业簿册

附件3

儿童和学生用品质量安全守护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序号

类别


单位


1

辖区内生产企业数量

玩具


文具


童车


儿童服装


儿童口罩


其他儿童用品


2

检查儿童用品生产企业


3

检查重点商超、批发市场


4

开展行政指导、行政约谈


5

开展宣传活动


6

查处假冒伪劣产品


7

查处“三无”产品


8

监督抽查情况

(抽查总批次数)

(不合格批次数)

9

风险监测情况

(监测总批次数)

(发现问题批次数)

10

缺陷召回情况

召回次数

召回数量

案件查处

立案数(件)

案值(万元)

结案数(件)

罚没款(万元)

11

无证无照生产经营行为案件





12

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行为案件





13

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行为案件





14

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的行政处罚信息条数





15

其他违法行为案件





注:填报数据为累计数据,查办的大案要案要报送案件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