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1月26日,记者从全市2021年度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动员部署会上获悉,2020年我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位居全省前列。
数据显示,2020咸宁市城区空气优良天数比例为94%,全省排名第四;PM10浓度均值为49μg/m3,全省排名第三;PM2.5浓度均值为30μg/m3,全省排名第三,大气污染防控工作交出亮丽成绩单。
各县市区2020年空气质量也持续向好,空气质量优良率从高到低分别为:赤壁市(94.2%)、崇阳县(94.2%)、通城县(93.8%)、咸安区(93.7%)、咸宁高新区(93.1%)、通山县(92.8%)、嘉鱼县(90.7%)。各县市区均完成2020年度空气质量改善目标考核任务要求。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人介绍,去年以来,我市统筹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和打赢蓝天保卫战,紧盯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任务,持续强化科学治污、精准治污、依法治污,全市空气质量持续好转,较好完成省定目标考核要求。
该负责人表示,2021年,我市将顺应人民群众所需所盼,着力谋划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程项目实施,推进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持续加强扬尘污染防治巡查监管,严控严管渣土运输车辆,强化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全面制止露天焚烧,全力打好蓝天保卫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