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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方案】市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第三届“个体工商户服务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4-08-30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市局高新分局,市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市直相关单位

《全届“个体工商户服务月”活动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1.全市第三届“个体工商户服务月”活动方案

2.全市第三届“个体工商户服务月”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

3.市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市直

相关单位名单



咸宁市扶持个体工商户人”联席会议办公室

( 代 章 )

2024830





附件1


届“个体工商户服务月”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的决策部署,切实提升个体工商户的发展质量和市场竞争力。根据《省市场监管局等十四部门关于印发全省第三届“个体工商户服务月”活动方案的通知》要求,市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联席会议决定开展全市第三届“个体工商户服务月”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活动目的

解决个体工商户在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提供精准帮扶,激发市场活力,促进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

二、活动时间

20249

三、活动内容

(一)政策宣传与解读。汇总梳理涉及个体工商户的政策措施,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渠道进行广泛宣传,帮助个体工商户了解并享受相关政策。

(二)分型分类帮扶。根据个体工商户的经营特点和实际需求,进行分类帮扶,特别是加强对“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的专项培育和政策支持。

(三)走访调研。通过上门访谈、集中座谈、调查问卷等方式,深入了解个体工商户的生存发展现状和突出问题,形成分析报告,为政策制定提供参考。

(四)服务对接。举办用工对接会、银商对接会等活动,畅通招工用工渠道,解决个体工商户的融资需求。

(五)党建引领。发挥各级“小个专”党委、党建工作指导站的作用,为个体工商户提供政策、法律、服务等方面的支持和帮助。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局,各相关单位要在地方党委、政府领导下,依托个体工商户联席会议工作机制,明确任务分工、细化工作措施,以省级各部门确定的主要活动为基础,结合实际,增加具有地方特色的活动内容。注重发挥各级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协会、行业协会和商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推动“服务月”活动走深走实。

(二)及时总结成果。各县(市、区)局,各相关单位要在“服务月”活动结束后,及时总结活动开展情况,提炼总结典型案例、工作成效、亮点、经验做法和意见建议,于1012日前将《全市第三届“个体工商户服务月”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见附件 1)随总结报告(含典型案例)一并报送市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

联系人:陈海峰,电话:15807248268,邮箱:1076635981@qq.com


附件2


第三届“个体工商户服务月”活动

开展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序号

项 目

数 据

1

服务月”活动市级参与部门

( )个

2

开展线上线下专题宣传活动

( )场次

参与人数

( )人

发放各类宣传材料

( )份

3

召开个体工商户座谈会

( )场

参与个体工商户

( )户

4

走访个体工商户

( )户

5

收集整理个体工商户反馈的意见建议

( )条

协调解决个体工商户问题诉求和实际困难

( )个

6

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

( )人次

7

共编发各类宣传报道

( )篇

其中省级媒体/中央级媒体报道数量

( )篇/( )篇

8

向各级地方党委、政府报送个体工商户发展情况、信息

( )篇

填表说明:1.本表格数据除另有注明外,均填写各级相关数据之和;

2.相关统计数据截止到20241018日。


附件3


市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名单


联席会议由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住更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税务局、市人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咸宁分局等12个部门组成,市市场监管局为牵头单位。





市直相关单位名单


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宁分行、湖北咸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宁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