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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咸宁市知识产权“十四五”规划 (送审稿)》编制情况的说明

来源: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2-04-07


一、《规划》编制背景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是我市推进疫后重振、奋力谱写高质量发展新篇章的第一个五年,更是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的战略机遇期。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安排,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强国战略和创新驱动战略,根据《湖北省知识产权“十四五”规划》和《咸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要求,同时结合“十三五”期间,针对知识产权存在的创造能力不足、转化效益不足、公共服务不完善等问题,编制《咸宁市知识产权“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二、《规划》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2.《湖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3.《咸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4.《湖北省知识产权“十四五”规划》;

5.2022年咸宁市政府工作报告等文件。

三、《规划》主要内容

《规划》共分六个部分。

第一部分:发展基础与机遇挑战。主要分析发展基础、面临形势、机遇与挑战。

第二部分: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明确咸宁市“十四五”期间知识产权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历次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强国战略,以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为主线,持续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创新,大力推进以需求为导向的高质量创造与高效益运用,不断强化知识产权管理、服务、开放合作,着力提高知识产权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为加快建设特色产业增长极、转型发展示范区、自然生态公园城市,奋力谱写新时代咸宁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强大知识产权支撑。坚持以下四原则:坚持质量优先、坚持区域统筹坚持产业引领、坚持环境优化。

第三部分:“十四五”发展目标。明确咸宁市“十四五”期间知识产权发展的总体目标和具体目标。到2025年,全市知识产权创造质量、保护效果、运用效益、管理水平、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企业运用和保护知识产权能力显著增强,知识产权对经济、社会、产业发展的贡献更加明显,为建设特色产业增长极、转型发展示范区、自然生态公园城市贡献知识产权力量。努力实现四个提升:(1)知识产权创造量质明显提升;(2)知识产权保护能力明显提升;(3)知识产权运用水平明显提升;(4)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其中,设置“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2件;有效注册商标总量达到5万件”的关键指标。2021年,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湖北省为6.11件,我市为0.56件,排名全省第11,其中6个市州是咸宁2倍以上湖北省“十四五”目标为12件,增长1.96倍。我局提出达到2件的目标,较2021年增长3.57倍,增速预计在全省排名6位左右2021年,全市有效注册商标30721件,排名全省第8湖北省2021年846635件,“十四五”目标为100万件,增长1.18倍,我市在4年内增长2万件,增长1.63倍,增速高于全省平均目标。

第四部分:主要任务。立足咸宁市自身发展特点,明确咸宁十四五时期知识产权发展的主要任务: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增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促进知识产权高效益运用、加强知识产权高水平服务。

第五部分:实施六大工程项目。大力推进“六大工程项目”,即实施高价值专利培育工程,聚焦创造提质抓源头;实施专利转化运用工程,聚焦转化运用添活力;实施企业知识产权护航工程,聚焦严格保护优环境;实施荆楚品牌培育工程,聚焦品牌提升扩影响;实施服务能力提升工程,聚焦服务增效提能力;实施重点产业链引领工程,聚焦农业工业产业链促发展。

第六部分:保障措施。主要从加强组织领导、加强资源配置、加强部门协作、加强宣传推广、加强监督考核等方面提出保障“十四五”知识产权发展的具体举措。其中,在加强部门协作方面明确了各部门的工作任务。

四、起草及征求意见情况

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2021年7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实施《规划》编制工作。我局成立了规划编制组,委托咸宁职业技术学院具体实施,全力推进《规划》编制工作。

一是组织专题学习。认真学习了中央、省、市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以及《湖北省知识产权“十四五”规划》文件,把学习成果转化为谋划工作的强大动力和思路举措。

二是开展前期调研。深入各县(市、区)开展专题调研,与县直部门、乡镇干部、重点企业和高校等进行广泛交流,组织召开市、县调研座谈会10次。围绕知识产权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开展调查研究。

三是注重沟通衔接。及时跟踪国家、省知识产权发展“十四五” 规划编制方向。既体现国家和省局新的要求,融入重大战略布局,又从咸宁自身实际出发,凸显咸宁的优势和特色,走出差异化的区域发展路子。国家、省“十四五”规划印发后,我们再次对照进行衔接和修改,同时局党组先后多次进行了审议。

(四)广泛征求意见。我局以书面形式征求了咸宁高新区、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等26个部门和6个县(市、区)的意见建议,其中4家单位逾期未回复意见,共收集意见建议8条,采纳意见建议6条。

五、请求事项

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咸宁市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送审稿)》,并尽早出台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