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近日,省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开展优化营商环境重点领域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鄂营商办发〔2025〕4号),公布了2025年全省优化营商环境重点领域改革事项及改革有关地区名单。
咸宁市市场监管系统全面参与全省优化营商环境重点领域改革事项试点工作,10个重点领域改革事项将在咸宁市率先推行试验,其中包含“推行注册资本认缴制改革”、“健全经营主体信用评价”、“推进信用合规管理”等5项国家部委改革事项,“商业秘密保护和应用”、“探索跨部门竞争协作机制”、“优化创新主体知识产权服务”等5项省级改革事项,试点范围实现了咸宁市6个县市区的全覆盖。
下一步,咸宁市局将常态化对接省市场监管局,主动服务改革试点建设,加大对市场监管领域试点工作的指导力度,在政策、资金、项目等要素资源配置上给予倾斜支持;加强相关政策研究,全程开展督察指导,及时跟踪改革进度。同时,还将要求各先行试点单位夯实工作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对标一流标准完善改革试点方案;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举措、全面推进改革,确保改革工作取得实效、优化营商环境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