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国令第783号)、《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国市监反垄规〔2021〕2号)等有关规定,现就《咸宁市信用评价赋能食品饮料产业高质量发展试点工作方案(送审稿)》和《咸宁市食品饮料产业信用评价规则(送审稿)》征求意见。如认为本政策措施存在违反《反垄断法》、《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含有排除或限制市场竞争的内容,请于2025年1月10日前向本单位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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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3日
咸宁市信用评价赋能食品饮料产业高质量发展试点工作方案
(送审稿)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建设食品饮料产业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充分发挥信用赋能增效作用,推动食品饮料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市场监管总局总体要求,结合咸宁市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强化食品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引导食品饮料生产企业扛责任、亮承诺、作示范,通过对食品饮料生产经营主体的信用记录、信用评级、信用奖惩等方面的管理,对食品饮料产业经营主体形成有效的约束和激励机制,促使其合法、规范经营,预防和减少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发生。
本次试点工作的范围是咸宁市范围内食品饮料生产企业。
三、工作重点
(一)建立综合信用评价体系。建立健全食品饮料生产经营企业信用评价制度,对食品饮料生产企业的企业基本资质、行政许可资质、行政处罚信息、行政监管信息、法院判决信息、被执行人信息、质量检查信息、行业协会(社会组织)评价信息、招投标行业信息、商标专利著作权信息、体系产品行业认证信息、媒体评价信息、企业运营信息、市场反馈信息等信用信息进行采集、整理、保存和依法公开,形成科学全面的企业信用报告,引导鼓励市场监管、发改、经信、税务、资建等有关单位部门为信用风险低、信用评价好的经营主体提供“精准滴灌”帮扶。
(二)开展食品饮料生产企业信用评价。为结合并运用国家定期推送的市场主体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将食品饮料生产企业氛围诚信守法(A)级、信用较好(B级)、信用一般(C级)、违法失信(D级)四个等级开展分级分类监管)并将信用报告在咸宁市县一体化信用信息服务平台进行公示、咸宁市信易贷平台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平台上予以公开,通过数据推送的形式,按照市场监管总局的规范,对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为A级的企业数据推送至上报库,在公示系统企业查询明细界面进行标识展示,并根据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制作信用评价报告,面向社会公众实时展示并免费下载打印。以帮助借款人、投资人、供应商等做出信用决策。
(三)建立信用奖惩制度。信用奖惩是食品生产经营者信用体系的重要环节,通过建立信用奖惩制度,对合规诚信的食品生产经营者给予奖励,对违法乱纪的食品生产经营者给予惩罚,从而形成激励和约束并存的局面。
(四)建立“信用+”场景应用
1.优先享受惠企政策。依托咸宁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咸宁市信易贷平台及第三方信用信息平台等进行诚信“红名单”标识管理,享受其它类型联合激励优惠政策;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政策扶持、表彰奖励、评先评优、资质评定等工作中,优先列入金融重点保障名单,对信用A级食品饮料生产企业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考虑享受信易贷;
2.提供优质服务。加大对信用A级食品饮料生产企业服务扶持力度,为企业提供全方位服务,立足技改、扩能、研发、电商等,指导帮助咸宁食品饮料企业升级转型、发展壮大、扩产增效,优先列入各级各类重点项目库,优先安排建设用地指标,优先推荐争取上级扶持资金;切实将企业的难处落到实处,推进食品饮料产业高质量发展。
3.加强品牌推广。深入挖掘信用A级食品饮料生产企业的文化底蕴,将咸宁特色文化融入产品设计、生产和营销环节。优先支持信用A级食品饮料生产企业开展各类展销活动,重点支持其产品在各大展销平台进行宣传推广,扩大知名度和美誉度。鼓励支持企业发展直播电商、社交电商、社群电商等新零售新业态,推行“线上线下”一体的新零售模式,运用线上平台、APP、直播等智慧营销技术开展精准营销。支持推动企业与大型商超、榜单餐厅、直采基地对接合作,支持推动企业与京东、阿里、抖音、快手等头部电商平台、直播机构合作,拓展产品覆盖面和市场占有率。
4.强化信用监管。根据食品饮料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信用风险等级评定结果,对较高风险食品饮料生产企业的监管优先于较低风险食品饮料生产企业的监管,综合运用监督检查方式,实现监管资源的科学配置和有效利用。食品生产企业风险等级从低到高划分为A级、B级、C级、D级四个等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食品生产企业风险等级划分结果,对较高风险生产经营者的监管优先于较低风险生产经营者的监管,实现监管资源的科学配置和有效利用。
(1)对风险等级为A的食品生产企业,原则上每两年至少监督检查1次;(2)对风险等级为B的食品生产企业,原则上每年至少监督检查1次;(3)对风险等级为C的食品生产企业,原则上每年至少监督检查2次;(4)对风险等级为D的食品生产企业,原则上每年至少监督检查3次。
四、工作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2025年1—2月)。广泛征求相关部门和食品饮料生产企业的意见,形成食品饮料生产企业信用评价工作方案;
(二)梳理建库阶段(2025年3—4月)。梳理咸宁市食品饮料生产企业名单,建立经营主体库,依托咸宁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咸宁市信易贷平台及第三方信用信息平台等进行诚信“红名单”标识管理;
(三)场景应用阶段(2025年5—10月)。创新拓展四类信用场景应用,对信用等级达到条件的食品饮料生产企业,按要求落实相应的惠企政策。
(四)总结提升阶段(11月中旬前)。全面总结经验,汇总、整理相关验收资料。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咸宁市成立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主要领导为副组长,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税务局、市应急局、市资建局、人行咸宁分行、咸宁高新区管委会分管领导为成员“信用+食品饮料产业”试点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管局信用监管科,负责统筹协调试点工作的开展,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保障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二)明确责任分工。市市场监管局信用监管科负责做好试点组织和协调相关工作,负责食品饮料生产企业信用监管工作;市市场监管局食品生产科负责梳理咸宁市食品饮料生产企业名单,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企业联络员相关工作;市发改委负责相关“信用+场景应用”组织协调。第三方公司负责组织食品饮料生产企业信用评价、出具信用报告。
(三)加强宣传引导。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要组织开展社会信用相关宣传活动,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持续报道试点工作动态,及时宣传守信典型,曝光失信典型,引导各经营主体主动珍惜社会信用信息。
咸宁市食品饮料产业信用评价应用规则
(送审稿)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建设创新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市监信发〔2024〕 95号)精神,咸宁市市场监管局开展经营主体信用评价赋能食品饮料产业高质量发展试点工作,建设全链条、全生命周期的经营主体信用体系,现就推动以信用评价为基础,建立咸宁市食品饮料产业信用评价应用规则。
一、工作目标
通过建立食品饮料产业信用评价应用规则,实现企业信用精准画像,激励守信、惩戒失信,优化产业营商环境,提升整体竞争力,形成可复制推广模式,助力食品饮料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食品饮料企业试点信用评价应用场景
(一)分类分级管理。企业进行数据采集应按数据的性质由经营主体自行提供,或来自于政府相关部门协报官方网站可公开查询的数据。应明确其数据来源,并真实可靠。依据数据进行信用评价得分,将食品饮料生产企业信用等级从高到低划分为诚信守法(A级)、信用较好(B级)、信用一般(C级)、违法失信(D级)四个等级,各等级对应清晰界定的信用状况描述,从优到次反映主体守信程度。同时委托武汉东方赛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对“信用+食品饮料产业”试点企业信用状况进行评价和分析,出具信用报告。
(二)业务准入与优惠。在试点项目招投标中,信用A级企业可免缴部分保证金、优先入围;金融借贷场景下,获高评级主体享更低利率、更高额度,简化审批流程;政务服务中,优质信用者办许可、审批享绿色通道,手续精简。
(三)品牌推广差异化。深入挖掘信用A级食品饮料生产企业的文化底蕴,将咸宁美食文化融入产品设计、生产和营销环节,举办食品饮料产业高峰论坛,搭建食品饮料行业交流平台,创新引领咸宁食品饮料行业发展。
(四)日常监管差别化。对信用A级企业减少检查频次、以自查为主,监管部门抽查为辅;信用稍次主体,增加检查力度与深度,定期复查问题整改,依信用波动灵活调整监管强度。
(五)失信惩戒联动。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依规纳入市场监管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各部门协同实施惩戒措施,依法依规限制惩戒对象参与政府项目、行业评优及金融机构收紧信贷,将失信记录通过咸宁市县一体化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归集并公示。
(六)主动异议申诉。企业认为信用评价所依据的信用信息不准确、不完整的,可以向信用评价机构提出异议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据,信用评价机构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核查后向申请人反馈处理结果。鼓励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进行信用修复,改善信用状况。经修复的不良记录不再作为评价依据。
三、食品饮料企业试点信用评价结果应用
通过行业信用数据采集,形成食品饮料领域行业信用评价模型,对监管对象实施分级分类监管,评价结果和监管结果实时反馈到咸宁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信用评价结果可供政府部门、金融机构等参考使用,围绕减免费用、降低门槛、绿色通道、优先办理、简化程序等方面,运用信用综合评价结果提供差异化激励措施,建立具有本地特色的评价结果应用场景。
市市场监管局对信用评级A级企业,在市场准入许可审批环节,对信用评级高的企业简化流程、快速发证;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减少检查频次;在执法办案中参考信用评价结果,对累犯、失信企业从严惩处;同时对标信用评级,给信用评级高的企业架设助力走廊,让企业享受优惠政策。进而鼓励其余企业提升自身信用等级;
市发改委对信用评级A级企业,在项目招投标中采取招标优先入围政策;
市税务局对信用评级A级企业,提供绿色通道或专门人员帮助办理涉税事项,精准推送税费优惠政策,为企业提供优质便捷服务,助力诚信企业发展。
市应急局对信用评级A级企业,安责险奖补资金分配向安全生产信用等级达到A级的企业倾斜。
市资建局对信用评级A级企业免予日常巡查检查,在办理行政许可过程中,实施“绿色通道”等便利服务措施。
中国人民银行咸宁分行对信用评级A级企业,发挥货币政策工具撬动作用,强化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结果运用,推动金融机构加大企业信贷支持力度。
四、保障措施
(一)明确职责分工。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成立多部门联合试点工作专班,定期召开推进会协调解决出现的问题。
(二)总结特色经验。确保推动综合信用评价结果得到深度应用,全面梳理市场主体信用监管工作成效、典型经验和存在问题,形成特色经验总结报告,报送国家,省相关部门形成可复制推广模式。
(三)助力市场拓展。通过官网、行业论坛、媒体报道等宣传试点意义、解读规则、展示成果,向商超、电商平台等推送企业信用等级,优先推荐高信用企业产品上架、参与促销活动,助其扩大市场份额,营造诚信经营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