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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咸宁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情况的通报

来源: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4-08-13

2023年,咸宁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认真贯彻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部署,以提升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为目标,促进公平竞争审查常态化规范化现将2023年度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完善工作机制,压实责任链条。一是完善工作规则。经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等环节,正式修订出台《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各方责任措施。二是完善联席会议联络机制。在2022年调整审查联席会议召集人和成员单位基础上,对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和联络员进行调整,建立工作群,保持联络畅通。三是完善内部审查机制。组织成员单位开展“三个自查”,自查内部审查机制是否健全、自查审查范围是否全覆盖、自查审查程序是否规范,市县两级153个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均建立内部审查机制,部分单位将公平竞争审查环节写入发文签,纳入政策措施出台前置环节。咸宁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连续三年在全省会议上作交流发言,在2023年全省首届公平竞争审查知识竞赛上获得二等奖。

(二)严格审查标准,提升审查质量。一是对标落实审查标准。严格执行审查规则,严禁出台含有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政策措施,全市新增政策措施134个,全部按程序审查到位。二是严控关键环节。将公平竞争审查与合法性审查结合起来,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凡提交合法性审查时,事先做好公平竞争审查。三是强化抽查检查。制定抽查表,涵盖单位内部机制建立、增量审查以及存量清理等情况。全年通过网络抽查、实地抽查两轮,抽查地方政府和单位18个,检查涉及市场主体文件57份,发现5份政策措施文件应审未审出台。四是开展重大政策措施会审。对成员单位公平竞争审查过程中遇到的复杂疑难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按照会审制度,积极组织会审,出面书面会审意见3次。

(三)定期开展清理,全面梳理存量。一是精心组织清理。认真落实国家总局、省局工作部署,会同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制定《咸宁市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方案》。二是摸清底数引导清理。针对代起草或牵头起草以政府名义印发的文件底数不清的情况,形成初步清理清单,组织市直各单位对照清单进行清理,确保应清尽清。三是审核清理结果。分阶段对各地各单位政策措施清理情况进行核查,梳理现存有效的涉及经营主体经济活动政策措施228份,其中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的9份,已废止3份,拟修订6份。

(四)创新工作方式,提升工作效能。一是组织完成第三方评估。聘请第三方机构对涉及四新经济准入和监管政策措施;刺激消费发放消费券、消费补贴等政策措施等进行评估,抽查评估50份,形成评估报告书。全市开展第三方评估3次。二是探索开展网络监测。开展门户网站排查,对市县两级政府网站和部门网站进行监测排查,排查是否存在未审出台政策措施。三是强化考核监督。制定公平竞争审查考核细则,从统筹组织、机制建立、审查质量等方面,对成员单位和县市区进行量化评价,结果纳入法治政府考核。

(五)强化统筹协调,倡导竞争文化。一是发挥统筹协调功能。全市召开联席会议6次,市联席办到县级专门培训两次,发送工作建议函7次。二是营造公平竞争文化。开展公平竞争进企业、进机关活动,采取上门走访、发放调查问卷、召开座谈会、赠送宣传资料等形式,在全社会营造公平竞争氛围,倡导企业树立合规经营意识。三是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在局门户网站开设专栏,常态化设置投诉举报渠道,鼓励市场主体投诉举报,维护自身权益。

二、存在问题

(一)审查机制运转不畅。有些单位虽然建立内部审查机制,但公平竞争审查前置环节落实不严,审查责任压实不紧,审查程序不规范,导致政策措施应审未审而出台。

(二)审查标准执行不严。通过第三方评估和抽查检查,当前我市财政奖补政策领域大量存在限制注册登记地和与税收挂钩的政策措施,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

(三)抽查督查力度不够。各地联席会议办公室统筹协调功能发挥不充分,对本级成员单位公平竞争审查情况定期抽查、专项督查不够,对存在问题未从机制上进行解决。

三、工作要求

202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关键之年,是深入实施“十四五”规划的攻坚之年。全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站在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高度,在优化机制、强化监督、提高能力等方面持续发力,推动审查质量不断提升,赋能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一)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以提升质量和效果为重点,构建全面覆盖、规则完备、权责明确、运行高效、监督有力的审查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内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确保有人管、有人审,防止机制运转空对空,真正在公文办理系统或发文处理签中嵌入公平竞争审查环节,实现全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二)创新方式提升审查效率。推广运用公平竞争审查督查系统,通过系统动态监测政策措施审查情况,发现限制、排除市场竞争问题,推动问题整改,形成工作闭环。集中清理奖补政策措施,防止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着力破除“隐形门槛”。定期开展抽查检查,组织开展以政策措施抽查为主的工作督查,及时发现应审未审、应清未清。

(三)强化考核提升审查能力。完善公平竞争审查考核机制,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继续纳入法治政府考核指标,由各级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考核评分。进一步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宣传培训,大力宣传公平竞争政策,强化审查队伍建设,提高审查工作能力和实操水平。

2023年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情况统计表(市直单位)

序号

单位

2023年增量审查数

2023年存量清理数

出台数

审查数

修改

适用例外条款

1

市场监督管理局

9

9

2

0

9

2

市发改委

11

11

0

0

53

3

市财政局

0

0

0

0

未报送

4

市商务局

3

3

0

0

未报送

5

市经信局

1

1

0

0

未报送

6

市教育局

1

1

0

0

0

7

市科技局

7

7

0

0

5

8

市民政局

3

3

0

0

0

9

市司法局

0

0

0

0

0

10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

2

0

0

8

11

市生态环境局

3

3

0

0

0

12

市住建局

7

7

0

0

26

13

市交通运输局

1

1

0

0

未报送

14

市水利和湖泊局

4

4

0

0

3

15

市农业农村局

4

4

1

0

未报送

16

市卫健委

6

6

0

0

4

17

市国资委

2

2

0

0

12

18

市税务局

1

1

0

0

2

19

市文化和旅游局

3

3

1

0

4

20

人行咸宁分行

0

0

0

0

0

21

市银保监分局

0

0

0

0

0

22

市应急局

1

1

0

0

0

23

市医保局

4

4

0

0

6

24

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

0

0

0

0

未报送


其他单位(非成员单位)

2

2

0

0


合计

75

75

0

0

132

2023年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情况统计表(县市区)

序号

单位

2023年增量审查数

2023年存量清理数

出台数

审查数

修改

适用例外条款

1

咸安区

16

16

0

0

35

2

赤壁市

6

6

0

0

11

3

嘉鱼县

6

6

0

0

10

4

通城县

12

12

0

0

12

5

崇阳县

9

9

0

0

15

6

通山县

10

10

0

0

13

合计

59

59

0

0

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