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今天是: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公平竞争审查>>正文

2023年度反不正当竞争守护专项执法行动总结

来源: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3-12-04

今年以来,按照国家总局、省局关于开展2023年反不正当竞争守护专项执法行动的工作部署,提高政治站位,精心组织实施,积极摸排线索,进一步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切实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精心组织,部署守护行动。

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工作部署和省局工作要求,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的重要意义,结合当前执法中存在的问题,重点围绕九个方面突出问题,制定《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2023年反不正当竞争“守护”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印发到县市区市场监管局,以互联网不正当竞争、民生领域营销行为、保护企业品牌和信誉为重点,分阶段开展监管执法,提升行动实效。

二、开展整治,治理商业贿赂。

按照国家、省、市医疗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要求,迅速行动,加强医药领域扰乱市场秩序行为的监管,打击商业贿赂行为。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专班。制定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全市医疗卫生领域商业贿赂专项整治的通知,明确整治重点和实施步骤,印发到县市区市场监管局。二是公开征集线索。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8月21日,通过咸宁市场监管公众号公开面向社会征集医疗领域涉嫌商业贿赂案件违法行为线索,明确线索征集范围、公开线索举报途径,征集线索公告先后在云上咸宁、咸宁发布等平台上发布梳理排查线索。通过局12315系统、12345转办平台,对近两年来涉及医疗领域投诉举报进行梳理汇总,排查是否存在商业贿赂线索。全市收集到线索2件,按程序进行核查。三是召开专题会议。8月30日,市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咸宁分局联合召开集中整治自查自纠动员会议,110余家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药品批发企业负责人及零售连锁企业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医疗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有关精神,重点解读了《全省医疗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医疗卫生领域商业贿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提醒告诫书等内容,四家医药企业代表做了表态发言。通山、通城、嘉鱼相继组织召开动员会。四是开展自查自纠。组织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开展自查自纠,制定自查自纠自查表和廉政承诺书,共签订自查自纠表和廉政承诺书109份。收集医药企业自查自纠表,组织参会企业自查自纠自查表和反医药领域腐败承诺书,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收集到自查自纠表152份。

三、加强保护,营造良好氛围。

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商业秘密保护的决策部署,在全市开展企业商业秘密保护能力提升服务月活动,助力企业商业秘密保护能力提升。一是制定工作方案。制定《关于开展“企业商业秘密保护能力提升服务月”活动的通知》下发到各县市区局,以“商业秘密保护进企业”为主题,积极对接辖区产业园区和重点企业,围绕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现状、宣传商业秘密保护政策等内容开展“服务月”活动,让企业切身感受到实际效果。二是加强宣传引导。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发放《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宣传册》《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宣传资料1244份,开展现场行政指导5次,调研走访企业97家,发放调查问卷56份,通过座谈走访、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了解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工作现状、存在问题和需求,指导企业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梳理、优化商业秘密保护体系,细化保护措施,提升保护水平。三是建立示范样板。以重点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示范为重点,带动工业园区企业增强商业秘密保护知识,提升企业自我保护自我维权意识。通城县制定《通城县探索创建商业秘密保护示范集群方案》,争创全省商业秘密保护集群先行区,构建云母制品、电子信息和食品饮品三大行业为代表的商业秘密保护示范模式,以“点线面”辐射带动作用,护航企业创新发展。

四、强化执法,形成有力震慑。

坚持以监管促进规范、促进整改,加强执法检查力度,查办一批违法案件,强化执法震慑。2023年共查处各类不正当竞争案件45件,案值53.0763万元,罚没款共计286.2715万元,其中查处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2件,罚没金额31万元;查处民生领域营销行为18件,罚没金额96.7万元;查处侵犯企业商业秘密、商业标识、商业信誉的不正当竞争行为5件,罚没金额19.5万;查处其他行业和领域的不正当竞争行为20件,罚没金额139.0715万元。


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