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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度咸宁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情况的通报

来源: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3-08-29

2022年,全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强化反垄断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决策部署,围绕增强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为目标,在优化工作机制、提升审查能力、强化考核监督上持续发力,公平竞争审查成效明显,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现将2022年度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持续强化制度统筹实施。一是谋划年度工作。制定了《关于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的工作方案》,明确2022年工作任务、目标、要求等。二是争取政府支持。启动《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通知》(咸政发〔2017〕6号)修订工作,按照程序,形成送审稿后报市政府审议后印发。三是调整联席会召集人。以正式文件形式向市政府请示调整召集人为市政府分管领导,并增加3个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六个县市区均完成调整工作。各地统筹协调功能不断增强,通山县、崇阳县、咸安区、嘉鱼县、通城县相继召开了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

(二)扎实开展政策措施清理。制定《市市场监管局等四部门关于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回头看”工作的通知》,采取“四对照两抽查”方式,2021年12月30日前各类政策措施进行清理,全市共清理政策性文件354份,其中市级151份,县级203份。清理文件总数中没有违反公平竞争324份,违反审查标准30份。市发改委压实清理责任,做到应清尽清,共清理文件33份。嘉鱼县强化清理结果审查,共清理文件63份,废止14份。

(三)多措并举规范增量审查。内部审查机制逐步完善,市科技局、市医保局、崇阳县市场监管局等单位将公平竞争审查环节作为发文的必要程序,嵌入发文处理笺中,实现发文前程序把关到位。完善抽查通报机制,实行按季度统计汇总审查数据、按季度进行通报,每年现场抽查检查2次、定期开展网站抽查,推动应审尽审。累计抽查检查单位18个(次),督查县市区8个(次),对市政府网站、6个县市区政府网站进行全面抽查。全年增量审查204个,其中,市直单位69份,县级135份

(四)稳步推进第三方评估。一是规范第三方评估行为。首次制定咸宁市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工作办法》,从评估范围、评估内容和程序方面进行规范。二是借助第三方评估提升审查质量。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再次启动第三方评估,重点对涉及四新经济领域的准入和监管政策措施;2021年1月以来出台刺激消费发放消费券、消费补贴等政策措施、涉及企业优惠政策措施;存在较大争议、难以把握的政策措施进行评估,抽查政策措施50份。咸安区在全市县级率先完成第三方评估,评估文件46份,发现违反审查标准4份。

(五)大力提升公平竞争氛围。一是开展公平竞争宣传周活动。集中开展送公平竞争政策进商场、进机关、进企业活动,编印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指南1500份,粘贴宣传海报300余张,通过显示屏播放视频短片、宣传标语50余条。二是组织公平竞争审查考核。制定2022年公平竞争审查考核细则,对县市区和成员单位进行打分,压实各方审查责任。三是是开展专项整治,开展2022年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执法专项行动,发布公告广泛征集线索。咸宁市连续两年在全省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会上作经验交流。

二、存在问题

(一)落实审查主动性不够。近年来,我市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总体上推进有力、扎实有效,但在部分单位和地方对公平竞争审查认识不够,审查责任压实不紧,审查程序不规范,未及时报送数据。

(二)增量审查全覆盖有差距。一是部分单位未将政府采购、招投标事项纳入公平竞争审查范围;二是部分单位虽然按照要求建立了内部审查机制,但没有严格执行,导致审查滞后,文件正式印发后,才进行补审。

(三)存量政策清理不彻底。2022年政策措施清理数据分析看,各地各单位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政策措施底数不清,对历年代起草或牵头起草的以政府名义印发的文件清理不彻底。各县市区数据差距较大,县级成员单位大多零清理;部分市级成员单位清理数量均在2个以内。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加工作主动性。2023年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作为打破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赋能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关键性制度。各地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站在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高度,切实提高对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重要性的认识,推动审查质量不断提升。

(二)完善工作机制,提升审查质量。各地各单位要在完善规则、优化机制、强化监督、提高能力等方面持续发力,以提升质量和效果为重点,构建全面覆盖、规则完备、权责明确、运行高效、监督有力的审查制度体系。要进一步完善内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全面落实业务机构起草初审和特定机构复审的内部“双审查”工作机制。优化内部审查流程,深入推进在公文办理系统或发文处理签中嵌入公平竞争审查环节,实现全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三)创新方式方法,提升审查效率。要大力推进第三方评估,市直单位和各县市区要借助第三方机构提升审查质量和效率,未开展第三方评估的县市区在2023年要加快进度。加强公平竞争审查督导考核,依规对各部门公平竞争审查开展检查考核。坚持问题导向,组织开展以政策措施抽查为主的工作督查,并督促整改落实。进一步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宣传培训,大力宣传公平竞争政策,强化审查队伍建设,提高审查工作能力和实操水平。

2022年度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情况统计表(市直单位)

序号

单位

2022年增量审查数

2022年存量清理数

出台数

审查数

修改

适用例外条款

1

市市场监管局

8

8

0

0

8

2

市发改委

16

16

0

0

33

3

市财政局

0

0

0

0

3

4

市商务局

1

1

0

0

6

5

市经信局

3

3

0

0

4

6

市教育局

2

2

0

0

5

7

市科技局

2

2

0

0

9

8

市民政局

6

6

0

0

2

9

市司法局

0

0

0

0

0

10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

2

0

0

7

11

市生态环境局

2

2

0

0

5

12

市住建局

5

5

0

0

16

13

市交通运输局

0

0

0

0

11

14

市水利和湖泊局

2

2

0

0

3

15

市农业农村局

9

9

0

0

9

16

市卫健委

2

2

0

0

4

17

市国资委

4

4

0

0

2

18

市税务局

0

0

0

0

2

19

市文化和旅游局

3

3

0

0

2

20

人民银行咸宁市中心支行

0

0

0

0

0

21

市银保监分局

0

0

0

0

0

22

市应急管理局

0

0

0

0

1

23

市医保局

1

1

0

0

6

24

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

1

1

0

0

0


合计

69

69

0

0

138

2022年度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情况统计表(县市区)

序号

单位

2022年增量审查数

2022年存量清理数

出台数

审查数

修改

适用例外条款

1

咸安区

11

11

0

0

40

2

赤壁市

72

72

0

0

35

3

嘉鱼县

8

8

0

0

63

4

通城县

6

6

0

0

10

5

崇阳县

34

34

0

0

26

6

通山县

4

4

0

0

29


合计

135

135

0

0

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