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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咸宁市网络订餐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2-02-22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市局高新分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湖北省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市监食协发〔2022〕17号),市局决定在全市开展网络订餐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将《咸宁市网络订餐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221


咸宁市网络订餐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湖北省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市监食协发〔2022〕17号)和《湖北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加强疫情防控下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的指导意见》(鄂市监餐饮函〔2021〕208 号)要求,整治网络订餐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结合我市实际,市局决定在全市开展网络订餐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巩固网络外卖餐饮中侵害群众利益整治成果,从人民群众关注的网络订餐食品安全问题入手,通过专项整治,督促网络订餐平台和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强化网络订餐监督管理,规范线上线下经营行为,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食品安全治理,营造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进一步促进网络订餐食品安全保障能力提升。

二、工作重点

围绕网络餐饮入网把关不严、无资质、超范围经营、卫生不达标等突出问题和监管措施不到位、监管手段滞后、监督检查不深入等问题开展全面清理整治。

(一)督促平台落实主体责任。重点整治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在入网审查登记、信息公示、问题处置不落实等问题。督促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严格执行属地备案、实地核查、信息公示、问题报告等制度,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二)严格规范入网经营行为。突出“四个重点”,以医院、写字楼、商圈、高校周边、大型社区等为重点区域,以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上“排名前、人气高、销量大”的“网红餐厅”为重点单位,以奶茶、饮品、寿司、快餐、烧烤、老字号食品为重点品种,以周末、节假日为重点时段,对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无证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卫生环境不达标、采购使用来历不明食品及原料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清理整治。督促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按照《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强化食品安全自查,规范入网经营行为,确保线上线下一致。

(三)强化监督责任担当加强监管履职监督,着力纠治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肃查处工作中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吃拿卡要等失职失责和不廉洁问题,对专项整治中组织不力、整治不实、弄虚作假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一律从严从快严肃追责问责,倒逼监管责任落实。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228日前)各地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实施方案,压实责任和任务,围绕整治重点,认真组织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228日前,各地、各层级工作动员、传达、组织到位。

(二)重点排查(331日前)地可采取行政指导、法规宣贯、约谈等方式,及时向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及代理机构通报工作要求,限定平台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自查清理,对平台商户进行全覆盖核查,更新完善线上公示信息,引导商户合规经营,及时下线无证、假证、套证、卫生环境脏乱等不符合上网经营商家,向县级监管部门提交线上经营底数、销量、评价、违规名单和自查报告。

监管部门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对辖区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进行重点排查、登记建档、动态管理,认真梳理在监督检查、抽检监测、案件查办、投诉举报、媒体曝光中发现的问题线索,3月底前完成排查任务和对平台自查清理的核实,切实消除监管盲点,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排查严。

(三)全面整治(430梳理、排查基础上,集中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严厉打击一批“黑外卖”,取缔一批违法违规主体,曝光一批典型案例,深挖出网络订餐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是线上线下同步清查。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搭建、完善智慧监管平台,依托大数据、云计算、爬虫技术等,开展网络订餐“线上巡查”,及时抓取违规经营线索,指导线下开展靶向治理。二是继续开展网络订餐“你点我查”。聚焦群众关注度高的“网红餐厅”,组织开展直播检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社会监督员、媒体、消费者等共同参与线下店实地检查,以现场检查+快速检测、视频+图文直播的方式,扩大专项整治社会关注度和影响力,提升监管执法公信力和消费者满意度。三是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无证、无合法经营资质、超范围经营、食材来源不明、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及原料、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经营野生动物和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从重处罚。

(四)督导检查(2月20日-531日前)。强化责任落实,将督导检查贯穿始终,结合问题整改和工作落实情况,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邀请新闻媒体、社会监督员、消费者等参与问题整改跟踪落实,对发现的重大问题予以挂牌督办,限时销号整改。总结经验做法。

(五)总结评估(6月8日前)。在全面评估网络订餐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整改情况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做法,建立行之有效的长效机制,于6月8日前向市局报送总结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网络订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是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重要指示批示的具体体现,是推行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重要举措。各地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担当作为,高度重视,周密安排,专人负责,确保专项整治不走过场、落地落实。

(二)建立领导机制。地要切实落实属地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专班,细化任务分工,明确措施进度,落实责任到人。以专项整治为契机,集中力量解决网络订餐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从根本上解决深层次矛盾问题,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形成“可量化、可感知、可评判”的专项整治成效,不断提升网络餐饮质量安全水平。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地可通过媒体、直播平台、官网、官微等对专项整治进行广泛宣传报道,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正向引导消费,加大法律法规、科学消费、文明餐饮等知识的普及。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敞开大门接受监督,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及时总结报送。各地要善于梳理问题、查找短板、总结经验,每月13日前将当月工作开展情况、经验做法、典型案例及相关数据(见附件)报送至市局食品经营科。526日报送平台2022年度自查报告、68日前报送工作总结及统计总表。

联系人:王紫薇 联系电话:0715-8349302  

邮  箱:317975145@qq.com


附件:1.网络订餐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专项整治统计表

2.湖北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加强疫情防控下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的指导意见(鄂市监餐饮函〔2021〕208 号)


附件

网络订餐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专项整治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2022年  月

项目

数量

基本情况

辖区有网络订餐平台、分支机构(家)


有自建网站(家)


有代理机构(家)


已备案网络订餐平台、分支机构(家)


已备案自建网站(家)


检查网络订餐平台、分支机构、代理机构、自建网站(家)


截至本月,辖区有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家)


检查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家)


其中: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家)


监督抽检(批次)      


现场快检(批次)


开展网络订餐“你点我查”活动(次)   


邀请社会各界参与活动人数(人)


网络直播点击量(万)


宣传报道(次)


发现问题

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

未落实备案(家)


未落实审查登记责任(家)


未落实公示责任(家)


未落实配送管理责任(家)


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

无证(家)


假证、套证(家)


超范围经营(家)


标示虚假信息(家)


整改落实

约谈网络订餐平台(次)


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份)


下线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家)


取缔无证经营(家)


立案查处(件)


罚没金额(万元)


备注:每月13日前报当月工作情况及报表


附件2湖北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加强疫情防控下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的指导意见 (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