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的背景
今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要扩能提质服务业,发展检验检测等生产性服务业。省委、省政府将检验检测行业列为全省五大现代服务业产业集群“科技服务业”的重要内容。省质检中心作为检验检测行业标杆与技术高地、国家质检中心建设的后备力量,是推动检验检测产业扩能提质、科技创新的排头兵和促进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的重要支撑。
目前,全省共获批建设国家质检中心35家、批筹省质检中心97家,国家质检中心数量不多、省质检中心大多分布在传统产业等问题较为突出,质检中心管理也存在制度不完善、与产业发展融合不够、作用发挥不充分等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优化质检中心全生命周期管理,推动质检中心建设管理更加科学规范,在适配产业发展需求、服务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二、创新举措
《管理办法》紧扣省质检中心发展实际和全省产业发展需求,以完善省质检中心建设管理体系和激发省质检中心活力为目标,创新规范了以下内容:
一是建立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在现有省质检中心“筹建—验收”规范基础上,延伸管理链条,对省质检中心实现“建、用、管、退”全生命周期管理,以制度完善促进提质增效。
二是激发省质检中心建设活力。原有省质检中心申报条件要求申报前必须为省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此次《管理办法》明确分支机构、实验室均可申报,但在验收时必须为独立法人,通过拓宽申报对象的方式,支持吸引更多中央在汉、高校科研院所实验室等优质机构边筹建、边落户,既能激发机构的筹建积极性,也能吸引一批优质机构落户我省,做大检验检测机构总体规模。
三是围绕补短板靶向支持新兴未来产业省质检中心建设。围绕“51020”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中的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20个千亿产业中明确的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需求,针对检验检测机构“不敢投、不愿投”的实际情况,放宽承建单位检验检测经历要求,从2年降至不少于6个月;延长筹建周期,筹建期从18个月延至36个月,适配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标准体系逐步完善的客观状况。
四是建立省质检中心定期评估制度。匹配国家质检中心管理要求,建立年度总结、定期动态评估机制,评估分优秀、合格、不合格等次,激发省质检中心发挥作用,完善省质检中心评估退出机制。
三、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全文共五章三十二条,包括总则、申请筹建、建设验收、监督管理、附则。
第一章总则,明确办法制定依据、适用范围,划分省市职责,明确省质检中心功能定位,统一命名规则。明确提出省质检中心要为产业发展提供科研试验、新产品测试验证以及检验检测等技术服务,开展与检验检测相关的科研活动,促进省质检中心提升服务水平,主动向产业链前端延伸。
第二章申请筹建,规定申请单位资质条件、禁止申请情形,规范申报与审查程序,对重点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放宽申请筹建要求。从机构法人地位、资质能力及人员情况等方面,明确了应符合的基础条件,并列出不得申请的具体情形,为相关机构申请提供清晰的指引。
第三章建设验收,明确筹建期限、重大事项变更及延期要求,设定验收条件与验收流程,未通过验收的按要求限期整改。创新提出申请领域为战略性新兴产业或未来产业的,筹建期可延长至36个月,符合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的发展特点,有利于推进相关检验检测能力建设。
第四章监督管理,压实主体责任、列明禁止行为,规范能力扩展与重大事项变更报备,建立动态评估、整改、调整及退出机制,明确取消与撤销情形。创新建立评估管理和退出机制,完善了省质检中心的日常管理,避免出现重筹建、轻运行的现象,促进省质检中心建成后的作用发挥,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第五章附则,明确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限为5年,同步废止前期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