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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0年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获证企业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索引号 : 011337207/2020-24750 文       号 : 便函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名       称: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0年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获证企业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 2020年12月30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0年12月29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市场监管局,省计量院,相关计量器具制造企业:

根据总局计量司关于加强压力仪表监管的工作部署,结合年度工作任务安排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要求,省市场监管局于2020年12月开展了压力仪表类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获证企业监督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省获得压力仪表类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的29家企业作为检查对象,从全省计量监督检查人员库中随机选择12人次,组成6个检查组,对企业获证情况、计量法制管理、生产设施、检验条件和产品计量性能等五个方面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检查结果见附件。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个别企业未按照规定要求保留型式批准样机。

(二)少数企业出厂检验原始记录存在填写信息不完整的问题。

(三)少数企业计量检测设备存在未按照规定的周期进行计量检定或校准的问题。

(四)个别企业存在出厂检验设备的配备不够完善,未有效落实出厂检验制度的问题。

(五)个别企业存在生产场所的功能区域划分不明,相应技术资料管理不够规范,不能及时跟踪查询标准、检定规程现行有效版本等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辖区内发现问题企业督促整改的力度,对不符合生产条件的企业要责令停止生产,对存在产品计量性能隐患的企业要限时整改、现场核查,对拒绝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要移交执法稽查部门处理。

(二)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获证企业要落实主体责任,按照计量法律法规的要求,健全计量管理制度,配备生产设施和出厂检验设备,确保出厂的计量器具产品计量性能合格。

(三)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对计量器具制造企业的指导和日常监督管理力度,督促企业按照计量器具型式批准目录、型式评价大纲变化及时申请计量器具型式批准,确保满足法律法规要求。

附件:2020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获证企业监督检查情况汇总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