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 源 : 咸宁市市场监管局 解读单位: 咸宁市市场监管局
发布日期: 2022年08月04日 解读方式: 文字方式
名 称: 《咸宁市市场监管现代化“十四五”规划》 政策解读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相关文件:咸宁市市场监管现代化“十四五”规划
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省市场监管局的工作要求,市市场监管局牵头起草了《咸宁市市场监管现代化“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现就起草情况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十三五”时期,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抢抓发展重要机遇,大力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完善市场监管体系,规范市场秩序,为咸宁市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奠定了坚实基础。十四五时期,是我市推进市场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时期。规划好、实施好我市“十四五”时期市场监管工作,对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努力打造系统规范高效的现代化市场监管体系,着力建设统一有序安全大市场有着重要作用。因此,我市参照国家和省的做法,制定出台市场监管“十四五”规划,作为未来五年全市市场监管事业发展的基本思路、主要目标和行动指南。
二、制定依据
1.市场监管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2.各级政府“十四五”发展规划文件
《湖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咸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3.市场监管规划上级文件
《“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规划》、《湖北省市场监管“十四五”规划》。
三、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建设统一、高效、权威的现代市场监管体系,坚持有效市场与有为监管更好结合,构建“大市场、大监管、大服务、大维权”的新格局,全面推进咸宁市监管能力现代化建设,打造市场化法治化专业化营商环境,围绕咸宁建设特色产业增长极、转型发展示范区和自然生态公园城市三大目标定位,奋力谱写新时代咸宁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贡献市场监管力量。
四、总体思路、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总体思路。
按照湖北省市场监管现代化“十四五”规划和咸宁“十四五”时期总体部署,统筹考虑咸宁市场监管发展、环境、条件,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基本建成体制更加成熟、制度更加定型、法治更加完善、效率显著提高的市场监管体系。加强市场监管工作的基础建设、行政执法建设、检验检测能力建设、信息化建设和队伍能力建设,形成权威高效、统筹协调、科学完善的监督管理体系和技术支撑体系,为咸宁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有序的市场环境。把握市域治理现代化、全市区域发展新布局和市场监管改革创新趋势,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有序推进市场监管现代化建设,积极发挥市场监管在咸宁加快高质量发展、融入新发展格局中的重要作用。
(二)基本思路。
一是强化政治引领。《规划》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为根本遵循,把全面加强党的领导作为第一原则要求,充分吸收市委、市政府及省市场监管局近年来相关重要会议、文件精神,确保将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上级工作安排落到实处。
二是力求内容全面。围绕市场准入改革、完善公平竞争、严守市场安全、重点领域监管、高效能市场体系建设、质量强市战略、完善监管机制、保障措施等相关内容,全面体现市场监管现代化要求,确保规划完整性。
三是强调可操作性。坚持从全市市场监管实际出发,科学合理设置目标指标,找准存在的短板和薄弱环节,提出可操作、可落地的项目和工程建设,为规划实施找准着力点,为市场监管现代化建设提供可靠支撑。
四是凝聚各方共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坚持顶层设计和问计于民相统一,广泛征求县(市、区)、市直相关部门等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在市市场监管局各科室反复研讨,使编制过程成为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共谋发展的过程。
(三)主要目标。
《规划》提出到2025年咸宁市场监管达到五项目标,即市场准入体系完善、市场竞争公平有序、质量管理能力增强、市场监管体系完备、市场治理多元。在2025年的发展基础上,统筹考虑咸宁市场监管发展阶段、环境、条件,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
专栏1 “十四五”时期咸宁市场监管现代化发展主要指标
序号 | 指 标 | 截至 2020年 | 截至 2025年 | 属 性 |
1 | 全市市场主体数(万户) | — | 40 | 预期性 |
2 | 有效注册商标量(万件) | 2.1626 | 5 | 预期性 |
3 | 地理标志商标量(件) | 30 | 40 | 预期性 |
4 | 年度发明专利授权总量(件) | 78 | 200 | 预期性 |
5 | 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件) | 0.5 | 2 | 预期性 |
6 | 年度PCT国际专利申请量 | 6 | 10 | 预期性 |
7 | 主导和参与制修订国家、行业标准(项) | — | 3 | 预期性 |
8 | 制修订地方标准(项) | — | 48 | 预期性 |
9 | 中国质量奖、长江质量奖(项) | 0 | 1 | 预期性 |
10 | 药品监督抽检及评价性抽检合格率(%) | — | 100 | 约束性 |
五、规划重点任务
主要有7项重点任务。
1.深化市场准入制度改革。包括深化企业开办便利化改革、建立市场主体退出机制、提升企业审批服务效能、推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健全民营经济发展制度机制。
2.完善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包括全面加强监管执法、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和改进反垄断工作、强化消费维权效能。
3.深入实施质量强市战略。包括加快推进质量强市建设、深入实施标准化战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开展质量提升专项行动、推进计量强基提质行动、提升检测认证服务水平、强化商标品牌培育。
4.筑牢市场安全底线。包括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加强医疗器械监管、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
5.强化重点领域市场监管。包括加强广告市场监管、加强合同行政监管、强化产品质量监管、加强网络市场监管、加强其他领域监管。
6.构建高效能市场监管体系。包括加快监管制度建设、提高综合执法水平、建设高素质人才队伍、提升应急管理能力、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能力。
7.完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包括完善市场监管综合管理体系、加强法治保障能力建设、加强智慧监管体系建设、健全信用监管机制、加强基层基础能力建设、提升行业自治水平。
六、保障措施
共有四个方面的保障措施,分别是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体制机制、落实经费保障、强化督查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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