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1337207/2022-26620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咸宁市市场监管局、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名       称: 关于印发《2022年咸宁市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联合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年08月10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2年08月10日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发改局,市直相关单位:
根据《省发改委省经信厅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湖北省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鄂发改价调〔2022〕276号)和省涉企收费电视电话会议安排部署,目前我市专项整治行动已到联合检查阶段。现将《2022年咸宁市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联合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8月10日
2022年咸宁市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联合检查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进一步推进减税降费决策部署,根据国家、省工作部署和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坚决整治涉企违规收费行为,切实减轻市场主体负担,推动各项降费政策落到实处,为市场主体发展保驾护航。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降费减负重大决策部署,针对落实降费减负政策不到位、借疫情防控违规设立收费项目、不按要求执行国家和地方已出台惠企政策等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突出问题,开展联合检查。
二、检查时间及方式
检查时间:2022年8月15日至9月30日
检查方式:本次检查重点以《省发改委省经信厅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湖北省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确定的内容为准,检查专班由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银保监分局、市民政局派员组成,对照五大领域专项整治重点内容,联合组建工作专班,分层次对市级单位和县市区开展检查,采取明察暗访、线索搜集等方式,综合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方式检查政策落实情况。
三、检查重点及分工
(一)市级单位检查分工。对照五大领域专项整治重点内容,采取抽查检查方式对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自查自纠情况,涉企收费单位收费公示、降费优惠政策、收费标准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第一组 交通物流领域检查组。
检查人员:周旭东、周大江、邹太明、方莹
联络员:方莹 15872770022
检查对象:湖北安欣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咸运集团客运服务公司
第二组 水电气暖领域检查组。
检查人员:徐晓明、汪洁、刘泉、余卫东、孟红、王田、孔鹏
联络员:孔鹏 18171808833
检查对象:咸宁联合水务有限公司、咸宁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咸宁华润城投燃气有限公司、国网咸宁供电公司。
第三组 地方财经领域检查组。
检查人员:邱芳、王洪谦、邹太明、方莹、章亚兰
联络员:方莹 15872770022
检查对象:市住建局、市人社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委。
第四组 金融领域检查组。
检查人员:雷应亮、陈坤、席乐枝、邹太明、吴玲霞
联络员:吴玲霞 15807242321
检查对象:建设银行咸宁分行、交通银行咸宁分行、汉口银行咸宁分行。
第五组 行业协会商会及中介机构检查组
检查人员:魏浩、余剑、吴玲霞、孔鹏
联络员:吴玲霞 15807242321
检查对象: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方式,行业协会抽查比例不低于10%,中介服务机构抽查不低于5%方式进行。
(二)县市区单位检查分工。主要对专项整治动员部署情况、牵头负责部门自查自纠情况、问题线索整改情况进行检查。每组检查要开展2个以上实地检查,撰写不少于发现2个以上问题的调查报告。
第一联合检查组:
组 长:石深海 市发改委四级调研员
成 员:余剑、周旭东、孔鹏
联络员:余剑 18972859968
检查对象:赤壁市、嘉鱼县
第二联合检查组:
组 长:熊慕舟 市经信局副局长
成 员:周大江、邱芳、方莹
联络员:周大江 17607240548
检查对象:通城县、崇阳县
第三联合检查组:
组 长:邱鹰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成 员:邹太明、雷应亮、魏浩
联络员:邹太明 17762803036
检查对象:咸安区、通山县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是中央、省一揽子政策措施中的重要内容,是增强市场主体发展信心和动力的重要行动。开展联合检查是专项整治行动中的关键环节,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结合前期自查自纠情况,组织好、配合好开展联合检查,确保联合检查有力度、有深度、有效果。
(二)突出问题导向。各地各单位要强化协调配合,围绕五大涉企收费领域,及时与相关单位专班联络员沟通,协同分析研判。要坚持问题导向,采取针对性、指向性方式开展抽查检查,确保联合检查向实处发力,向问题开刀。
(三)形成监管合力。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与行业主管部门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加强政策会商。对于监管执法中发现的深层次、普遍性问题,要加强与有关政策制定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的反馈互动,探索从源头上查找原因、解决问题和规范收费行为,通过执法检查不断推动完善收费政策。
(四)及时反馈沟通。按照涉企违规收费整治行动专项工作机制,建立涉企收费检查工作情况月调度机制,对各组检查情况进行调度、沟通、协调。市级单位五大检查组和三个县市区联合检查组要按照每个单位一份检查报告要求,于2022年10月30日前,报送市涉企违规收费整治行动工作专班办公室和市市场监管局。
联 系 人: 邹太明 方 莹
联系电话: 0715-8138693
电子邮箱: 51250900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