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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

索引号 : 011337207/2020-05122 文       号 : -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

名       称: 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 发布日期: 2020年04月10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0年04月10日

附件1

 

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

 



许可类别:

□食品

□食品添加剂



申请事项:

首次申请

□许可变更

□许可延续



申请人名称:

 (签字或盖章)



申请日期: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要求,本申请人提出食品生产许可申请。所填写申请书及其他申请材料内容真实、有效(复印件或者扫描件与原件相符)。

特此声明。


一、申请人基本情况

申请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食品生产

许可证编号

(变更、延续申请时填写)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住    所


生产地址


  


联系电话


传    真


电子邮件


变更事项

 

 

 

 

 

 

 

              (变更、延续申请时填写)

备  注



二、产品信息表

序号

食品、食品添加剂类别

类别编号

类别名称

品种明细

备注











































注:1. 填写时请参照《食品、食品添加剂分类目录》。

2. 申请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的,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对产品明细有要求的,填入“备注”列。

3. 生产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的,备注列中载明产品或者产品配方的注册号或者备案登记号;接受委托生产保健食品的,还应当载明委托企业名称及住所等相关信息。生产保健食品原料提取物的,应在“品种明细”列中标注原料提取物名称,并在备注列载明该保健食品名称、注册号或备案号等信息;生产复配营养素的,应在“品种明细”列中标注维生素或矿物质预混料,并在备注列载明该保健食品名称、注册号或备案号等信息。


三、食品生产主要设备、设施

设备、设施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使用场所



















































检验仪器

序号

检验仪器名称

精度等级

数量

使用场所































 


四、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

职务

文化程度与专业

人员类别

专职/兼职情况






□专业技术人员

□管理人员

□专职人员

□兼职人员






□专业技术人员

□管理人员

□专职人员

□兼职人员






□专业技术人员

□管理人员

□专职人员

□兼职人员






□专业技术人员

□管理人员

□专职人员

□兼职人员






□专业技术人员

□管理人员

□专职人员

□兼职人员






□专业技术人员

□管理人员

□专职人员

□兼职人员






□专业技术人员

□管理人员

□专职人员

□兼职人员






□专业技术人员

□管理人员

□专职人员

□兼职人员






□专业技术人员

□管理人员

□专职人员

□兼职人员






□专业技术人员

□管理人员

□专职人员

□兼职人员






□专业技术人员

□管理人员

□专职人员

□兼职人员






□专业技术人员

□管理人员

□专职人员

□兼职人员






□专业技术人员

□管理人员

□专职人员

□兼职人员






□专业技术人员

□管理人员

□专职人员

□兼职人员

说明:1. 人员可以在内部兼任职务。

2. 同一人员可以是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双重身份,请据实填写。


五、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清单

序号

管理制度名称

文件编号




















































注:只需要填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清单,无需提交制度文本。


六、食品生产许可其他申请材料清单

 

根据《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申请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申请人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 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设备布局图(附后);

2. 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工艺流程图(附后);

 

申请特殊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人还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 特殊食品的生产质量管理体系文件(附后);

2. 特殊食品的相关注册和备案文件(附后)。

 

 

注:1. 特殊食品包括: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

    2. 保健食品申请材料可结合《保健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和监管需要,由各省决定提交全部材料或目录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