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1337207/2020-05122 文       号 : -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
名       称: 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 发布日期: 2020年04月10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0年04月10日
附件1
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
许可类别: | □食品 □食品添加剂 |
申请事项: | □首次申请 □许可变更 □许可延续 |
申请人名称: | (签字或盖章) |
申请日期: | 年 月 日 |
声 明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要求,本申请人提出食品生产许可申请。所填写申请书及其他申请材料内容真实、有效(复印件或者扫描件与原件相符)。
特此声明。
一、申请人基本情况
申请人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 |||
食品生产 许可证编号 | (变更、延续申请时填写) | ||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 |||
住 所 | |||
生产地址 | |||
联 系 人 | 联系电话 |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
变更事项 |
(变更、延续申请时填写) | ||
备 注 |
二、产品信息表
序号 | 食品、食品添加剂类别 | 类别编号 | 类别名称 | 品种明细 | 备注 |
注:1. 填写时请参照《食品、食品添加剂分类目录》。
2. 申请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的,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对产品明细有要求的,填入“备注”列。
3. 生产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的,在“备注”列中载明产品或者产品配方的注册号或者备案登记号;接受委托生产保健食品的,还应当载明委托企业名称及住所等相关信息。生产保健食品原料提取物的,应在“品种明细”列中标注原料提取物名称,并在备注列载明该保健食品名称、注册号或备案号等信息;生产复配营养素的,应在“品种明细”列中标注维生素或矿物质预混料,并在“备注”列载明该保健食品名称、注册号或备案号等信息。
三、食品生产主要设备、设施
设备、设施 | ||||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使用场所 |
检验仪器 | ||||
序号 | 检验仪器名称 | 精度等级 | 数量 | 使用场所 |
四、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 | 职务 | 文化程度与专业 | 人员类别 | 专职/兼职情况 |
□专业技术人员 □管理人员 | □专职人员 □兼职人员 | |||||
□专业技术人员 □管理人员 | □专职人员 □兼职人员 | |||||
□专业技术人员 □管理人员 | □专职人员 □兼职人员 | |||||
□专业技术人员 □管理人员 | □专职人员 □兼职人员 | |||||
□专业技术人员 □管理人员 | □专职人员 □兼职人员 | |||||
□专业技术人员 □管理人员 | □专职人员 □兼职人员 | |||||
□专业技术人员 □管理人员 | □专职人员 □兼职人员 | |||||
□专业技术人员 □管理人员 | □专职人员 □兼职人员 | |||||
□专业技术人员 □管理人员 | □专职人员 □兼职人员 | |||||
□专业技术人员 □管理人员 | □专职人员 □兼职人员 | |||||
□专业技术人员 □管理人员 | □专职人员 □兼职人员 | |||||
□专业技术人员 □管理人员 | □专职人员 □兼职人员 | |||||
□专业技术人员 □管理人员 | □专职人员 □兼职人员 | |||||
□专业技术人员 □管理人员 | □专职人员 □兼职人员 |
说明:1. 人员可以在内部兼任职务。
2. 同一人员可以是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双重身份,请据实填写。
五、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清单
序号 | 管理制度名称 | 文件编号 |
注:只需要填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清单,无需提交制度文本。
六、食品生产许可其他申请材料清单
根据《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申请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申请人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 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设备布局图(附后);
2. 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工艺流程图(附后);
申请特殊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人还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 特殊食品的生产质量管理体系文件(附后);
2. 特殊食品的相关注册和备案文件(附后)。
注:1. 特殊食品包括: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
2. 保健食品申请材料可结合《保健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和监管需要,由各省决定提交全部材料或目录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