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1337207/2022-42504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名       称: 【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2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2年12月02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2年12月02日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的通知》(咸政办电〔2022〕9号)文件要求,我局组织对2022年3月前现行有效的由市局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专项清理。现将清理结果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咸宁市市场监管局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
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30日
咸宁市市场监管局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清理意见 |
1 | 关于印发《咸宁市工商局推行企业登记注册“审核合一一人通办”实施办法》的通知 | 咸工商文〔2018〕55号 | 建议继续有效 |
2 | 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零售企业分级管理的通知 | 咸市监发[2019]52号 | 建议继续有效 |
3 | 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通知 | 咸工商文〔2019〕11号 | 建议继续有效 |
4 | 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市场安全监督抽检监测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 | 咸市监发〔2019〕31号 | 建议继续有效 |
5 | 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 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 | 咸市监发〔2020〕8号 | 建议继续有效 |
6 | 九部门应对疫情影响加大力度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的实施意见 | 咸市监联〔2020〕12号 | 建议继续有效 |
7 | 咸宁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暂行规定 | 咸市监发〔2021〕35号 | 建议继续有效 |
8 | 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投诉信息公示办法 | 咸市监发〔2021〕43号 | 建议继续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