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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市市场监管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发布日期: 2026年0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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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强化党的领导,完善推进法治建设的首要环节。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发《2025年全市法治市场监管建设工作要点》,一体推动市场监管“法治工作全局化,全局工作法治化”。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按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抄送市委依法治市办。二是强化学习引领,不断推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组织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组会首个议题,学习领会习近平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点内容,组织开展专题学习。发挥学法述法机制作用,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领导干部学法述法的重点内容。
(二)完善制度建设,健全市场监管领域制度体系
1.健全完善法治监督制度。制发《市市场监管局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暂行办法》,依法试行行政处罚案件分级审核。制定《咸宁市市场监管局内部审计工作制度(试行)》,推动对财务收支、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和专项资金的独立客观监督。制定实施《全市系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报备制度》,及时掌握系统行政争议情况,针对性防范和化解执法风险。
2.协调推进政府规章修改。系统清理市场监管领域地方性法规规章体系,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明确行政检查主体,严禁不具备主体资格的组织实施行政检查”的规定,提请市政府对《咸宁市食品三小安全管理办法》“第六条”进行修改。
3.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提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咸宁市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为创新发展筑牢制度支撑,2025年全市每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增幅全省第4,有效注册商标总量增幅全省第2,知识产权质押金额增幅全省第4,全省知识产权领域优化营商环境改革试点推进交流活动在咸宁举办。组织完成《咸宁市电梯使用安全管理办法》评估,对以市政府名义印发的6件规范性文件和以本局名义印发的10件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其中:以市政府名义印发的4件建议继续有效,2件建议宣布失效;以本局名义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7件继续有效,3件宣布失效。
4.深耕标准化公园城市建设。《公园城市建设评价指南》获批全国首个公园城市建设国家标准。11月5日,国家级标准化试点(自然生态公园)顺利通过国家评估验收专家组评估验收,成功打造自然生态公园城市标准化“咸宁模式”。咸宁市商贸流通标准化国家级试点等3个国家级物流试点及12345热线国家级试点均通过验收。
(三)优化法治服务,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
1.提升服务效能。一是打造“创业首护人”服务品牌,将创业初期市场主体反映的问题,导入12345平台进行工单式办理。在市电子商务(直播)协会设立“创业首护人”工作站。2025年全市市场主体总量41.1万户,同比增长14.3%,增幅排名全省第1。二是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推行服务型执法,2025年全市系统实行包容审慎受益主体1407家,首违免罚、轻微不罚受益主体数同比增长38.3%。三是维护公平竞争环境。在全省防范“内卷式”竞争会议上作交流发言,市级层面实现公平竞争审查与合法性审查“双审联动”,公平竞争审查系统已覆盖全市244家政策起草单位,新增审查文件677件。
2.创新监管模式。一是在全省率先推出“扫码入企、综合查一次”监管模式,被省学习教育工作专班列为全省为基层减负正面典型案例,得到中央学习教育第三指导组的肯定,2026年1月19日《人民日报》第10版专题报道。二是积极推进市区一体化改革,市局登记许可事项全部移交咸安区局代办或办理,咸宁高新区、原温泉城区日常监管全部移交咸安区局履行职责,市区消费纠纷交由咸安区消费纠纷集中处置中心一体化处置,实现登记、监管、消费纠纷处置一体化。
3.严守监管底线。一是食品安全防线持续巩固。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食品安全宣传周、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开展食品添加剂、食用植物油、酒类等专项整治。全年完成食品抽样检验13611批次,合格率96.8%,食品安全“你点我检”参与率全省第2。二是药品安全底线更加牢固。承办全省药品安全舆情应急演练活动。药品追溯体系建设稳步推进,药品零售企业入驻率、授权率和扫码率均位于全省前列。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各项指标平均同比增幅60%以上,综合排名全省第一方阵。三是产品质量整治取得成效。全年共完成重点工业产品监督抽检632批次,合格率95.9%,不合格产品处置率100%。四是特种设备运行安全平稳。通过成立电梯行业协会、打击行业无序竞争、定期通报、第三方质量抽查等方式,电梯安全投诉量同比降低25.1%。
(四)强化执法监督,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全面规范涉企执法行为。扎实开展规范涉企执法监管行为专项工作,建立“1+2”专班负责制,定期会商研判,召开例会3次,系统推进会1次,市局领导班子成员带队督导检查各县、市、区局工作进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开设规范涉企执法网络专栏,公示涉企行政检查清单25项。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规范配备和使用执法记录仪,积极运用“执法协同办案系统”“执法全过程记录”平台,全流程监督执法行为。公开征集线索,全面排查起底,梳理涉企执法监管问题4个,按第一种形态自我整改完成率100%。我局专项工作在全市依法行政会议上作工作交流发言。
2.全面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一是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依据法定程序对178件行政处罚案件进行法制审核,组织行政处罚案件负责人集体讨论研究决定减轻、听证类行政处罚案件22件。二是实施执法监督“两函一书”工作制,发出《工作提示函》63件、《执法监督通知书》5份,推动全面正确履行职责。三是强化重要事项合法审查,充分发挥市局法律顾问监督指导作用,做到事前积极介入,对市局104件重大项目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报备及时率和规范率均达到100%。
3.全面深化涉企案卷评查。推行“逐案自查+交叉互评+专家复审”模式,围绕证据链完整性、法律适用准确性等指标,对2024年度453件涉企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案件全面自查自纠,组织交叉评查案卷110份,发现执法程序、文书制作和调查取证3个案卷质量方面问题,均已完成整改。专项行动延长期间对2025年1-8月139件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案件全面自查整改,随机抽取全市系统60份案卷进行集中评查,配合司法部门完成2024年所有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整改,梳理发现问题3个,按第一种形态自我整改完成率100%。
4.积极化解行政争议。一是严格落实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协调法律顾问积极参与争议调解,通过“案件提前研判—负责人全程跟进—庭后复盘整改”全链条机制,将行政应诉与执法规范深度绑定,统筹推进市局作为被告的4起行政诉讼案件均实现“案结事了”(3件撤诉、1件胜诉),获《中国市场监管报》《中国质量报》刊登报道。二是规范行政复议案件处置,实行“一案一提示”,对承办机构进行指导监督,确保今年来86件复议案件答复处置全流程合法合规,无被撤销、变更或被确认违法的复议案件。
(五)全面深化普法,营造良好市场监管法治氛围
制发市局年度普法责任清单,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一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压紧压实普法工作责任。以宪法、新修订的法律、法规以及配套修订的规章为重点,结合市场监管实际和市场主体需求,制定普法行动计划20条,统筹各业务科室围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食品安全宣传周、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周、世界计量日、宪法宣传周等主题,多层次、多领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二是紧抓“关键少数”,全面提升干部法治素养。举办“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培训班,组织全市系统1000余人参训。带头学法用法,扎实推进“干部素质提升年”工作。组织为期3天的新春培训。持续开展“每月一法”讲学活动12期、“执法大讲堂”活动12期、行政执法知识考试4次,相关经验做法先后12次被中央、省级主流媒体宣传报道。1名同志被评为全市优秀学习型职工。
二、2026年工作谋划
(一)加强队伍建设。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强化法治思维,严格践行依法行政。常态化开展“每月一法”“执法大讲堂”等活动,强化案例指导和执法交流,组织开展执法知识考试和岗位练兵,不断提升执法能力。
(二)健全制度建设。发挥立法引领、规范和推动作用,推动构建衔接配套、科学规范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度体系。全面评估清理规范性文件,确保合规性与实用性。动态更新包容审慎清单,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和柔性执法。
(三)提升执法效能。打造“扫码入企”监管2.0版,实现“扫码入企”与“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并轨运行,进一步规范行政检查行为,加强部门协同联动。落实《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加强对执法行为的日常监督,加大案卷评查力度,精准梳理整治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问题,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四)夯实普法教育。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原则,及时有效的开展普法阵地建设和多渠道多形式宣传,进一步强化《法治宣传教育法》《商业秘密保护规定》《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督管理办法》等新法宣贯。
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