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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市场监管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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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咸宁市市场监管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 2025年0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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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市场监管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4年以来,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践行市场监管大法治思维,以推动落实“一规划两方案”为重要抓手,汇聚法治之力,强化执法监督,全面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提升法治工作政治站位,以依法行政、依法治局、依法履职为主线,立足职能砥砺奋进,服务大局主动作为,慎终如始推进全面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现将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扛牢法治责任

1.强化党的领导,完善推进法治建设首要环节。结合法治建设工作实际,及时调整市局法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将法治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法制机构牵头抓、其它机构相配合,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法治建设工作体系。明确市局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法治工作全局化、全局工作法治化”的市场监管“大法治”思维,在完善法治工作组织保障和制度保障的同时,实现市场监管法治建设全覆盖。根据总局、省局、市委、市政府依法行政及法治建设工作任务,制定印发《2024 年全市法治市场监管建设工作要点》,组织召开2024年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法治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法治市场监管建设重点工作,统筹推进立法、执法、普法三位一体建设,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督在依法行政中的保障作用。

2.强化学习引领,不断推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制定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规、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等纳入领导干部学法的重点内容。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组会首个议题进行学习研讨纳入支部主题党日必学内容依托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平台和国家总局网络学院,积极组织在职干部职工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安排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集中学习,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领导干部带头宣讲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领会全会的精神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基本要求,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会议精神上来,不断增强推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使命感责任感。

(二)聚焦制度建设,切实强化法治引领

1.优化完善制度供给。一是稳步推进立法工作。积极配合省局、市人大法工委、市司法局的多项立法论证和实地调研工作,对相关征求意见稿及时研究并回复意见。二是及时出台《咸宁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协同联动工作办法(试行)》《关于做好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期间消费者投诉举报处置工作的通知》等配套运行机制,确保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期间市、区两级市场监管工作顺利进行。

2.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根据《湖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要求,对规范性文件的范围认定、制发流程及重要环节进行梳理完善。对照《国务院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国务院文件的决定》,对以市政府名义印发的5件规范性文件和以本局名义印发的10件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其中:以市政府名义印发的5件建议继续有效;以本局名义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9件建议继续有效,1件建议宣布失效(咸宁市市场监管局等九部门应对疫情影响加大力度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的实施意见)。

3.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一是建立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机制。全市共建立维权服务站313家、发展ODR企业149家、维权工作室82个、人民调解机构7个。被评定为省级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19个,建成省级消费教育基地16个。二是产权纠纷多元调解。与市法院联合印发《关于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的工作指引》,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调解委员会加强信息互通互认,出台《关于建立知识产权纠纷诉调对接机制的意见(试行)》,全面打造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协同网络。2024年全市知识产权纠纷案件334件,结案190件,调解成功130件,成功率68.42%,行政调解申请司法确认2件。三是建立恶意索赔处置工作机制。我局指导崇阳县局探索建立群防群治打击恶意性牟利性职业投诉举报机制,成功入选2024年全省市场监管法治创新事件。在此基础上,市局联合七部门出台《依法处置恶意投诉举报行为实施办法》,通过部门协同共治进一步维护良好营商环境和经营者合法权益

(三)严格依法行政,强化法治市场监管建设

1.推行服务型执法。一是持续推进包容审慎监管。落实《咸宁市市场监管行政处罚四张清单》,积极推进柔性执法,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2024年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实行包容审慎受益主体1294家,其中免予处罚83件,不予处罚94件,减轻处罚719件,从轻处罚398件。二是有力推进涉企执法经济影响评估制度落实。在涉企行政执法中同步落实涉企执法经济影响评估,进一步规范涉企执法,维护涉企的合法权益,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

2.深化信用监管。一是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合相关部门、内部机构共同开展监督检查,着力减少检查频次,实现“一次体检、全面检查”,检查事项覆盖率排名全省第一。2024年全市创建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计划494条,部门联合占比和引用信用风险监管占比率100%,抽查任务数同比下降64.9%,有效减少对经营主体不必要的干扰。2024年我局被省局表彰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先进单位。二是坚持“列严”“修复”两手抓。以深化包容审慎延展信用监管服务,让管理更规范有序,咸宁列严工作进入全省第一方阵,全市共列严86户。建立健全信用修复机制,编制企业行政合规指导清单,2024年,全市有209家企业被公布为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共对已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 1484 户市场主体,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3户市场主体完成了信用修复。

3.优化政务服务。一是全省率先推动企业变更登记与商标变更申请同步受理,注册登记窗口与商标受理窗口融通,建立经营主体变更信息互通互享机制,已为22家企业办理商标变更业务80件。二是大力推行异地办优化导办、帮办、代办服务体系现一网通办、一事联办、一业一证、跨省通办提升市场准入便利化水平,全力办好助企惠民“十件实事”2024我局驻市民之家窗口工作人员被省妇联授予“湖北省三八红旗集体”。三是扎实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创建,全市系统共8项先行区创建工作获省营商办通报表扬,先行区改革试点事项数量居全省第一方阵。

4.狠抓重点领域执法监管。一是当好舌尖安全“守护员”。完成全市517家食品生产企业、812家小作坊的日常监督检查,确保食品生产企业人员配备率、风险管控清单完成率、安全员守则完成率均达到100%。对全市331家中小学食堂全覆盖检查,完成食堂提档升级35家,建成样本厨房28家。二是筑牢药品安全“防火墙”。深入推进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扎实开展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专项检查,共办理“两品一械”案件 487 件,移送司法机关药品案件56 件,移送案件数位居全省第一,获得省局通报表扬。三是撑起特种设备“防护网”。全市共检查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2821家(次),检查特种设备14712台(套),发现安全隐患 927条,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203 份,立案 46件。开展问题燃气压力管道专项治理,确保燃气压力管道应检尽检、应录尽录。应急处置电梯困人故障 515 起。四是拧紧产品质量“安全阀”。组织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百日会战”行动,检查消防产品、取暖产品、成品油、烟花爆竹相关产品生产经营企业1010余家。抽检发现成品油不合格3批次,查办电动自行车及相关产品违法案件95 件。

5.深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制定重大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办法等配套文件,先后建立合法性审查与公平竞争审查联动机制、公平竞争审查抽查通报机制、投诉举报回应机制,推动市县两级244个行政事业单位建立内部审查机制。全市审查增量政策措施636件,清理存量政策措施253件,修改废止31件。围绕涉企收费、医疗美容、教育培训等领域开展不正当竞争、价格收费治理,维护公平竞争秩序,立案调查134件。我市一案例获评2024年全国价监竞争典型案例

(四)强化法治监督,坚决维护法治权威

1.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以市场监管系统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强力开展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全面排查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发现执法不规范、执法不作为、监管不到位问题各1个,积极开展针对性整治。二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持续深入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2024年依据法定程序242件行政处罚案件进行法制审核三是规范适用行政裁量权基准。落实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省、市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清单以及《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负责人集体讨论办法》组织行政处罚案件负责人集体讨论研究决定减轻、听证类行政处罚案件15件。

2.全面提升执法案卷评查质效。组织全市系统对2022年6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适用普通程序办结的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全面自查,组织系统法制骨干对随机抽选的60件案卷进行集中交叉评查,第三方专业机构复评,共评出优秀案卷52件,优秀率达到86.67%,向全市系统通报案卷评查结果,对案卷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指正。积极参加省司法厅、省局等单位组织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典型案例评析活动,我局送选的5件行政处罚案卷中3件被省司法厅评定为优秀案卷;参加省市场监管局案卷评查7件案卷有5卷获评优秀,优秀率71%;在2024年市司法局组织的全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中,全市市场监督部门共有4份案卷获评优秀案卷(市局、嘉鱼、崇阳、通山各1卷),占全市优秀案卷数量29%;参加省药监局案卷评查2件案卷全部获评优秀,优秀率100%。

3.全面强化重要事项法制审查。加强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重大合同、其他重要事项的法制审查聘请湖北海舟律师事务所为常年法律顾问,充分发挥市局法律顾问监督作用,做到事前积极介入,对市局96件重大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和签订的合同协议符合审查要求,报备及时率和规范率均达到100%

4.积极提高化解行政争议能力。严格落实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积极参与争议调解、行政及民事诉讼相关工作。主动适应新修订行政复议法要求,制定《关于贯彻落实新修订行政复议法的工作指引》,以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2024年无被撤销、变更或被确认违法的复议案件

(五)全面深化普法,强化法治宣传教育

1.压紧压实普法工作责任。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和公众法治需求,制发将《2024 年度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普法责任清单》,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新修订的法律、法规以及配套修订的规章为重点,明确了17个具体清单事项和相关责任科室,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责任,并将普法工作绩效纳入年度考核内容

2.持续推进“八五”普法宣传。一是突出普法重点。重点宣贯新修订法律法规,如以《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出台为契机,开展公平竞争政策“进企业、进机关、进党校”活动,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学习公平竞争审查法律法规,组织宣讲专班到部分市直单位和县市区进行培训宣贯。二是利用节点普法。统筹各业务科室围绕重要时间节点多层次、多领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如“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食品安全宣传周、“4·26”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周、“5·20”世界计量日、电梯安全宣传周、药品安全宣传周、“12·4”国家宪法日等主题活动。三是推行以案释法。发布涉及民生、电动自行车整治、不正当竞争等领域典型案例7期50件。

3.积极开展干部队伍培训。举办为期四天的新春培训班,邀请省市领导和相关业务骨干进行授课,选派2名干部参加党校主体班培训,组织全市系统干部职工参加省局网络培训班,队伍履职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举办为期一个月的干部夜学暨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提升培训,组织综合执法支队全体干部职工和市局新提拔、新录用的年轻干部130余人参加市场监管领域专业知识培训学习,内容涵盖二十余项市场监管业务,全面提升执法人员的政治能力、监管能力和执法能力。组织全市系统执法人员参加2024年全国市场监管法律知识竞赛,并被省局评选为优胜单位。开展全市系统2024年度法治培训,增强干部队伍法治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二、工作亮点

(一)强力开展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以推进依法行政“五个一”活动为抓手,有机结合市场监管系统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行风建设活动,扎实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发布《关于开展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通告》,公布举报受理渠道,鼓励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问题线索。全面排查出执法不规范、执法不作为、监管不到位问题各1个。实施执法监督“两函工作制”(《工作提示函》和《未依法履职线索移送函》)闭环管理,发出《工作提示函》5件(涉及线索8条)、《执法监督通知书》2份,有的放矢推进整治。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行纪衔接要求,移送机关纪委未依法履职线索5条,推动全面正确履行职责。

(二)推动企业变更登记与商标变更申请同步受理。2024年1月26日起在全市范围开展企业变更登记与商标变更申请同步受理工作,同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建立协同机制,积极推动全市企业注册登记窗口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咸宁商标受理窗口、各县(市)商标受理延伸服务窗口融通,建立经营主体变更信息互通互享机制。经营主体在注册登记窗口办理名称或地址变更登记时,提醒、引导申请人阅读《经营主体变更登记与商标变更申请同步受理明白纸》,告知经营主体同步办理商标变更申请便利选择。对已完成企业变更登记的,通过发送短信提示其商标需要变更,帮助经营主体避免不必要的知识产权风险,获得经营主体的一致好评,商标受理窗口获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通报表扬。

(三)强化知识产权纠纷联动处置。与市法院联合印发《关于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的工作指引》,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调解委员会加强信息互通互认,出台《关于建立知识产权纠纷诉调对接机制的意见(试行)》,全面打造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协同网络,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种渠道均建立起部门横向协调、市县纵向联动的纠纷调解机制。对于群体性、地域性知识产权纠纷,通过横向联动机制来分析研讨,确定标准,通过纵向机制统合工作合力,选择合适的调处渠道。三部门通过三种调解模式沟通协作,统一调解标准,针对性选择调解模式,针对不同个体化解知识产权纠纷。2024年全市知识产权纠纷案件334件,结案190件,调解成功130件,成功率68.42%。行政调解申请司法确认2件。

三、存在问题

(一)执法队伍履职压力倍增。市场监管的对象在体量、覆盖面和复杂性方面都大幅度扩展,但执法人力资源配备未得到相应增补,“职责倍增、人员倍减”导致执法办案细节方面存在欠缺。行政执法案件质量是终身负责制,检察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等多方司法监督、纪律监督、行政监督,对依法行政、依法履职提出了更高要求,考验执法队伍的能力和水平。

(二)基层法制人员力量不足。法制工作对专业性和综合性要求比较高,要求法制工作人员既要掌握法学理论知识和法律实务操作能力,又要熟悉市场监管系统各项业务管理的基本理论知识,还要有较强的表达沟通,组织协调等各种能力。目前,法制部门配备复合型法律专业人才不足。

(三)智慧化执法监督技术缺乏。市场监管部门涉及的监管领域面广、量大、适用法律法规多,涉及的特殊监管领域专业水平要求高,亟需现代数字技术加持。在智慧化和数字化执法监督方面“技术赋能”,大数据平台支撑力度还不够,目前还停留在“人海战术”被动实施监督水平,无法实现实时、全覆盖的执法监督。

四、2025年工作打算

(一)深入政策法规研究。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市场监管总局、省局和市委、市政府对法治建设和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工作要求。按照法治理念创新、执法方式改进、监管效能提升的研究方向,进一步深入加强法治建设相关政策法规研究,健全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牢固树立监管为民思想,把握好监管与服务、力度与温度的关系,实现在依法监管的同时,统筹兼顾“时效度”与“法理情”。

(二)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以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监管行为专项监督为契机,深入贯彻落实省局《全面推行服务型执法的指导意见》,以完善新业态包容审慎监管、规范不予处罚减轻处罚实施两大重点任务为抓手,结合法治市场监管建设评价开展和“法治下基层”活动载体,运用“两函工作制”加强内部监督,纠治“过度检查”“过度执法”等问题。适时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加强普法宣传教育。以《咸宁市市场监管法治宣传教育实施方案(2022-2025年)》为主线任务,持续深化普法宣传教育。一是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开展好各类主题宣教活动,加强对各类经营主体和从业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二是严格落实学法制度,持续开展教育培训,不断巩固提高干部职工法律素养。三是不断夯实普法宣传阵地,依托云平台宣传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线上线下一体协调推进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