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发文单位: 无
名 称: 咸宁市市场监管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 2024年03月12日
有效性: 发文日期:
2023年以来,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践行市场监管大法治思维,以推动落实“一规划两方案”为重要抓手,汇聚法治之力,强化执法监督,全面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提升法治工作政治站位,以依法行政,依法治局,依法履职为主线,立足职能砥砺奋进,服务大局主动作为,慎终如始推进全面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各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现将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工作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自觉扛牢法治责任
将法治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成立由市局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法制机构牵头抓、其它机构相配合,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法治建设工作体系。明确市局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法治工作全局化、全局工作法治化”的市场监管“大法治”思维,在完善法治工作组织保障和制度保障的同时,实现市场监管法治建设全覆盖,市局党组专题研究制定法治建设工作,及时解决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坚决有力发挥督导利剑作用。
(二)聚焦制度建设,切实强化法治引领
1.认真制定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出台《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明确将法治工作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落实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述廉述法工作,稳步推进全市系统法治建设工作。
2.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依据《咸宁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全面实行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制定并公布《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3.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湖北海舟律师事务所为常年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积极作用,对市局规范性文件及重大合同等重大决定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出具书面回复意见,同时参与多起行政处罚案件的研判和指导。
4.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落实《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备案程序规定》,开展以市政府名义和以本局名义印发的20件规范性文件清理。其中:以市政府名义印发的9件(含政府规章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建议继续有效的6件,建议修改的1件,建议失效的2件;以本局名义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1件,建议继续有效的10件,建议废止的1件。按要求对出台的1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备案率达100%。
5.全面推行协同执法办案平台。市局召开全面上线应用全国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平台暨全省协同执法办案系统推进会,全面适用“湖北省市场监管协同执法办案平台”,将注册许可、日常监管、执法办案全过程纳入平台程序流程统一实施,平台同步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推送公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
6.完善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一是建立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机制。全市共建立维权服务站294家、发展ODR企业110家、维权工作室82个、人民调解机构5个。建成放心消费示范街7条、放心消费县1个和放心消费维权服务示范站17个,被评定为省级放心消费示范点32个,省级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12家,建成省级消费教育基地16个。二是产权纠纷多元调解。探索开展知识产权仲裁、公证试点,市县两级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知识产权纠纷148件,办理产权公证10件。
(三)严格依法行政,始终维护法治权威
1.稳步推进立法工作。根据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立法工作计划要求,印发《咸宁市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立法调研工作方案》,对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立法预备项目开展调研并形成报告。积极配合省局、市人大法工委、市司法局的多项立法论证,对相关征求意见稿及时研究并回复意见。
2.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指导系统执法人员规范配备和使用执法记录仪,将行政执法从启动实施到决定处置全程纳入法制监督轨道。二是全面落实《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负责人集体讨论办法》《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案件审理暂行办法(试行)》,严格审查行政处罚裁量权执行情况,通过扎紧制度笼子防范执法不作为和乱作为。三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3.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一是普遍实行非禁即入。严格执行负面清单制度,大力推行容缺登记审批,不设市场准入障碍。二是全面推行“一次办”。全面推行企业开办“1050”标准,实现设立登记、公章刻制、申领发票、社保登记同步办理,免费赠送5枚公章。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实现行政许可提前办结率96.5%,群众评价满意率达97.8%。拓展“一业一证”改革范围至35项,核发综合许可证1158张。探索市场准营即入试点,已发放准入即准营许可证145张。三是大胆推行“就近办”。与江西修水、湖南岳阳、安徽池州等四省九市开展“跨省通办”,与武汉1+8城市圈开展“跨市通办”,累计办理跨省登记业务143件,行政许可事项204件。打造“24小时不打烊”政务服务模式,全年通过15台自助机累计办理营业执照2830份。在全省首届市场监管系统经营主体数据分析大赛。咸宁市市场监管局以《说“茶”论道,“智”建未来,数论咸宁赤壁青砖茶新业态》为题参赛,荣获二等奖。
4.统筹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召开全市市场监管联席会议,指导市直各成单位做好各自本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除特殊领域外,要求所有行政检查都通过“双随机”抽查方式进行,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制发《咸宁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全面统筹、协调、督促各部门按照抽查计划开展部门双随机抽查,并将抽查情况作为考核依据。统筹全市各部门监管执法资源,成员单位由原有16个增加到32个。
5.优化信用监管。一是失信惩戒规范化。全市共有26835户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列严83件,归集涉企信用数据信息279.84万条,行政许可信息7.8万条,行政处罚信息3853条。将“联合奖惩”嵌入行政审批系统,向省级信用信息平台规范化反馈奖惩记录8296条。二是信用修复简便化。 建立健全信用修复机制,编制企业行政合规指导清单,全市累计有9293家移出经营异常名录,21户企业提前移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狠抓重点领域执法监管。一是当好舌尖安全“守护员”。全力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全市共有干部3578名包保ABCD级主体25195家(含6家药企)。《智慧监管+科普宣传一站式服务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被中国食品安全报社评为2022年度“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优秀案例。二是筑牢药品安全“防火墙”。制定了《咸宁市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工作方案》,组建了“一小组四专班”(领导小组和综合协调组、药械化工作组、案件查办工作组、能力提升工作组),明确了工作职责和任务。三是撑起特种设备“防护网”。大力推进气瓶监管信息化,基层安全监管服务标准化,连续多年未发生重大安全事件。今年来出动检查人员6531人(次),检查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2764家(次),检查特种设备12627台(套),发现并整改一般安全隐患1471条,重大安全隐患22条,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158份,下达督办函20份,查封特种设备22台(套)。四是拧紧产品质量“安全阀”。将危险化学品、化肥、消防产品、成品油、电动自行车等监督检查工作列入《2023年质量发展和产品监督管理工作要点》,同时将18类重点产品及相关产品列入《咸宁市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2023年版)》。共监督抽检246家409个批次的产品,已检出不合格产品56个批次。
7.有力推进涉企执法经济影响评估制度落实。在涉企行政执法中落实涉企执法经济影响评估,进一步规范涉企执法,维护涉企的合法权益,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
8.深入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一是完善联席会议联络机制。定期对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和联络员进行调整,保持联络畅通。二是健全重大政策措施会审。对成员单位开展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过程中遇到的复杂疑难问题,出具书面会审意见供政策制定机关参考,今年共会审3个。三是对标落实审查标准。组织编印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指南,严格执行审查规则。四是强化抽查检查。制定《咸宁市公平竞争审查落实情况抽查表》,抽查市直单位12家,检查涉及市场主体文件37份。五是推进公平竞争数据库建设。依托全省平台,全力推进公平竞争审查数据库录入,为23个成员单位和6个县市区分配账号,已累计录入数据77个。六是组织完成第三方评估。聘请第三方对政策措施进行评估。今年全市开展第三方评估3次,共抽查评估文件50份。
9.高效开展涉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组织全市系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委托第三方律师事务所对抽取的行政处罚案卷89卷进行评查,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案件质量。
(四)提升法治思维,加强法治能力建设。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纳入年度法治建设绩效考核内容,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学习活动,购发习近平法治思想原著、原文等书籍220册。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邀请市委党校副校长黄卫东作《党领导人民全面依法治国的思想指引--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积极组织在职干部职工参加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平台学习考试,并通过平台参加习近平法治思想知识测试,参考率优秀率均达100%。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支部主题党日必学内容,作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列入党员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有效提升了市场监管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2.积极开展干部队伍培训。开展春季集训培训,全局干部职工参加学习,县市区局以视频形式参加。市局业务骨干讲授新修订《药品管理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并邀请湖科教授讲授《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断提升队伍政治素养和业务水平。举办咸宁市12315工作技能提升专题培训班;举办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能力培训班,全市94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和执法人员参加培训。
3.深入开展“八五”普法宣传。一是贯彻落实《咸宁市市场监管法治宣传教育实施方案(2022-2025)》,制定2023年度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普法责任清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二是开展以案释法活动。由党组副局长带队,参与“法治热线--部门说法”活动,进一步提升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的知晓度。发布咸宁市市场监管系统2022年度十大典型案例、虚假违法广告、消费维权、制止食品浪费等各类典型案例,警示一批违法企业,提升企业守法诚信经营意识。三是创新性开展每日法条活动。从2023年3月起,针对执法人员法律概念模糊点、当前社会热点,结合日常执法监管法律适用疑难问题点及时总结归纳整理,每天在局办公群发布法律条文及其释义,持续发布228条。四是开展系列普法宣传活动。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4·26”知识产权活动宣传周、“5·20”世界计量日、“质量月”、“安全用药月”、化妆品科普大讲堂进校园、“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普法宣传,发放宣传资料7000余份,提供法律咨询服务900余人次。组织开展大型游乐设施应急救援演练、第二届“全国个体工商户服务月”、“制止餐饮浪费 提振消费信心”承诺活动。开展2023年“两品一械”监管专题培训班。咸宁市市场监管局会同咸安区市场监管局在咸宁市职业技术学院,开展大学生“育苗”行动进校园活动。在2023年湖北省市场监管青年科普讲解大赛荣获二等奖。
二、特色亮点工作
(一)以裁量基准指引精准处罚。根据法定授权,结合咸宁实际,2023年6月,在全市行政执法部门层面率先发布《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涉及市场监督管理17个业务大类,行政处罚事权480项,统一规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将执法裁量因素具体化、标准化、精细化,并结合执法实践,创新性地设计“减轻处罚减轻处罚裁量标准的适用参数”:对减轻处罚的裁量空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明确的适用减轻情形的种类数量,参照国家总局、省局从轻、一般、从重处罚幅度标准,科学划分为70%、30-70%和10-30%三个幅度计算标准,使得罚款类减轻处罚的裁定、计算更具实操性,解决长期困扰基层执法实践的“不敢减免、不会减免”问题,使执法人员精准处罚、于法有据,有效规避“类案不同罚”、自由裁量过罚不当、选择性执法等不规范执法现象。
(二)以刚性制度约束重大决策。出台《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负责人集体讨论办法》《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等制度性文件,并创新性地将“减轻处罚”纳入集体讨论范围,严格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审核制度,有效杜绝执法处罚随意性,认真做好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工作。充分发挥市局法律顾问单位法律监督作用,做到事前积极介入,对市局规范性文件及重大项目类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积极协调处理行政复议答复和诉讼应诉。通过扎紧制度的笼子,有效防范行政执法和重大决策的不作为与乱作为,进一步规避和降低履职风险。
(三)以包容审慎推进柔性执法。连续两年率先在全省地市州层面推出和拓展市场监管领域包容审慎监管行政处罚“四张清单”(即首违免罚事项清单、不予处罚事项清单、减轻处罚事项清单、从轻处罚事项清单)涉及市场监督管理12个领域,150项行政事权,对符合适用条件的市场主体,采取说服教育、责令改正、行政约谈等行政指导方式,要求改正违法行为的同时,依法实施不予处罚、首违不罚、从轻处罚和减轻处罚。
(四)以两法衔接强化执法协作。咸宁、孝感、潜江、天门、仙桃市场监管局签署《市场监管跨区域执法联动合作协议》,五地建立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执法协助、优势互补、集群作战模式,打造全领域、全链条市场监管领域执法协作机制。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联合制定了《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协作会商通报工作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
(五)以监管协同强化联动保护。召开知识产权保护大会,出台《咸宁市知识产权发展“十四五”规划》。市局联合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印发《关于批复成立第二批咸宁市知识产权行政司法联合保护工作站的通知》《咸宁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建立咸安区、赤壁市、通山县知识产权行政司法联合保护工作站,至此全市知识产权行政司法协同保护网络完成全覆盖。与湖南省岳阳市、江西省九江市开展跨区域联合协作,推动知识产权保护联动。成立咸宁市中级法院和通城县法院知识产权合议庭。将22件驰名商标和33件地理商标纳入联合保护名录。
三、存在的问题
(一)学习培训频次不够。市场监管部门涉及的监管领域面广、量大、适用法律法规多,涉及的特殊监管领域专业水平要求高。目前培训的频次、层级仍然不够。
(二)基层法制人员力量不足。法制工作的专业性和综合性比较高,要求法制工作人员既要掌握法学理论知识和法律实务操作能力,又要熟悉市场监管系统各项业务管理的基本理论知识,还要有较强的表达沟通,组织协调等各种能力。目前,法制部门配备复合型法律专业人才不足。
四、2024年工作打算
(一)强化法治建设考核。将法治建设纳入本单位的年终目标责任制考核,加大考核力度,提升考核权重,将法治建设考核作为硬指标硬任务制定《咸宁市法治市场监管建设评价工作方案》和《咸宁市法治市场监管建设评价办法》,开展全市系统法治市场监管建设评价工作。制定《咸宁市市场监管系统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方案》助推公正文明规范执法。
(二)加大教育培训和八五普法力度。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和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素质和能力。全市系统至少开展一次法治专题培训,市局党组年度至少专题研究法治工作两次。结合政府“法治热线”、“法治下基层”等多种形式,牵头或配合做好市场监管普法宣传和法治专题培训工作。
(三)强化执法监督和规范指导。有效应对人大机关的执法检查、复议机关的复议监督、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的司法监督,加大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力度,组织开展法治专项检查和案卷评查活动,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落实,多维度、多角度剖析系统程序意识不强,工作机制不健全等导致的执法不规范问题,将外部监督转化为促进法治监管的内生动力,以法治监管标准化建设为目标,严格推进《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规范执法和《行政处罚四张清单》等包容审慎监管措施的落实,在现有法律框架体系内,综合运用行政指导、行政处罚、线索移交、督导督办等行政手段,补足工作短板和化解各类履职风险,努力实现监管执法的力度和温度有机统一。
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