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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 2023年0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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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我局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精神及市法治建设“一规划两实施方案”,切实提升法治工作政治站位,以依法行政,依法治局,依法履职为主线,立足职能砥砺奋进,服务大局主动作为,慎终如始推进全面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各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一、高位推进,综合施策,系统法治化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法治建设工作保障有力。
市局结合法治建设新形势需要,进一步明确市局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法治工作全局化、全局工作法治化”的市场监管“大法治”思维,在完善法治工作组织保障和制度保障的同时,实现市场监管法治建设全覆盖,党组专题研究制定工作规划,及时解决重大问题,坚决有力发挥督导利剑作用,将市场监管执法规范化建设、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八五”普法宣传纳入法治建设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构建计划、落实、督察、整改、考核工作闭环,稳步推进全市系统法治建设。
(二)法治建设基础进一步夯实。
1.积极推进立法工作。开展《咸宁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食品摊贩安全管理办法》立法后评估工作。配合市人大法工委、市司法局的立法论证,对《咸宁市淦河垂钓管理办法》《咸宁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等十余件征求意见稿及时研究并回复意见。
2.加强法治制度建设。印发《咸宁市市场监管法治宣传教育实施方案(2022-2025)》《全市系统2022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咸宁市市场监管执法监督工作计划》《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备案程序规定》《咸宁市市场监管局行政处罚负责人集体讨论办法》,切实保障市场监管制度供给。
3.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关于全面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的通知》(咸政办电〔2022〕9号)的要求,对本级本部门印发的政府和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梳理,共清理政府规范性文件18件,其中建议继续有效7件,建议修改1件,建议宣布失效10件;部门规范性文件8件,其中建议继续有效8件。
(三)优化营商环境法治建设先行。
1.模式创新深化“放管服”改革。有力推进咸宁市市场监管局优化营商环境促市场主体发展若干措施落地生效,市场主体增幅位列全省第一方阵。一是标准引领实现“业务快办”。依法发布实施“市、区、镇、村”四级政务服务全过程标准791项,政务服务便民化向基层延伸。创新推行企业开办“1050”标准(1个环节:一窗申请,0.5天办结,零费用)。实现设立登记、公章刻制、申领发票、社保登记同步办理,将银行预约纳入企业开办服务范畴,将银行开户信息推送到相关部门。二是拓展“一业一证”改革领域。提请市人民政府印发推进“证照分离”“一业一证”改革实施方案,将全省19类“一业一证”改革行业目录拓展到21类,把“经营性游泳池(馆)、开办幼儿园”等两个行业加入到 “一业一证”改革目录中,是全省第一个扩大“一业一证”改革范围的市州。三是多城协同实现“跨省通办”。先后与江西修水县、湖南岳阳县、平江县签订了《“跨省通办”合作协议》,与武汉、黄石、鄂州、黄冈、孝感、仙桃、天门、潜江等城市签署《武汉城市圈政务服务“跨市通办”合作协议》,实现政务服务异地受理、远程办理、协同联动,全程零跑腿。《湖北日报》专题报道我市为河南市民“跨省通办”注销业务的事例。四是推行智慧开办“五进”。全力推进企业开办服务进社区、进超市、进园区、进乡镇、进银行的“五进”机制。实现了无人值守、不打烊、零见面、零接触的新型政务服务模式,把开办服务送到千家万户,打通了市场主体开办的“最后一公里”。
2.科技赋能加强信用监管。深入推进企业年报自主公示全国试点,在省局大数据能力监管平台功能基础上建设咸宁市大数据风险预警监督平台,通过企业法人身份证号码与防疫健康码比对,批量获取企业法人最新联系方式。通过年报“码码通”,完善了6.8万家企业法人的最新联系方式信息,打通了与“失联”企业的对接通道。深入推进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持续推进涉企信息归集共享。
3.协同联动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联合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版权局印发了全省首份《关于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行政与司法协同联动民事与刑事相互衔接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实施意见》,联合制定《咸宁市知识产权行政司法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对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方面的诉求进行联合研判和集中回应。联合湖南省岳阳市、江西省九江市联手共推知识产权大保护。在通城、崇阳、嘉鱼经济开发区成立知识产权联合保护工作站,为园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行政、司法方面全方位指导。
在市人民调解中心设立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全省第4家),形成行政裁决、司法审理、诉前调解三合一协调联动,完善多元化解决机制。落实《关于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行政与司法协同联动民事与刑事相互衔接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实施意见》,在全市建立7个维权援助工作站、10个保护工作站,将22件驰名商标、32件地理标志和273家高新技术企业纳入行政司法联合保护名录。全市行政执法机关扎实开展铁拳、龙腾、剑网、秋风等专项行动,加强行政执法部门与司法机关衔接配合,推动执法协作,集中查办一批有影响、有突破、有创新的典型案件。全市共查处侵权假冒行政案件235件,检察机关共审查批准逮捕侵权假冒犯罪案件3件8人,移送法院起诉8件14人。2022年7月,省双打办通报2021年度平安建设(打击侵权假冒工作)考核,咸宁位列全省等一档次,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值得祝贺,继续努力。”
4.系统构建包容审慎执法尺度。按照包容审慎监管执法理念要求,统一执法标准和尺度,防范纠治趋利性、选择性、关系性执法风险。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连续两年推出和拓展市场监管领域包容审慎监管行政处罚“四张清单”(首违免罚事项清单、不予处罚事项清单、减轻处罚事项清单、从轻处罚事项清单),体现宽严相济的法治精神,寓监管于服务之中,对市场主体坚持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原则实施监管;对符合《市场监管领域行政处罚“四张清单”》条件的市场主体,依法运用总局和省局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在采取说服教育、责令改正、约谈等审慎方式要求改正违法行为的同时,统一尺度依法实施不予处罚、首违不罚、从轻处罚和减轻处罚,让市场主体感受到“有温度”的执法。市局编制发布《市市场监管局企业行政合规指导清单》,便于企业快速、简明、准确的排查行政处罚风险点,有效预防和避免违法行为的发生。完善并实施市场主体信用修复机制,加强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依法指导失信市场主体开展信用修复,鼓励失信市场主体主动纠错、重塑信用。
5.公平竞争审查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运行有效。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市直24个成员单位将公平竞争审查纳入法律顾问服务协议内容,今年来增量审查104个、存量清理118个。2022年全省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座谈会上我市作为五个市州之一作经验交流。全面清理违法违规的涉企收费和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集中治理。
(四)坚持法治底线思维,守护“四大安全”。一是严守食品安全。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守查保”专项行动,加强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专项整治,在划定食品摊贩禁售区域、加强食品摊贩监管、协调推进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等方面取得新进展。二是严守药品安全。深化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械、网络非法销售药械等违法行为,突出整治工作重点,深入开展“安全用药月”宣传活动,组织开展药品安全满意度测评和宣传,着力提升全市药品安全满意度。三是严守特种设备安全。深入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持续开展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起重机械、压力管道、移动式压力容器等专项整治,开展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加大对危险化学品相关特种设备、老旧小区电梯(含加装)等重点场所监督检查力度。四是严守产品质量安全。持续做好重点工业产品、涉疫防护产品、儿童和学生用品质量安全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全力推进湖北省产品质量信息监管系统应用实施。
(五)加强规范指导,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
1.依托平台应用,推进三项制度落实。在门户网站及时更新和公示行政执法事项目录,全面推行“湖北省市场监管协同执法办案平台”,将注册许可、日常监管、执法办案全过程纳入平台程序流程统一实施,平台同步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推送公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
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定《咸宁市市场监管系统执法规范音像记录用语指引》,指导系统执法人员规范配备和使用执法记录仪。印发《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负责人集体讨论办法》,将行政执法从启动实施到决定处置全程纳入法制监督轨道,并严格审查行政处罚裁量权执行情况,通过扎紧制度笼子防范执法不作为和乱作为。
2.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联合市司法局组织2022年全市市场监督管理涉企行政执法质量提升活动,结合全市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集中治理和行政执法案卷交叉评查,开展全市系统法治化营商环境督察,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营造公平正义、环境优化的营商环境。通过总结推广各地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通报批评和依法追究责任,发挥示范和警示作用,实现以督促改。
(六)“八五普法”推进蹄疾步稳
市局制定市场监管系统法治教育五年实施意见,督促落实普法责任制,通过“市场监管大讲堂”集中专家辅导专题学习、联合湖北省市场监管培训中心或司法部门以会代训学习、网络学法、执法办案经验交流会等多种方式开展学法用法。
1.加强系统内业务培训。一是开展为期一周的春季集训视频培训,邀请省局、武汉市局、市政府办、市政协等单位11位领导和市局业务骨干参与授课,县市区局以视频形式参加,全市系统1000余人集中参训,各县(市、区)局设视频分会场参训。二是举办“市场监管大讲堂”行政执法重要法律法规视频讲座,编印学习资料,邀请市政府法律顾问团专家授课,全市各级市场监管系统600人多以视频会议形式收听收看了讲座。三是在咸宁举行为期2天的湖北省食品安全智慧化监管平台应用培训班,通过线上线下教学,培训了全市食品监管业务骨干130余人,农贸市场重点经营户15户,生产企业相关人员12人。四是咸宁市食品安全快检技能培训班顺利举行,来自全市各县市区的30余名一线基层执法人员参加培训。五是按照市普法办工作要求,组织本单位全体在职在编人员参加2022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学习,目前参加率100%。六是组织各级食药安办集中学习《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关于建立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 推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落地落实的意见》(简称“两个责任制”)。七是组织全市系统干部职工参加2022年度全国市场监管系统干部网络培训,每人不少于50个学时。
2.加大社会面普法宣传。一是制定2022度普法责任清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二是组织开展2022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发布新闻发布会。组织现场活动活动,指导消费者健康消费、放心消费。三是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市局党组中心组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论述,以及《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国防法》《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知识。通过播放宣传标语、发送宣传短信、社区网格员深入商业街区、居民小区、沿街商铺,向市民发放宣传资料,印发国家安全教育学习资料500份。四是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宣贯工作。印制《反有组织犯罪法》资料300余份,确保干部职工人手一册,纳入干部学习教育内容。运用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电子显示屏等多种载体进行宣传,提高社会知晓度。五是开展“4.26”知识产权活动宣传周活动。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召开召开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2021年以来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有关情况。六是“5.20”开展主题为“数字时代的计量”的世界计量日宣传活动。联合市公检中心组成计量技术服务小分队,深入企业开展计量宣传服务活动。七是开展“珍爱生命 拒绝毒蘑菇”百日宣传大行动。组建信息员、协管员、专业人员和乡村干部以及志愿者宣传队伍,进村入户开展科普,与群众进行面对面宣传,普及毒蘑菇防控的基本知识和方法,教育群众拒绝采食野生蘑菇。印制宣传海报,分发至每村每户,张贴在每个自然村的进出口和进入山林地的出入口。利用微信、抖音、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开展宣传,发布警示信息,提高群众对有毒蘑菇的辨别能力和自我防范意识。八是举办化妆品科普大讲堂进校园活动。邀请湖北科技学院的曾志刚博士为咸宁市银桂学校的师生们进行化妆品相关知识科普,进一步提升社会公众儿童化妆品安全使用意识。九是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与民法典知识网络答题活动。市区两级市场监管局联合在横沟桥镇凉亭垴村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普法宣传进乡村活动,邀请法律顾问湖北海舟律师事务所田觉律师为村民讲授民法典,并现场解答解答问题,为村民提供点对点、面对面的法律咨询服务15人次。现场发放民法典等宣传册100余份,在村公示栏等粘贴民法典宣传海报。组织市局驻通城县关刀镇黄丰村干部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解答了百姓身边的问题,使群众对民法典有了更深的理解,有效提高了村民的维权意识和自觉守法意识。十是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活动。制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2年宪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对宪法宣传周活动做出全面部署安排。组织新任职干部进行宪法宣誓,在市局门前显示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在大厅电视显屏播放宪法宣传视频,在咸宁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短信等媒体平台上及时推送宪法宣传活动信息等,营造浓厚宪法宣传氛围。
3.开展以案释法活动。一是由市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带队,参与两期“法治热线--部门说法”活动,进一步提升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的知晓度。二是发布咸宁市2021年市场监管领域(民生)十大典型案例、咸宁市2021年消费维权十大案例。通过以案释法活动的开展,把履行职能、严格执法的过程,变成了有效的普法实践活动,在提升市场监管执法公信力的同时,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法治观念与依法维权的能力得到明显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