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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法治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 2022年0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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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我国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八五普法启动之年。今年以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及系列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法治思想,在市局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完善市场监管依法治理,努力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治理体系,法治建设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在省政府通报2020年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估中,我局企业注销和信用监管分别获得全省第一和第二;市局商事制度改革被省政府通报表扬;被省扫黑除恶领导小组评为全省扫黑除恶先进集体;市局在2020年度市、县两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法治建设绩效考核中获评优秀单位;在全市2020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市直单位综合排名第一;2020年市直相关单位“普法知晓率”网络年度调查排名第一;参评行政执法案卷被市司法局评为咸宁市2021年度行政执法优秀案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学习培训,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提高
(一)传达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等中央、省委会议精神。一是召开局务会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精神,强化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二是邀请法律顾问为全局干部职工讲授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提升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市局班子成员,局机关、所属单位170余名干部职工参加学习。
(二)开展干部队伍培训。一是开展为期4天春季集训视频培训,全局干部职工参加学习,县市区局以视频形式参加,培训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法律法规。二是举办为期三天的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协同办案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系统应用骨干培训班。进一步对市场监管执法检查、调查取证、行政强制、听证、文书送达等行政执法活动进行全过程记录规范培训,推动全市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工作“执法必录、循案可查、有理有据、落实到人”,40余人参加培训。三是举办全市法制工作会暨市场监管依法行政视频培训。市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以及各县市区局400余人参加培训。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队伍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推进市场监管法治建设。四是组织开展第二届全国市场监督管理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组织全市系统145人参加竞赛活动。五是组织开展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应用骨干培训班。邀请省药品监管局领导和武汉鹏达信息、湖北天智联创技术有限公司专家进行授课。各县市区药品监管股、医化股、信息中心、综合执法支队和基层监管所业务骨干,市局相关科室共计40余人参加培训。六是按照市普法办工作要求印发通知,组织本单位在职人员参加国家工作人员无纸化学法和考试。七是召开为期三天的全市“保障食品安全 建设质量强市”专题培训班。县(市、区)政府,市局领导班子成员,市局各科室、高新分局、执法支队负责人,乡(镇、办、场)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市场监管所所长、市质量强市工作委员会成员、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共计240余人参加了此次培训。
(三)组织参加网络旁听庭审活动。通过旁听庭审活动,从案件中吸取经验和教训,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市局各科室负责人,高新区分局、执法支队班子成员共40人参加活动。
二、明确党政责任,法治政府建设基础进一步夯实
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成立市场监管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明确党组书记、局长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把法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把法治建设贯穿到工作的每个方面和每个环节。主动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和中心组学法纳入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有效提升了市场监管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制定了《2021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明确了各项工作任务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把法治工作纳入各县市区局、直属单位和机关科室年度目标责任内容。落实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用法考核制度,落实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述廉述法工作。
三、严格依法行政,法治政府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
(一)推进立法工作、依法决策,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监督
1.积极申报立法计划。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申报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度立法计划和2022-2026年立法规划建议项目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规范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食品摊贩的经营行为,结合当前市场监管和创文工作的实际需要,积极申报《咸宁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食品摊贩监管条例》立法计划。
2.配合市人大法工委、市司法局的立法论证工作。参加《咸宁市古桂保护条例(草案送审稿)》《咸宁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草案二审修改稿)》征求意见讨论会,对《咸宁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征求意见稿)》等征求意见及时回复。
3.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一是开展营商环境市人民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共清理文件,共清理文件39件,建议继续有效31件,建议修改2件,建议宣布失效6件。二是开展涉及行政处罚内容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清理文件共6件,其中政府规章1件,政府规范性文件4件,部门规范性文件1件,建议保留6件。并及时将清理情况报送市司法局。三是严格按规范性文件要求进行审查,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截止目前发布规范性文件2件,向市司法局备案2件,备案率100%。
(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充分利用“湖北省市场监管协同执法办案平台”和“市局执法全过程记录数据平台”,全面推进网上监管、网上办案及其执法文书文号集中统一票据化管理模式,实现监管办案全流程可视化、案件证据资料全类别电子化、案件信息录入及时规范化、案件数量质量提升标准化。二是进一步加大硬件投入规模,对市局20个业务监管职能科室、高新区分局和综合执法支队配备4G执法记录仪83台。各县市区局平台也在加紧建设和装备之中。为进一步规范执法全过程记录提供有力保障。三是全面启用统一的市场监督管理执法文书,制定《咸宁市市场监管系统执法规范用语、音像记录用语及执法事项清单指引》《行政执法音像记录清单》《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保存管理工作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调阅监督制度》《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案件流程图》《办案区、器材室、询问室管理工作制度》等一系列规范执法制度,严格依法、全面、客观、准确实现对行政执法活动的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控,有效防止不文明执法、机械性执法、选择性执法。四是制作了《行政执法规范用语和全过程记录指引》动漫视频。通过直观、生动的场景化动漫演示,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规范用语和全过程记录”提供标准指引,形成指导基层执法可复制,可推广,可借鉴的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五是加强法制审核工作。严格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审核制度,审核行政执法案件共19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积极作用,对市局规范性文件及重大合同等重大决定进行合法性审查27件,出具法律建议书25件,回复意见书2件。六是开展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工作。完成市直机关和直属机构175名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录入和考试工作,参考率100%,合格率100%。
2.开展省委法治建设“三项重点工作”实地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一是传达学习《咸宁市关于贯彻落实<省委依法治市办关于咸宁法治建设“三项重点工作”实地督察情况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二是成立专班。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业务科室及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主要负责人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及时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推动整改工作取得扎实成效。三是制定整改方案。对照法治建设“三项重点工作”督察反馈的主要问题,照单全收,并对照反馈问题举一反三,及时印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省委依法治省办关于咸宁法治建设“三项重点工作”实地督察情况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四是抓好整改落实。我们将督察反馈的问题逐一进行细化,形成整改责任清单,做到个性问题个案改,综合问题联动改,系统问题专班改。五是开展案卷自查。对照整改重点和问题清单开展了执法案卷自查自纠活动。对因疏忽造成个别执法案卷存在办案人员签名不完整等问题,立即整改。共计检查案卷 52 卷,查找问题15处,整改15处。通过案卷评查,集中学习,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六是配合市委依法治市办做好省委依法治省办“三项重点工作”整改中期督导工作。
3.开展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一是制定整改方案,细化分工。对照全市涉企行政执法问题整治工作方案重点问题,逐一进行细化排查责任清单,明确排查工作责任主体和整改时限,抓好整改落实。二是清理执法案卷。按要求开展对所办涉企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执法案卷进行全面检查。三是清理复议诉讼案件。凡是涉及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行政复议撤销案件、行政诉讼败诉案件,以及复议诉讼裁判机关协调结案的案件,一律要认真梳理。四是排查信访新闻舆论监督渠道。对与本部门执法工作有关的信访件、新闻舆论批评稿进行认真梳理。五是通过本局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开展为期一周的公开征集市场监管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线索活动。通过自查未发现相关涉企突出执法问题。
4.开展全市系统案卷评查工作。印发《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市系统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首先由各县市区局自查自评,再由市局随机抽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三类共71卷,委托第三方律师事务所进行评查打分。第三,抽调各县市区局法规业务骨干对行政执法案卷进行交叉互评。通过案卷交叉互评活动,促进了基层行政执法人员的交流学习,为规范全市系统行政执法行为提供法治保障。
5.推进行政复议诉讼办理。聘请常年法律顾问,组织法律顾问积极参与行政复议诉讼研讨。注重与市司法部门协调沟通,及时移交行政复议案件。共移送行政复议案件6件,其中:市局本级1件,咸安区2件,崇阳1件,赤壁2件。对1件市局行政复议案件进行协调,当事人已自愿撤回复议申请,市司法局终止了行政复议。本年度,市局无行政诉讼案件。
(三)筑牢“四大安全”底线,加大重点领域监管
1.加强“四大安全”监管。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开展保健食品专项整治和砖茶氟超标风险隐患排查,开展食品安全大排查、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等专项整治,持续推进餐饮质量提升行动。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开展中药饮片、疫苗、药品网络销售等专项整治。加强重点产品质量监管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其中“四大安全”重点领域案件数量超过六成,执法办案侧重点向民生靠拢。
2.完善刑衔接机制。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药品、环境等重要指示,有效防范和坚决打击“食、药、环、烟、假”等违法犯罪行为,制定《咸宁市公安局、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制度》,并联合咸宁市公安局等八个行政执法部门印发《关于印发咸宁市全力打击食药环烟假医疗等违法犯罪行为联席全议方案的通知》。充分发挥好“联席会议”桥梁纽带和保障作用,打好案件移送、联合督办、风险交流、信息共享的“协同战”,打好坚持依法用权、主动预防渎职、自觉接受监督的“预防针”,加快构建上下协调一致、资源融合共享的市场监管新格局。
四、服务发展大局,法治化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
(一)进一步优化服务。一是出台了《咸宁市市场监管领域2021年度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意见》,促进各类市场主体蓬勃发展。全面实现企业开办“210”标准,即企业开办2个环节(一表申请、一窗发放)、1天内办结、0费用(免费赠送一套四枚公章)。全市个体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含开业、变更、注销等所有登记事项)“110模式”,即业务办理申请1个环节,资料齐全,1个工作日内办结,0费用。截至10月底,共免费为市场主体赠送公章6556套,28256枚,为市场主体节约费用104.27万元。二是落实企业住所申报承诺制。印发《咸宁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规定》,实行企业住所申报承诺制,市场主体办理登记无须再到相关单位开具证明,以“一纸承诺”取代“一摞材料”,快速实现企业开办。三是创新实行“跨市通办”。依托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率先在全省市(州)开通了与武汉的“跨市通办”窗口,实现政务服务异地受理、远程办理、协同联动。申请人只需将申请材料提交到市各地政务服务中心武汉"1+8"城市圈“跨市通办”窗口,通过网络全程提交电子化资料到所属地登记机关;登记机关审核通过后,在颁发电子执照的同时,还会将纸质执照(或者其它证照)邮寄到申请人手上,从而真正做到企业登记异地通办全程零跑腿。在企业开办过程中实行线上线下双轨运行的模式,专窗人员通过内部流转的方式,减少办事的环节和提交的材料,为企业发展营造宽松的准入环境。四是探索建设市场主体智能开办平台,实现审批“进社区、进超市、进园区,进政务窗口”,打造无人值守、不打烊、零见面、零接触的新型政务服务模式。
(二)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强化“证照分离”改革措施,创新监管模式,厘清“证”“照”关系,理顺“证”“照”功能。以部门联动为基础,以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梳理发布商事登记和审批“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事项清单,加快实现“互联网+”环境下“一照走天下”。对涉及“证照分离”改革的单位,下发《工作提示函》33份,对取消审批19项、审批改为备案10项、实行告知承诺59项、优化服务442项,逐项落实到每一个单位,做到了条条有落实,个个有责任。
(三)建立企业便利注销机制。我市企业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无债权债务或债权债务已清算完结的,可以自主申请简易注销。将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公告时间由 45天压缩为20天。公告期届满后30天内。企业申请简易注销只需提交全体投资人签署的《全体投资人承诺书》,不需要进行清算组成员备案。企业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前,可以自主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发布简易注销公告,无需通过报纸进行公告,节省了公告成本。截至目前,我市共办理简易注销5210户,节省公告成本260余万元。
(四)深入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一是保持日常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全覆盖。制发《市市场监管局关于下达2021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严格实行抽查事项清单管理,统筹检查方式相近的各类抽查任务。对抽查检查对象和检查方式相近的事项,应当在计划中合并安排抽查,切实提高监管效率,为企业减负。二是稳步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制定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宁市市场监管领域2021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将各类联合检查、专项整治任务纳入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轨道,确保实现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截止11月15日,全市共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376次,检查各类主体3564户。其中:共组织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130次,检查各类主体795户。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切实减轻了企业负担。
(五)创新高质量发展一站式服务。一是检验检测水平实现跨越式发展。国家苎麻纺织产品质量检验中心(湖北)通过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的资质认定,为全市首家国家级检验检测中心。湖北省黑茶产品质量检测中心通过资质认定,并获批设立。湖北省森工板材产品质检中心已通过省级立项,桂花检验检测中心已批筹论证。二是成立全市首个高质量发展“一站式”服务站,命名一批食品饮料企业首席质量官和首席质量服务员,一站式服务企业。实施“万千百”质量提升工程。在全市开展推动300家中小企业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支持30家规模以上企业导入卓越绩效等先进质量管理模式,培育3家标杆企业。组织全市各类优质产业集群申报“2021年度湖北省万千百质量提升省级示范项目”,崇阳钒产业、高新区智能机电产业入围2021年省级质量提升示范项目。推动湖北平安电工有限公司申报第九届长江质量奖。4家企业入围第11届咸宁市政府质量奖的现场评审。三是推动标准体系建设。发布《绿色咸宁标准体系》,构建了“绿色产业—绿色城乡—绿色环境”三位一体的绿色发展标准体系,发布地方标准39项,主导参与国家标准13项、行业标准51项。先后创建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14个,省级标准化示范区9个,各类标准化示范项目101个。
(六)服务专利商标迅速发展。一是专利发展情况。截至10月底,授权专利3322件,同比增长6.75%;其中发明专利授权86件,同比增长38.71%;毎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为2.22件。二是商标发展情况。我市新增商标注册申请4236件,新增注册商标7473件,同比增长180.52%,商标注册总量达28566件,每万户市场主体注册商标拥有量达1042.14件。新注册2件地理标志“通城毫绿”“通城紫苏”,正在申报地理标志保护产品1件。全市共有32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7件地理标志产品。截止10月底,共完成地标保护产品换标6件,授权使用企业9家,地理标志商标换标11件,授权使用企业20家。“赤壁青砖茶”获湖北省第三届地理标志大会暨品牌创新大赛金奖。
(七)持续推行包容审慎执法。一是动态调整轻微包容审慎清单。联合市司法局出台了《咸宁市市场监管领域首次轻微违法不罚清单(2021年版)》,对2019年《咸宁市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进行了升级扩容。该清单由原来7类50项升级扩容到12大类102项,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二是积极做好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对符合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条件的严格按时限移出。2021年,为咸宁日报融媒传播有限公司等910家市场主体办理了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异常状态),依法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咸宁分公司等18家企业修复了行政处罚信息。
五、加大普法依法治理,法治社会建设进一步推进。
(一)加大普法宣传。一是制定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普法责任清单,通过本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通过“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门户网站”设置政策法规专栏,及时更新发布市场监管部门政策法规及解读信息,满足群众知情权。二是通过“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纪念活动新闻发布会,“4.26知识产权”活动宣传周开展知识产权进机关、查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系列活动,宣传知识产权相关政策知识;“5.20世界计量日”联合咸宁外国语学校开展计量知识进校园活动课普及计量知识,营造良好的普法氛围。三是发公告邀请全市各类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行业组织相关人员参加省餐饮服务质量安全管理线上公益培训。四是组织举办了为期两天的“小微企业质量认证提升暨有机产品认证培训班”,邀请全国资深的质量、环境、能源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专家、管理学博士、教授,标准制定工作组织长张志奇,有机产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认可方面专家张玉平授课。全市120余家企业代表参加培训。五是市局食品经营科负责人为80余名民族宗教人士现场宣讲食品安全知识。分发了保健食品宣传折页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服务规范》,并播放了《保健食品防骗指南》《保健食品不是药》等科普短片。六是开展2021年宪法宣传周活动。在咸宁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媒体上及时推送宪法宣传活动信息等,营造浓厚宪法宣传氛围。组织参加宪法宣誓仪式和专题讲座活动。市局党组书记、局长王用新,局领导班子成员,局机关各科室、高新分局、执法支队负责人,共38人参加宪法宣誓和专题讲座。
(二)开展以案释法活动。一是由党组副局长带队,参与2期“法治热线--部门说法”活动,进一步提升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的知晓度。二是通过“咸宁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公布2020年消费维权和市监管十大典型案例2期。通过以案释法活动的开展,把履行职能、严格执法的过程,变成了有效的普法实践活动,也提升了市场监管执法的公信力,使广大消费者法治观念和依法维权的能力明显提高。三是开展百姓身边典型案例法治宣传“百千万”活动。组织单位、企业、社区代表参观咸宁食品安全科技展览馆,现场摆放典型案例展版18块,展示了近年来市场监管系统打击整治不安全食品药品、特种设备、虚假广告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等典型案例。现场发放宪法知识、反食品浪费法、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电梯安全乘用知识等普法知识宣传手册200余份。并利用周六走访通城县关刀镇黄丰村村民,向村民发放普法宣传知识手册,让法走近百姓、走进百姓,成为百姓生活的“小百科”,进一步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营造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三)创建放心消费城市。一是推动“三位一体”共治。全市建有消费维权服务站204个,已建成消费纠纷在线解决的ODR企业22个,已建立消费维权工作室58个,32家企业获评湖北省2020年度放心消费创建示范点。成立咸宁市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健全消费纠纷调处化解体系。推广“湖北3·15消费投诉和解平台”应用,已入驻企业1038家,提前三个月完成年度任务。将无理由退货从线上向线下延伸,351家实体商户开展线下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活动。二是开展消费教育引导。结合重要节假日消费节点发布消费提示17期,开展消费教育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等活动,今年共开展消费知识、计量知识、食品安全进校园、进社区等活动6次。联合省消委、省电视台、市住建局等部门分别开展汽车消费维权大讲堂和居住服务行业消费体察等活动。1名同志被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评选为2020年度“湖北抗疫消费维权人物”。三是我局会同相关部门积极探索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今年4月,经报请市政法委同意,印发《中共咸宁市委政法委员会 咸宁市司法局 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咸宁市版权局<关于成立咸宁市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通知>》,在市人民调解中心设立咸宁市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全省第4家)。开展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同时形成行政裁决、司法审理、诉前调解三合一协调联动,完善协同治理。
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