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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1年0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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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及编写说明》编制。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务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政府信息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改进情况,其他需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我局结合职能工作实际,认真落实“咸政办发〔2020〕28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咸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的工作机制,研究制订了“政务公开管理制度”,明确了工作人员责任,细化各项工作措施,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利用网站公开办事指南,提供网上查询、表格下载、政策咨询等服务,提供网上注册登记服务,丰富形式载体,构架政务公开的渠道网络。在市局网站政务公开板块,设立发布解读、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淀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政府网站监管年度报表、依申请公开7个栏目,分门别类、分设子栏目及时准确发布政务信息。2020年我局主动公开统计数据、规划计划、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等各类信息131条。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作用,对于群众普遍关心的民生问题,通过广播电台、电视、报纸等形式向社会公布,今年以来,市局微信公众号原创新闻发稿540篇、咸宁新闻166篇、咸宁日122篇、省局微信公众号采用78篇,湖北新闻、湖北日报、长江云等省级以上媒体发稿54篇。根据上级要求,严格按照职责法定、简政放权、公开透明、便民高效原则,对照省局行政审批要求,开展了清权、确权、明责工作。
(二)规范制度,提高政务公开质量。结合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需要,在总结以往经验做法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了信息的社会公开、信息的依申请公开、局务公开、考核奖惩办法和责任追究行为,健全了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充分体现市场监管理职能特点。学习市政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文件精神。研究制定市场监管系统向社会公开的各项政务信息,制定了本级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确立了由办公室牵头,人事科、执法监督科、规财科、科信中心、注册许可科组成的政务公开信息目录编制小组。
(三)用好载体,完善政务公开形式。在政务公开的形式上,我局结合实际,因地制宜,讲求实效,以群众看得到、看得懂,方便群众办事,便于群众监督为原则,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广泛公开。
(四)强化监督,确保政务公开落实。在狠抓内部制约机制的同时,重点以《行政许可法》实施为突破口,抓好外部监督制约机制的完善,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强化督查制度,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综合进行检查、考评,考评结果作为创满意单位的一项重要内容。严把公开内容和项目关,既防止该公开的不公开,搞半公开、假公开,又防止不该公开的乱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务信息的情况
(一)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始终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和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不断丰富和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力度,对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假冒专利案件和作出处理决定的专利侵权纠纷案件,主动公开处罚(处理)决定书文号、被处罚人姓名或名称、主要违法事实、处罚种类、依据等。定期在流通领域抽取样品进行监督检查,了解被抽查企业及其产品的质量状况,并按期发布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进行公告。及时公开市政协提案的答复以及工作意见。及时对市场主体信用信息采集和分类管理标准公开,依法使各类市场主体的信用状况公开、透明、可核查。
(二)严格政务公开规程。属于主动公开范畴的政府信息,我局严格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事前预审制度,严格执行政务公开信息的提报、审核、发布的规程。市局各科(室、队)、分局和相关直属事业单位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自行全面采集、整理法律法规允许予以公开的信息(不向社会公开的信息除外),由市局机关内部各职能机构负责人审定后,报分管领导确认公开,并报市局办公室统一备案。形成了“谁报送、谁负责”的工作责任机制,重点解决了政府信息“公开什么”、“如何公开”等问题。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共申请6条均已办结。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产生的行政复议,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的行政诉讼。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实际应用中,我们认识到政务公开工作同时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其主要表现是思想认识不够到位、公开内容不够全面、监督制约机制还有待于进一步健全完善。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
(一)继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按时公开应重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规范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处理流程和时效。
(二)加强电子政务建设。按照省市场监管局要求,建立完善局门户网站,逐步实现网上办事,增强网上互动功能,提高我局信息发布、查询数量和质量,发挥政务信息发布主渠道作用。
(三)进一步加强宣传培训。对政务公开分管领导、专抓人与信息联络员进行专项培训,提高办事人员的业务知识水平,使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
(四)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将进一步加大督促检查的力度,开展督查活动,定期或不定期对全局应公开单位进行明查暗访,通报督查情况,督促落实政务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报告的事项
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715—8138667。
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