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1337207/2025-13970 文 号 : 咸发干〔2025〕115号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人事工作 发文单位: 中共咸宁市委
名 称: 关于张春媛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年06月03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
市委批准:
张春媛同志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
邹太明同志任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试用期一年。
中共咸宁市委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