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1337207/2022-09283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咸宁市市场监管局
名 称: 咸宁市市场准入承诺即入事项清单 发布日期: 2022年04月02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序号 | 承诺即入事项 (经营范围表述) | 相关行政许可(审批) | 申请人承诺事项 | 改革措施 | 行业主管部门 | |
许可(审批)名称 | 实施机关 | |||||
1 | 食品经营 | 食品经营许可 | 县市区市场监管局 | 对申请小餐饮经营许可证新办、变更、延续、补发、注销的,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 部分低风险食品实施告知承诺制许可 预包装食品销售许可 | 一、对申请小餐饮经营许可证新办、变更、延续、补发、注销的,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许可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按照《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八十五条规定,小餐饮的规模标准由市(州)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具体确定。 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以告知承诺方式取得小餐饮经营许可的经营者,市场监管部门应在接到审批部门推送许可数据后30个工作日内对其实施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小餐饮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是否相符、经营条件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等情况。对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相符的,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或经限期整改后仍无法达到经营条件的,由市场监管部门通报审批部门依法撤销小餐饮经营许可,并按照《行政许可法》第七十八条、第七十九条处理。 三、落实主体责任。申请人应当对其经营食品的安全负责,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经营活动,保证食品安全,诚信自律,接受社会监督。因申请人未如实承诺出现责任事故,由其承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 市市场监管局 |
2 | 市场主体登记 | 住所承诺制 | 县市区市场监管局 | 我市市场主体各类市场主体在申请设立、变更登记时实行住所(经营场所)登记信息申报承诺制,对不涉及前置审批及安全、环保者,办理设立、变更登记时,可提交“住所(经 营场所)登记信息申报承诺书”作为证明,无醫提交权属证明和租赁协议等场所证明材料。
| 一、允许“一址多照”,同一个场所可以作为多个市场主体的住所(经营场所)登记。“一照多址”市场主体只能登记一处住所,可以登记多处经营场所。凡能有效划分区间的同一地址,可以登记为多家市场主体的住所或经营场所。国家对特定行业市场主体住所或经营场所有明确限制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我市市场主体各类市场主体在申请设立、变更登记时实行住所(经营场所)登记信息申报承诺制,对不涉及前置审批及安全、环保者,办理设立、变更登记时,可提交“住所(经营场所)登记信息申报承诺书”作为证明,无需提交权属证明和租赁协议等场所证明材料。 三、申请人申报的地址应当按市、区、镇(街道)、村(居委会、 社区)、街(路).门牌、楼层、房号格式申报,做到规范、清晰、 准确。无门牌号的,应当对申报住所位置进行详细描述。 不适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信息申报承诺制的行业清单, 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发布,实行动态管理。 四、市场监管部门在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时,按其申报承 诺的地址核定住所(经营场所),并在企业住所后加注“自主申 报”字样,
| 市市场监管局 |
3 | 市场主体登记 | 自然人独资公司承诺 | 县市区市场监管局 | 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 一、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
| 市市场监管局 |
4 | 市场主体登记 | 经营范围承诺 | 县市区市场监管局 | 《承诺书》只在企业设立和经营范围变更时填写。 | 《承诺书》只在企业设立和经营范围变更时填写。
| 市市场监管局 |
4 | 特种设备(换证) | 特种设备换证承诺 | 县市区市场监管局 | 承诺满足许可条件、上一周期内未受到特种设备处罚。 | 一、承诺满足许可条件、上一周期内未受到特种设备处罚 二、只能一次 免鉴定评审承诺申明换证
| 市市场监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