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1337207/2023-04497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政务督查 发文单位: 咸宁市市场监管局
名 称: 咸宁市市场监管局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2022年主要目标任务落实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 2023年02月07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市政府督查室:
《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2022年主要目标任务中,我局作为牵头单位的有9条,作为配合单位的有40余项。现将相关工作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牵头工作
7.市场主体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131.实施市场主体“引、育、壮”工程,确保市场主体稳定在30万户以上。
落实情况:为确保市场主体稳定,一方面通过降低市场准入门槛,优化营商环境促增量;同时,实施企业注销便利化改革,引导市场主体依法依规良性退出市场。通过实施市场主体“引、育、壮”工程,全年市场主体稳定在30万户以上。2022年,全市共有市场主体34.26万户,同比增幅13.57%,其中企业类市场主体7.2万户,同比增幅17.19%,排名全省第4,市场主体增幅位列全省第一方阵。
30.成功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国家质量强市示范城市。
86.加快创建国家质量强市示范城市。
195.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落实情况:
(一)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一是加强培训学习。8月12日,召开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专题培训会,会议通报了前一阶段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情况、存在的问题,并就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为抓好创建模拟验收,明确验收工作任务,会议邀请省市场监管局协调处处长罗志开展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验收专题培训。二是完善创建工作细则。印发《咸宁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任务分解表》,将示范城市创建94项指标分解到相关部门进行征求意见,结合咸宁工作实际及各单位建议,形成了《咸宁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三是广泛开展宣传。印制创建示范城市便携袋和创建宣传海报、反食品浪费宣传资料,介绍创建工作的目的意义、创建内容和工作要求,组织监管人员上门面对面宣传,送资料5万多份,在咸宁市食品科技馆举办了2022年咸宁市食品安全周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集中宣传活动,扩大创建知晓率。四是推动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顺利通过省级模拟验收。推动市级层面推进食品安全“两个责任”机制落地落实,印发咸宁市食品安全包保责任清单,明确全市32名领导干部包保A级主体63家。在全省率先举行1036名中小学校食品安全副校(园)长集中“受聘上岗”聘任仪式,食品安全副校长聘任工作进度全省第一。
(二)创建国家质量强市示范城市。一是构建“四位一体”质量服务体系。围绕市委“334”产业体系建成高质量发展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站所10个,服务引导窗口10个,该做法被作为全省典型案例向总局推荐。两项“质量月”微视频作品分获全省一、二等奖。推动在全市印发高质量市场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并通过“免审即享”为企业兑现135万元奖励补贴。二是计量检验检测工作实现新跨越。咸宁市首家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国家苎麻纺织产品质检中心(湖北)正式通过国家资质认定考核发证和省级预验收。黑茶产品质检中心、森工板材产品质检中心、桥式起重机械产品质检中心、苎麻纺织产品质检中心等4家省级质检中心相继获得省局验收发文,省级桂花产品质检中心、钒产品质检中心正式获得省局批筹,形成质检中心“1+6”格局。2022年全市强检计量器具32326台件,基本上做到民生计量不出县,咸宁市计量所计量标准达到46项,达到2019年的两倍。三是全面推进公园城市标准化建设。创建自然生态公园城市标准化综合试点和推动公园城市建设标准上升为国家标准均被纳入《湖北省质量强省建设纲要》;推动青砖茶标准体系建设,完成了国标、省标、团标共104项标准体系。获批国家级、省级标准化试点项目7个,创历史新高。
87.推进中小企业质量提升工程,抓实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
落实情况:结合产业发展实际情况,针对本地食品产业集群,继续选择有一定质量管理基础的小微企业进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活动。经过筛选,最终确定选择5家有一定质量管理基础的食品生产小微企业进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活动。分别为湖北桂家村酒业有限公司、咸宁市温泉香桂园食品厂、咸宁开泰酒业有限公司、湖北八月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湖北漫居饮品实业有限公司,均已完成审核发证。
88.组建公共检测集团。
主要做法:一是成立工作专班。根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指示精神,我局高度重视公检集团组建工作,主动联系市公检中心等相关责任单位,积极谋划、稳妥推进。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王用新同志任组长,党组成员龙新文同志任副组长,计量科、人事科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专班,统筹推进咸宁公检集团的组建工作。二是起草组建方案。按照市政府工作报告关于组建公共检测集团的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编办质检总局关于整合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4〕8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意见》(鄂政办发〔2017〕2号)精神,起草《关于组建咸宁市检验检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代拟稿)》。三是深入开展调研。调查和统计《全市国有企业检验检测机构相关情况统计表》、13 家国企检测机构的概况简介,摸排全市检验检测机构基本情况,主动对接咸宁高新区、市发改委、市经信委等市直部门,走访我市重点企业,了解我市主导产业发展状况和高质量发展规划,企业在检验检测方面的需求。为市领导综合研判提供相关数据和信息支撑。四是争取上级支持。赴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别向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有关处、院负责人汇报工作、咨询政策、寻求支持与合作。五是外出学习考察。对接广检集团,省内三峡公检中心、黄冈市公检中心和大别山检测公司等部分市州检验检测体系改革建设情况。六是沟通协调汇报。组建方案报市政府秘书科后,根据市领导要求,结合咸宁检测事业发展实际,不断完善组建工作方案,推进方案上市政府常务会研究。
存在的困难:一是全市检测事业发展规模和体量还不够。目前检验检测机构不多,经营规模较小,全市登记并取得资质认定证书的检验检测机构有64家,数量居全省第14位。二是全市检验检测事业基础较为薄弱。从调研情况来看,检测行业缺乏统筹规划和差异化发展问题突出,存在项目布局分散,重复建设投入,资源利用率不高,整体实力不强等情况。全市检验检测机构在服务光电子信息、智能机电、精细化工、新材料等特色产业链方面的检验检测业务几乎处于空白,无法满足我市产业转型升级的需要。三是检验检测专业人才比较匮乏。全市检验检测从业人员高级技术职称以上人员仅占6.5%,低于全省11%的平均水平,服务能力相对较弱。
最新情况:组建公检集团是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全市检验检测平台顶层设计和整体谋划的科学部署,有利于统筹整合全市国有检验检测资源,围绕全市重点产业链和特色产业,服务我市产业高质量发展。经过前期多轮调查研究和综合分析研判,鉴于目前全市检验检测事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经市政府决定该项工作暂缓推进。
94.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培育、示范、护航“三大工程”和标准品牌提升行动。
落实情况:一是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培育、示范、护航“三大工程。2022年,我市获批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1家,入选湖北省高价值专利培育工程项目3件,入选湖北省企业海外护航工程项目1件,获得第二届湖北省高价值专利大赛金奖1个。优化地理标志孵化机制,加强地理标志培育指导。申报“赤壁松峰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和“崇阳黄精”“咸宁桂花”“官庄黄瓤西瓜”“通城钩藤”“通城黄精”5件地理标志商标,注册“赤壁青砖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引导优质品牌提升竞争力,7件品牌入选湖北省荆楚品牌培育工程,33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及7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入驻“湖北地理标志线上展馆”,8个品牌上榜“品牌湖北”专栏。举办首届“咸宁市品牌大赛”,提升全市企业品牌意识,扩大本地品牌影响力。完成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项目8个,质押金额总计4590万元,实现了我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项目从无到有的突破。赤壁市获批建设“赤壁青砖茶”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二是标准品牌提升。成立专项行动工作小组,联合省标质院检开展对标达标提升专项行动。印发了《咸宁市2022年度对标达标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了目标任务、实施步骤、工作责任和保障措施,并就对标达标的基本路径提出了指导性意见。通过前期调研摸底,并结合我市产业特点与2021年专项行动经验总结,确定纺织服装业、现代森工业等5个重点行业作为2022年对标达标重点培育对象。全市各县已上报90余家相关企业,目前走访企业81家,指导53家企业上传“企业对标声明”至“全国对标达标信息服务平台”。
194.加强食品、药械、特种设备、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落实情况:
2022年以来,全市系统共查办“四大安全”类案件案件1287起,处罚1026.84万元。一是食品安全监管取得新成效。2022年全市系统共查办食品案件1343件,增长134.38%。全年部署开展网络外卖餐饮整治、校园食品安全整治等12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检查经营主体89743户次,整改完成率达99%。食品安全智慧监管案例被中国食品安全报评为2022年度“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优秀案例。二是药品案件取得历史性突破。全年共查办“两品一械”案件365件,行政处罚金额达335.56万元,移送公安部门案件22件,移送数超前三年总和。市局、通山县局、通城县人民医院等3家单位被评为全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工作业绩表彰单位。三是特种设备打非治违取得成效。全市共检查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2350家,查封特种设备35台(套),办理案件60起,前三季度特种设备违法案件查办和超期未检专项整治均排名全省第二。编制《特种设备使用安全双重预防工作手册》获得省局肯定;崇阳特种设备安全监管 (服务 ) 省级标准化试点项目高分通过省局专家组验收。四是产品质量安全持续提升。深入推进“万千百”企业质量提升工程,开展儿童和学生用品、危险化学品及包装、车载罐体、电线电缆、电动车、火灾防控产品、成品油等多类产品专项整治,“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业产品获证企业21家,存在轻微问题企业7家均已整改。
二、配合工作
8.农产品加工业产值达1300亿元,冶金建材产业、大健康产业产值突破千亿,打造一批500亿产业集群,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达1350家。
3.在产业链延链、补链上下功夫,加快发展大健康、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等产业,强化汽车关键零部件配套能力。
落实情况:
一是制定产业发展规划。先后制定出台了《咸宁市食品饮料产业2021-2025年发展规划》和《咸宁市医药大健康产业发展研究报告》,按照“五图作业”要求,初步制定出产业发展技术结构图、应用领域图、产业布局图、发展路线图和招商目标图。实施“611”工程,打造6个基地:省级医用防护用品及病房护理设备应急储备基地、医药产业现代绿色物流基地、妇科用药生产基地、心血管用药和儿科用药生产基地、原料药生产基地、省级“咸宁幕阜山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建设1个产业园:真奥金银花产业园,包含金银花药材种植基地、金银花抗病毒用药生产基地、金银花饮品生产基地、医药研究院。1个示范园:思贝林医药健康产业示范园,包含金银花药材种植基地、思贝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荟海药业(湖北)有限公司、湖北丹博瑞医药有限公司、思贝林医药贸易有限公司、荟海医药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二是建设高质量市场体系。推动市政府印发了我市《推动高质量市场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侧重以标准品牌为引领,提出了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的具体落实措施二十条。从实施品牌提升行动、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促进知识产权运用三个方面进行明确,对获得中国质量奖、湖北省长江质量奖的组织分别奖励80万元、40万元,鼓励实现零的突破;对“湖北名优”公共品牌的组织奖励10万元,树立名优品牌导向;积极组织举办市级品牌大赛,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贴息贴费机制。
三是着力优化营商环境。通过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多事项联办,进行“减材料、减流程、减时限、减跑动”的流程再造,把所涉及相关事项全部整合到新构建的“一事联办”综合受理窗口,涉及多个部门的许可事项做到“一号申请、一套资料、一个窗口取件”,实现“不见面审批”,形成全新的办事“路径”。 在全省率先联合市司法局出台《咸宁市市场监管首违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内容由原来的7类50项升级扩容到12大类102项,运用包容审慎的柔性执法方式,鼓励支持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推出“四张清单”,对市场主体坚持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原则实施监管,2022年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案件762件,受益市场主体762家,免于和减轻、从轻处罚金额2538万元。
10.对标国内一流水平,优化营商环境。
落实情况:
近年来,我局聚焦市场主体需求,对标国际标准和国内最好水平,以刀刃向内自我革命的具体行动,大力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各项措施的落地生根,加快政务服务流程再造,持续压缩审批时限、降低开办成本,重点推进“一事联办”、智慧开办,全力当好金牌“店小二”,奋力跑出优化营商环境“加速度”,让市场主体“活下来、留下来、发展好”,我市营商环境持续得到优化。
11.跨区域合作深度拓展。武咸同城化发展走在武汉城市圈前列。
落实情况:
(一)突出地域特色,强化区域品牌建设
一是强化品牌培育。实施荆楚品牌培育工程,引导我市优质品牌参与品牌项目,提升品牌竞争力。今年,赤壁市茶叶协会、湖北三国赤壁旅游股份有限公司、通山县九宫山有机茶基地、咸宁市桂花协会、咸宁市柏庄茶业有限公司、湖北玉立砂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6家单位入选省知识产权局品牌项目。二是强化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申报和推广使用。我市正在申请中的区域公共品牌4件,分别是:中药材品牌“崇阳黄精”正在申报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茶产业品牌“赤壁松峰茶”正在申报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赤壁青砖茶”正在申请注册新版图案;桂花产业品牌“咸宁桂花”正在申请注册干桂花品类。目前,我市7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完成6件换标,核准11家企业使用;33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换标16家,核准51家企业使用。三是提升本地品牌影响力。组织我市33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及7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入驻“湖北地理标志线上展馆”,增加我市品牌的曝光度,提升其影响力。四是已向市政府请示举办“咸宁市品牌大赛”,计划联合咸宁市电视台举办咸宁品牌电视大赛,邀请我市优质商标品牌参与评选,提升本地品牌影响力。五是联系赤壁市市场监管局筹备申报“赤壁青砖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提升“赤壁青砖茶”在我省知名度,形成品牌合力。
(二)深化改革,激发市场主体创业活力
一是将银行预约纳入企业开办服务范畴,推动银行开户信息推送到相关部门。目前,交通银行、工行、农行、建行、湖北银行均已开通银行预约账户功能。二是推行简易注销“极简办”。我局已实现税务、社保、市场监管“一网通办”,强化税务、社保、市场监管等环节协同办理,全流程1个工作日办结。清税证明以数据共享方式实现。试点推行营业执照免予回收改革,企业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只需提交《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全体投资人承诺书》,不再提交营业执照正、副本等材料,由企业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后在公示系统公告营业执照作废。三是深化“一业一证改革”。我局以《湖北省“一业一证”改革行业目录》中的19个行业和我市创新的2个行业为重点,深化“一业一证改革”。四是试点推行市场准营承诺即入制和准入准营一次承诺即入制。对涉及的设备、人员、资金、场所、管理制度等审批条件原则上实行告知承诺,并按照便利化原则,逐步简化材料和环节。信用良好的市场主体法定代表人做出承诺,明确达到承诺条件后才开展经营活动,即可获得准营资格。
(三)简化程序,助力市场主体轻装上阵
一是发布政务服务“四级”标准。我市坚持标准先行,发布实施标准791项,覆盖服务全过程的“市、区、镇、村”四级政务服务标准体系,政务服务便民化标准向基层延伸一大步。印发了《咸宁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暂行规定》,以“一纸承诺”取代“一摞材料”,让企业开办再加速。二是全面推行“跨域通办”。我市已实现多城协同实现“跨省通办”。通城县先后与江西修水县、湖南岳阳县、平江县签订了《“跨省通办”合作协议》。我市还分别与武汉、黄石、鄂州、黄冈、孝感、仙桃、天门、潜江等城市签署《武汉城市圈政务服务“跨市通办”合作协议》,实现政务服务异地受理、远程办理、协同联动,全程零跑腿。《湖北日报》还专题报道我市为河南市民“跨省通办”注销业务的事例。
17.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24.强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落实情况:
一是扎实开展实地创文。以创文第三方模拟测评为抓手,督导巡查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户25839户,督促600余户做好亮照经营、明码标价,在800余户门店张贴文明城市创建公益宣传单。对责任点位购物公园全面自查,积极推动20余个问题整改,更新公益广告31幅。二是积极开展网申工作。根据市创文办通知要求,在食品安全宣传周、质量月开展诚信教育活动,同时,结合市场监管职能,在同惠广场、御湾酒店、阳光酒店、十六谭社区及中小学校园开展“反对浪费、崇尚节约”、“公筷公勺”等文明宣传活动共8场,开展文明行为专项执法行动1场,发放文明用餐宣传手册1000余册。联系咸宁日报、云上咸宁等媒体发送宣传报道十余篇,电视台宣传5次。三是常态化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下沉社区开展“万人洁城”“万人洗城”等志愿服务活动40次,持续开展“每天两小时、志愿我先行”活动60天。
23.理顺市区体制,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
落实情况:
根据中央、省政府相关文件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市区一体化体制机制调整工作要求,我局牵头起草了《关于加强和完善咸宁城区市场监督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送审稿)》,经多方、反复征求意见,2021年2月已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考虑到该项工作与咸宁高新区体制机制改革涉及的市场监管事务紧密相联,根据《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宁高新区社会事务剥离工作方案>的通知》(咸办发电〔2022〕14号)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理顺市区体制的相关要求,我局结合市场监管工作实际,经市区两级多次协商,草拟了《温泉城区及原咸宁高新区区域市场监管事务移交协议》,目前正在积极推进,争取市场监管市区一体化体制改革能与高新区体制机制改革工作共同推进实施,便于尽快解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咸宁高新区分局与咸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管辖范围和职能职责不协调、不一致等问题,进一步推动“四大安全”监管工作落实落地。
25.统筹发展和安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和公共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显著增强。
193.巩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成果,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落实情况:
一是开展“两节”期间重点产品质量安全综合治理专项监督检查行动。全面彻底排查和整治质量安全隐患,进一步加强对直接涉及人身健康安全的产品和影响国计民生的重点产品的监督检查力度,着力把各类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阶段,有效预防和遏制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确保“两节”期间不发生重大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二是深入贯彻市安委会、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组织开展冬春火灾防控专项检查和防范一氧化碳中毒专项整治等行动,加强火灾防控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防范化解消防、安全生产风险,维护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三是印发《咸宁市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2022年版)》,并针对安全隐患大的危险化学品及包装、电线电缆、电动自行车及配件、儿童学生用品、成品油、钢铁、水泥、消防产品、非医用口罩、塑料制品等15类重点产品,根据产品特性和监管要求的不同,及时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加严生产许可、强化监督抽查、严格过程监督检查,多措并举、综合施策,有效遏制和及时消除质量安全隐患。四是按照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相关工作部署要求,扎实做好党的二十大全省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作。强化燃气具、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治理,加强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车载常压罐体质量安全系统治理,充分发挥监督抽查“利剑”作用,着力推进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综合治理。
33.实施县域优势产业、优质企业、优秀产品培育工程,培强县域高质量发展支撑。
落实情况:
围绕区域高质量发展,结合“万千百”质量提升工程,各县(市、区)相继成立高质量发展研究,围绕产业发展成立湖北香城智能机电产业技术研究院、桂花产业发展研究院、赤壁青砖茶研究院、楠竹科普中心等。以楠竹为例,创新标准促进竹产品的高端化、特色化、绿色化,建立从基地建设到竹产业加工的全链条标准化体系,打造三产融合的竹产业。通过开展关键技术的试验研究和楠竹覆盖培育技术标准化示范,可使楠竹笋春笋冬出,比正常出笋时间提前42—65天,亩效益可从单一毛竹材用林300元提高到高效笋用林5000元以上,较示范前增收十多倍,夯实了第一产业。以楠竹标准化示范区的建设促进竹产品的量质提升,品牌效益凸显。目前咸宁市具有一定规模的竹加工企业32家,竹类产品达600多个品种,提升了第二产业。运用ISO37104国际标准帮助产业绿色发展,促进竹林碳汇新发展模式,通过中国核证自愿减排(CCER)林业碳汇项目,全市林业碳汇项目面积达10万公顷,在全国排名第一。并带动了星星竹海发展观光休闲游,依托竹乡农家乐发展乡村风情游,依托潜山竹博览馆发展科普文化游等第三产业发展。
59.聚焦电子信息、机电制造、纺织服装、生物医药、汽车及零部件、健康食品及饮料、现代冶金建材、节能环保等8大重点产业链,加快研究制定技术结构图、应用领域图、产业布局图、发展路线图、招商目标图,推动创新链、人才链和供应链三链融合,每个产业培育“链主”企业3家、引进产业领航企业不少于1家。
落实情况:
研究分析产业链上中下游配套产业,初步完成了产业链技术结构图、应用领域图、产业布局图、发展路线图、招商目标图,拟定了产业链成员单位职责分工(讨论稿),编制完成了《咸宁市食品饮料产业2021-2025年发展规划》,推动食品安全科技展览馆建成落地。2022年4月1日,李丽副市长召开全市健康食品及饮料产业链工作座谈会。会上,多位企业家代表围绕产业创新服务、贸易绿色通道、加大企业扶持力度、加快配套设施建设、企业人才引进等方面作了交流发言,并对加快推进咸宁食品饮料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出各自的建议。会后,对30家企业提出的急难愁盼问题进行层层分解,逐一解决。4月28日,2022年产业链工作简报以实施“五图”作业,构建完整产业链条为题,专版介绍健康食品及饮料产业链工作推进成效。目前,咸宁大健康智创园、元气森林咸宁生产基地、广州塞恩福兹(咸宁)食品研究院等健康食品及饮料产业链重点项目均已顺利进入最后的安装调试阶段。
60.精准推动“个转企”“小进规”,强化109个新增产值超2000万元增长点保障服务,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80家。
落实情况:
一是通过基层窗口积极宣传政策、法律、法规,引导鼓励个体户做大做强,一对一服务,上半年年共帮助26户个私业主做好转型升级、网上变更、年报等工作。二是参加全国个私协开展的调查问卷,组织全市395家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完成调查问卷。在市直实地走访调研145多家个体户及企业,根据2020年及2021年咸宁市个体私营企业发展情况,撰写了《2021年咸宁市个体私营企业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培育发展对策》。三是指导湖北忠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咸宁狮子座配送服务有限公司成立党支部,开展支部活动,发展企业文化;指导湖北忠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创建并申报省、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65.培植发展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特种装备、新能源、先进复合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
落实情况:
着力建设中药材示范园区。打造“一村一品”和“一区一业”,立足高起点发展地域特色的中医农业产业。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中药材产业发展的奖励政策,提高了奖补标准,降低了奖补门槛,撬动民间资本参与,加快建设“湖北道地药材之乡”和黄精大县。制定了《中药材种苗标准及主要栽培技术要求》、《中药材委托种植回收合同书》、《中药材合作种植合同书》。通过在咸安区毛祠村4000亩标准示范园的建设,辐射全区中药材种植和中医药产业发展探索和使用“公司+家户”的生产经营模式,引导其他村民积极参与中药材种植,目前建成具有一定规模的咸安特色中药材农业产业示范园。
75.激活城市消费,开展消费促进活动,改造提升一批特色步行街,策划夜间消费特色项目,形成一批消费新地标、新场景,打造区域特色消费节点城市。
落实情况:
一是共同缔造美好消费环境。结合市场监管职能,开展了市场监管进乡村,服务零距离的共同缔造活动,将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延伸到乡村。目前,已经在崇阳县的大市村,通城县的陈塅村,咸安区的高辅村、杨畈村,开展共同缔造美好消费环境进乡村活动,经过统一的部署,各地发挥各自的地缘优势、突出当地特色,取得了一些成果。全市已建有消费维权服务站294个,已建成消费纠纷在线解决的ODR企业98个,成立消费纠纷人民调解机构2个,初步形成消费纠纷和解在企业、化解在基层,解决在源头的社会共治格局。二是扎实推进“两置”工作。为有效整合市场监管执法职能,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强化消费维权与综合执法的有力衔接,形成“投诉中找案源、线索中查违法、查处中维权益”的工作机制,在全省、全国创新推出“两置”维权新模式。制订了《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诉求处置与线索转置工作规范(试行)》截至目前,全市共处置消费纠纷诉求7557件,转置线索97件,立案38件,结案27件;罚没金额34.8688万元。
78.发展“小店经济”。
落实情况:
一是放宽准入条件。优化证照办理流程和手续,全面推行网上办理、“先照后证”“多证合一”“证照分离”改革,畅通小店准入“绿色通道”。进一步放宽准入,取消限制,优化证照办理程序。二是倡导诚信经营。印发《关于开展“文明诚信经营示范店”、“放心舒心消费创建示范点”和“文明诚信经营、放心舒心消费示范街区”创建活动的通知》,在全市开展诚信创建活动,鼓励以“产品优、服务好、环境美、营销广”为标准打造特色小店。三是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加强小店经营者或法人信用管理,利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推动数据应用。坚持强监管促规范,以市场化运作推动转型升级,畅通城市经济活动的“毛细血管”。四是积极开展个体工商户帮扶。为进一步提升咸宁市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金融服务能力和水平,我局联合人行咸宁中心支行、市个体私营企业会开展“金融活水润百业”个体工商户金融服务月启动仪式。在帮扶中力求做好六个强化,强化党建引领作用,提高解决问题“精准度”;持续强化优化政务服务效能,提升个体办事“满意度”;强化金融活水精准浇灌,提供资金扶持“加速度”;强化扶持政策宣贯力度,提升惠民政策“知晓度”;强化部门联动机制,推进服务月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强化政治保障。
79.支持“直播电商”、社区电商、无人零售、无接触配送等新业态发展。
落实情况:
继续与电商企业和电商平台保持密切联系,鼓励平台和大型超市、电商平台、社区生鲜连锁店围绕生鲜、餐饮、农产品、日用品等领域,推动传统零售和渠道电商整合资源,线上建设网上超市、智慧微菜场,推广“线上下单、肉菜到家”模式;鼓励有条件的商超、连锁店对为社区提供线上下单、线下体验、送货上门、无人销售等服务的门店给予奖励;鼓励零售企业采取“直播带货”模式增加销售额;鼓励零售企业应用无人值守技术,实施传统零售门店“24小时”店铺托管服务等。鼓励线下、线上企业开展社交电商、社群电商、“小程序”电商等智能营销新业态等等。大力推广无接触配送模式,鼓励大型超市、电商、餐饮企业及配送平台加强与小区、医院、商务楼宇等合作,协助电商企业对接街道社区,设置无接触配送设施点位,开展无接触配送、“安心送”等服务,解决物流配送“最后一公里”问题。
81.建设全国商贸产品标准化示范城市。
落实情况:
一是联合市商务局召开了试点建设启动专题会;二是协助市商务局调研、修改、完善《咸宁市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商贸流通专项)创建实施方案》。三是联合省标质院作标准技术支撑,指导龙头企业申报3项省级地方标准并获批立项:《农副产品流通管理规程 第1部分 加工或保藏的蔬菜》、《农副产品流通管理规程 第2部分 谷物粉制品》、《农副产品流通管理规程 第3部分 动植物油脂》。四是走访了咸安区、通城县、崇阳县等龙头企业,了解相关龙头企业标准化工作情况。
82.大力推广“咸宁优品”,打造一批咸宁区域公共品牌。
落实情况:
强化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申报和推广使用。我市正在申请中的区域公共品牌4件,分别是:中药材品牌“崇阳黄精”正在申报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茶产业品牌“赤壁松峰茶”正在申报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赤壁青砖茶”正在申请注册新版图案;桂花产业品牌“咸宁桂花”正在申请注册干桂花品类。截至目前,我市7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完成7件换标,核准12家企业使用;33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换标18家,核准73家企业使用。
89.做优国家苎麻纺织产品质量检验中心(湖北)。
落实情况:
国家苎麻产品质检中心2020年10月通过国家资质认定,2021年5月通过湖北省局预验收,2021年7月根据预验收的整改项进行资质认定扩项.文审已通过,正在等候国家局验收。2022年7月国家局认可检测司二级巡视员李文龙一行到湖北咸宁调研检验检测机构,参观国家苎麻纺织品质量检验中心(湖北)。
90.做强湖北省黑茶产品质量检测中心。
落实情况:
依托赤壁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组建的湖北省黑茶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已按期完成验收,现已正式运行。2022年9月咸宁市市场监管局组织相关科室负责人,各县市区局长、办公室主任、基层监管所所长70余人参观赤壁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
99.大力发展乡村旅游,持续实施万千百工程。
落实情况:
一是排查餐饮服务环节重点市场主体。印发《咸宁市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风险排查专项整治方案》,在全覆盖的前提下用双随机方法全面排查风险隐患。检查餐饮服务环节重点市场主体1738户次,发现风险隐患221个,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65份,立案3起。二是开展各类节日期间景区市场监管领域检查。以旅游景点、高速公路服务区等为重点区域,进一步加大监督排查力度,深入排查并消除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价格等各类隐患。三是助力小微企业提档升级。5月18日,我局联系协调湖北漫居饮品实业有限公司赴食品饮料产业链重点企业参观学习。通过开展座谈交流,着力解决企业发展中存在的技术发展方向、品牌建设等痛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打响咸宁“漫珠”本地品牌,做助力乡村振兴的好产业。四是结对帮扶下基层,助力乡村振兴。3月2日,市局党组书记、局长王用新一行来到通城县关刀镇黄丰村调研指导乡村振兴工作,详细了解该村金银花产业发展情况。6月16日,市局乡村振兴工作队邀请通城鸿联悦客连锁超市负责人座谈,共同商定了鸿联悦客连锁超市免费为农户销售农副产品事宜。组织县城有关超市、宾馆、酒店构建了一个销售平台,通城鸿联悦客连锁超市设置“助力乡村振兴本地农产品专柜”。
106.继续实施咸宁农产品品牌计划,做强做优咸宁桂花、赤壁青砖茶和猕猴桃、嘉鱼蔬菜、咸安莲子、通城茶油、崇阳白茶、通山枇杷等公共品牌。
落实情况:
提升本地品牌影响力。组织我市33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及7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入驻“湖北地理标志线上展馆”,增加我市品牌的曝光度,提升其影响力。联系赤壁市市场监管局筹备申报“赤壁青砖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提升“赤壁青砖茶”在我省知名度,形成品牌合力,目前该项目已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公示。组织我市“咸宁桂花”“崇阳黄精”“通山麻饼”“通山油茶”“黄袍山油茶”等5件本土地理标志参与省知局地理标志大赛,目前已完成线上演示环节。
118.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
落实情况:
为将“放管服”改革向纵深推进,取得工作实效,我局主要从四个大方面发力。(一)注重简政放权,减少行政审批。年初,印发《咸宁市市场监管局优化营商环境促市场主体发展若干措施》,将简政放权、提高开办效率等作为年度深改工作重点加以明确。我市企业开办流程持续压缩,开办速度持续提升,开办水平位居全省前列。从企业开办“513”模式到“511”模式、“210”模式再到“1050”标准(1个环节:一窗申请,0.5天办结,零费用)(二)放宽市场准入,为市场主体赋能。将银行预约纳入企业开办服务范畴,推动银行开户信息推送到相关部门。推行简易注销“极简办”,注销全程在线办理零费用,免除企业后顾之忧。突出以《湖北省“一业一证”改革行业目录》中的19个行业和我市创新的2个行业为重点,深化一业一证改革。到目前为止,全市共发放行业综合许可证545份。试点推行市场准营承诺即入制和准入准营一次承诺即入制,进一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三)简化程序,助力市场主体轻装上阵。一是发布政务服务“四级”标准。建立覆盖服务全过程的“市、区、镇、村”四级政务服务标准体系,政务服务便民化标准向基层延伸一大步。二是印发《咸宁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暂行规定》,以“一纸承诺”取代“一摞材料”,让企业开办再加速。三是全面推行“跨域通办”。我市已实现多城协同实现“跨省通办”。《湖北日报》还专题报道我市为河南市民“跨省通办”注销业务的事例。(四)提升效能,服务市场主体快速发展。一是下发《推进“办事不求人”的实施方案》,打造“办事不求人”政务品牌。二是大力大力弘扬“有呼必应、无事不扰”的“店小二”精神。今年共评选出10个金牌“店小二”集体、20名金牌“店小二”个人,进一步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营造出争当金牌“店小二”的良好氛围。三是推行智慧审批“五进”,登记许可自助一体机进社区、进超市、进园区、进乡镇、进银行的“五进”机制,打造无人值守、不打烊、零见面、零接触的新型政务服务模式。
119.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落实情况:
我局从百姓经商兴业第一道门改起,以改革市场主体登记为切入点,通过自我革命、主动放权,减少行政审批,着力打破市场主体准入的玻璃门、弹簧门,着力打造咸宁一流营商环境。年初,印发《咸宁市市场监管局优化营商环境促市场主体发展若干措施》,将简政放权、提高开办效率等作为年度深改工作重点加以明确。我市企业开办流程持续压缩,开办速度持续提升,开办水平位居全省前列。从企业开办“513”模式到“511”模式、“210”模式再到“1050”标准(1个环节:一窗申请,0.5天办结,零费用)。将银行预约纳入企业开办服务范畴,推动银行开户信息推送到相关部门。推行简易注销“极简办”,注销全程在线办理零费用,免除企业后顾之忧。突出以《湖北省“一业一证”改革行业目录》中的19个行业和我市创新的2个行业为重点,深化一业一证改革。截至目前,我市共核发“行业综合许可证”156份。试点推行市场准营承诺即入制和准入准营一次承诺即入制,进一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120.推进市民之家国家级标准化建设,推行“一网通办、一窗通办、一事联办、跨省通办”,推广代办制、容缺受理、先建后验、首问负责制、“一把手”走流程等做法。
落实情况:
目前该项工作落实顺利,我局各项业务工作均可通过鄂惠办App平台办理,已全面落实“一网通办、一窗通办、一事联办、跨省通办”,容缺受理、首问负责制、“一把手”走流程,严格按照政务服务标准化推进各项业务工作。
122.深化咸宁高新区管理体制改革。
落实情况:
根据《咸宁高新区社会事务剥离工作方案》要求,我局与咸安区局多次协商,按“整体移交,逐步理顺,平稳过渡”原则,起草了《咸宁高新区托管及建成区域市场监管事务移交协议》,并召集咸安区市场监管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等相关同志,到温泉城区市场监管所一线实地调研,协调督促落实高新区市场监管社会事务移交有关事项。目前由于市区一体化体制未理顺等原因, 移交协议尚未签订,主要是咸安区局因人手不足、办公场地限制以及经费问题等需请示区委、区政府明确意见后,再进一步推进。
建议市委市政府同步推动市场监管市区-体化体制改革工作,同时以市场化形式为咸安区市场监管局配备40名监管人员,以解决人员力量严重不足问题。市级财政通过转移支付方式,每年支持咸安区市场监管局相关工作经费200万元,用于市场主体发展、产品质量、消费投诉、食品药品、智慧监管等事权行使。
129.持续推进“科创中国”试点城市建设,新增发明专利授权100件,转化专利与科技成果80项,技术合同成交额65亿元。
落实情况:
全年授权专利4172件,其中发明专利授权233件,同比增长95.80%,实用新型3380件,外观设计559件,PCT国际专利申请5件,有效发明专利771件,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2.95件,高价值发明专利178件,每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0.68件。开展专利转化供需对接活动,举办专利转化推进会,广泛收集中小微企业专利需求,为精准转化对接打好基础。积极开展知识产权“面对面”“万里行”服务活动,开展针对企业知识产权培训6场,提升企业知识产权意识,助力企业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能力。
137.实施外贸新业态发展工程,发展跨境电商,加快引进和培育服务贸易市场主体。
落实情况:
今年以来,我市新增涉及网络经营的市场主体26733户,为营造诚实守信网络市场环境,我局印发了《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络交易监测工作方案》,对网络交易监测工作进行全面部署,从监测的目的、监测的事项、监测的时段、监测结果的处置、严明工作纪律等方面进行了明确。2021年以来,市局累计开展30余批次的专项监测,特别是针对“6.18”、“双十一”、“双十二”、元旦、春节等重要时间段,突出民生,组织开展虚假打折、虚假宣传、虚假广告、假冒伪劣产品销售等方面监测。
今年以来,累计监测到商品链接3007628条次,涉及咸宁市网店38969家次,其中:主流电商平台30450家次,微信公众号2733家次,微信小程序1459家次,企业自建网站3218家次,交易网站54家次,58同城1055家次。发现违法违规线索338条,涉及虚假宣传、违反相关禁限售、超范围经营、极限用语、价格欺诈、禁止经营、禁止宣传、批号异常规定等多个方面,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分别将监测的问题线索于当月全部转发各地进行整改。
138.“一县一策”“一企一策”制定市场开拓方案,新建5个“桂香咸宁”展示窗口。
落实情况:
紧紧围绕赤壁青砖茶、食品饮料、桂花、楠竹、智能机电等咸宁特色产业,打造独具特色的“一业一检、一业一馆、一业一院、一业一站”的发展模式,助推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基本形成检、学、研、创四位一体的特色产业发展咸宁模式。
146.坚持不懈抓好长江十年禁渔。
落实情况:
紧盯禁渔打非断链。围绕“五个禁止”,进一步加强禁捕执法,严厉查处非法捕捞渔获物虚假宣传、违法广告、经营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误导消费者以及销售无合法来源凭证水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自长江禁捕开展以来,全市系统累计出动执法人员65413人次,检查水产品生产加工企业1513家,检查农(批)贸市场、商超22077家,检查酒店、餐饮单位78548家,检查电商平台内网点、网站4418家,发现问题线索158个,督促整改问题512个,查办案件87件,向农业农村部门移送非法出售禁用渔具案件4件
148.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整治长江非法排污口、非法码头、非法采砂。
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领导,制定工作方案。市局印发了《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做好2022年无照及相关无证经营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将河道采砂工作纳入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开展无证无照经营治理工作进行了统一安排部署。二是调查摸底,建立工作台账。我局按照省局通知要求,对辖区开展河道采砂、采砂船舶建造改装、砂石经营等相关经营行为的市场主体开展全面排查,全面掌握辖区内此类市场主体情况,全市经营砂石市场主体共有1104户,河砂经营的市场主体30 户;截到目前,暂未发现无照经营砂石行为。三是严格把关,限定市场准入。在专项整治期间,我局停止新办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采砂船舶建造改装”的核准登记业务,将申请人申请“船舶建造改装”经营范围的,应当表述为“船舶(不含采砂船)建造改装”。嘉鱼县对7家新设立或新增加的经营河道采砂范围未获得采砂许可的市场主体已通知相关当事人变更经营范围,其中新增加的有4户是嘉鱼县渡普镇政府为了招商引资(城投投资的)。四是加强监管,查处违法案件。我局要对已存续的河道采砂、采砂船舶建造改装等相关经营主体的经营资格和登记事项进行核查。大力查处无照经营,不亮照经营,擅自变更登记事项的违法行为;件全部立案完毕,计划在3到6个月内组织法官将案件审理完毕。
192.毫不松懈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全面构筑全链条精准防控网。
落实情况:
严格落实药店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总体要求,对全市药品零售企业登记销售“感冒退烧类、止咳类、抗病毒类、抗生素类”药品情况进行全覆盖检查。截至目前,已对全市943家药店(其中零售药店632家,零售连锁门店311家)进行了多轮全覆盖检查。在春节、五一及崇阳县疫情等重要时间段先后组织开展多轮药店疫情防控暗访督查,全市药店共累计登记“四类”药品购买人员129.25万人次,全部落实闭环管理。强化冷链食品排查。深入推进“鄂冷链”平台应用推广,督促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及时上传追溯信息,形成数据闭环。对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大型超市、餐饮企业的自建自备冷库,以及提供冷冻冷藏贮存服务业务的第三方冷库进行全面检查。
对未取得许可或者许可过期,擅自从事以上经营行为的,要责令其停止经营活动、及时办理变更登记。由于河道采砂经营许可证全部到期,各县、市、区政府县都在整合,崇阳县的河道采砂全部停产,全县没有一家河道采砂开展业务;通城河砂经营都由城投负责。加强宣传、实施联合惩戒,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北)依法归集、公示相关企业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查检查、协同监管、黑名单等信息,对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依法实施信用约束。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等载体,加强对相关法规政策和典型案件的宣传解读,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河道采砂综合整治和采砂船舶专项治理工作的良好氛围。通山县中国银行对1户在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中从事砂石经营的市场主体实施了不予贷款的联合惩戒。截至目前,全市市场监管系统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212人次,出动执法车辆298台次,检查从事河砂经营市场主体1134户,办理注销登记47户。
149.深化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治绿”。
落实情况:
一是开展“两节”期间重点产品质量安全综合治理专项监督检查行动。全面彻底排查和整治危险化学品及危险化学品包装物等重点生产企业质量安全隐患,进一步加强对直接涉及人身健康安全的产品和影响国计民生的重点产品的监督检查力度,有效预防和遏制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二是印发《咸宁市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2022年版)》,将危险化学品及危险化学品包装物等化工产品作为重点监管工业产品列入目录,组织全市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三是印发《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2022年度咸宁市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车载罐体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2022年咸宁市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及时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加严生产许可、强化监督抽查、严格过程监督检查,多措并举、综合施策,有效遏制和及时消除质量安全隐患。
157.持续推进垃圾分类工作。
落实情况:
组织开展推进全市垃圾分类行动,积极配合城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同时印发《关于印发〈咸宁市市场监管系统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加强执行商品包装标准的监督检查、督促餐饮单位做好餐厨垃圾规范处置工作、加强协同监管,严格执法、强化宣传教育,加强引导等方面进一步压实监管责任,推进我市垃圾分类。截至目前我局共组织出动执法人员381人次,检查相关生产单位12家次,检查相关经营单位134家次,检查餐饮单位210家次,督促各餐饮单位落实餐厨废弃物台账记录及干湿分离工作,现场责令改正13家,发放抵制商品过度包装倡议书284份。
163.完善“绿色咸宁”标准体系,推动公园城市建设标准上升成为国家标准。
落实情况:
一是协助市规划局召开了升标工作视频研讨会;二是协调省标质院作标准技术支撑,开展公园城市建设国家标准申报研制工作;三是协助市规划局制定工作实施方案(草案);四是联合省标质院制定升标工作计划和任务清单;五是今年9月,杨军市长率队拜访国家了市场监管总局,就咸宁市建设武汉都市圈自然生态公园城市、《公园城市建设指南》上升为国家标准与总局领导进行沟通交流,并请求总局支持我市创建自然生态公园城市标准化综合试点、推动《公园城市建设指南》上升为国家标准,国家总局表示将指导咸宁做好试点申报工作,在进一步调查研究基础上给予政策倾斜。六是起草升标工作经费预算,争取政府支持。
166.加强粮油、蔬菜等基本民生商品稳价保供工作。
落实情况:
自长江禁捕开展以来,全市系统累计出动执法人员65413人次,检查水产品生产加工企业1513家,检查农(批)贸市场、商超22077家,检查酒店、餐饮单位78548家,检查电商平台内网点、网站4418家,发现问题线索158个,督促整改问题512个,查办案件87件,向农业农村部门移送非法出售禁用渔具案件4件。
171.积极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稳妥有序化解房地产领域历史遗留问题。
落实情况:
2021年1月份以来,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城区房地产矛盾化解工作的通知》(咸政办函〔2021〕3号)文件精神,坚持交办大于分工的原则,承接了咸宁市锦华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谷广场)与商铺业主之间租金纠纷矛盾化解的协调工作。
在包保责任单位(法院、公安、住建、信访、税务)的共同努力下,我局已累计受理、处理上级交办、网上(国家、省信访平台,本级12345、12315热线等)投诉78余起;接待上访群众29起、1000余人次;组织召开、参与维稳协调会22次;承担节日维稳值班70天;上报各类维稳材料57份,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精力,但租金返还矛盾仍然没有得到有效解决。
市信访领导小组办公室多次召开光谷广场信访事项专题会议,明确提出商铺业主要依法依规、走司法程序处理纠纷,但落实比较缓慢。9月19日下午,副局长刘杰军同志及相关科室人员带领光谷广场部分业主代表前往咸安区人民法院对接,区人民法院承诺在10月22日前,将光谷广场业主提交的300余件诉讼案件全部立案完毕,计划在3到6个月内组织法官将案件审理完毕。
192.毫不松懈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全面构筑全链条精准防控网。
落实情况:
严格落实药店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总体要求,对全市药品零售企业登记销售“感冒退烧类、止咳类、抗病毒类、抗生素类”药品情况进行全覆盖检查。截至目前,已对全市943家药店(其中零售药店632家,零售连锁门店311家)进行了多轮全覆盖检查。在春节、五一及崇阳县疫情等重要时间段先后组织开展多轮药店疫情防控暗访督查,全市药店共累计登记“四类”药品购买人员129.25万人次,全部落实闭环管理。强化冷链食品排查。深入推进“鄂冷链”平台应用推广,督促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及时上传追溯信息,形成数据闭环。对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大型超市、餐饮企业的自建自备冷库,以及提供冷冻冷藏贮存服务业务的第三方冷库进行全面检查。
193.巩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成果,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责任单位:市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指挥部成员单位,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完成情况:一是开展“两节”期间重点产品质量安全综合治理专项监督检查行动。全面彻底排查和整治质量安全隐患,进一步加强对直接涉及人身健康安全的产品和影响国计民生的重点产品的监督检查力度,着力把各类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阶段,有效预防和遏制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确保“两节”期间不发生重大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二是深入贯彻市安委会、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组织开展冬春火灾防控专项检查和防范一氧化碳中毒专项整治等行动,加强火灾防控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防范化解消防、安全生产风险,维护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三是印发《咸宁市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2022年版)》,并针对安全隐患大的危险化学品及包装、电线电缆、电动自行车及配件、儿童学生用品、成品油、钢铁、水泥、消防产品、非医用口罩、塑料制品等15类重点产品,根据产品特性和监管要求的不同,及时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加严生产许可、强化监督抽查、严格过程监督检查,多措并举、综合施策,有效遏制和及时消除质量安全隐患,防范遏制重特大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四是按照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工作部署,开展燃气具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牢固树立“发现不了风险就是最大风险”的理念,开展燃气具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对燃气具生产销售企业开展“回头看”“反复查”,严厉打击燃气具质量违法行为。
196.抓实抓紧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全面完成各级综治中心规范建设。
落实情况:大力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一是市局党组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平安中国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时,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市委工作要求上来,深刻理解、准确把握平安建设的战略意义、总体思路和工作重点。二是在研究部署平安建设工作时,强调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中,要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着力解决突出矛盾和重大问题,严密防范化解安全风险。三是严守“四大安全”底线,大力开展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和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整治,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风险,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四是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市场监管领域综合监管和社会治理,建立完善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积极开展扫黄打非、打击传销、防范打击非法集资、禁毒、防范化解新业态领域重大风险隐患等工作。
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