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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检查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 011337207/2022-37383 文  号 :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咸宁市公安局、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名 称: 关于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年10月19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各县、市、区公安局、市场监管局:

为贯彻落实8月8日全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推进会议精神,进一步推动全市专项行动有力有序高效推进,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从即日至8月31日,对全市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养生馆”等领域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养生馆

二、检查内容

食品生产监督检查食品销售监督检查餐饮服务监督检查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检查、特殊食品销售监督检查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三、时间安排

8月15日至8月30日

四、检查人员抽取

由各地公安、市场监管部门自行抽取,共同参与检查

五、抽查比例

根据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分类情况和本地实际工作情况,科学、合理确定本次抽查比例,其中,A类企业抽查比例为1%、B类企业抽查比例为5%、C类企业抽查比例为10%、D类企业抽查比例为20%; 个体工商户抽查比例为3%。

六、检查安排

(一)检查人员应认真记录抽查检查情况;对抽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依照“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督促做好后续监管,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并将处罚信息及时公开,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部门。

(二)监督检查工作应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轻车简从、厉行节约,不得由被检查的单位承担任何费用。监督检查应秉持公正、客观、严肃的工作纪律,遵守保密要求。

(三)检查组要严格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坚持“谁派出、谁监测、谁负责”,扎实做好参检人员风险排查和卫生健康管理工作。


咸宁市公安局       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