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1337207/2022-37383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咸宁市公安局、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名 称: 关于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年10月19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各县、市、区公安局、市场监管局:
为贯彻落实8月8日全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推进会议精神,进一步推动全市专项行动有力有序高效推进,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从即日至8月31日,对全市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养生馆”等领域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养生馆”
二、检查内容
食品生产监督检查、食品销售监督检查、餐饮服务监督检查、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检查、特殊食品销售监督检查、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三、时间安排
8月15日至8月30日
四、检查人员抽取
由各地公安、市场监管部门自行抽取,共同参与检查
五、抽查比例
根据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分类情况和本地实际工作情况,科学、合理确定本次抽查比例,其中,A类企业抽查比例为1%、B类企业抽查比例为5%、C类企业抽查比例为10%、D类企业抽查比例为20%; 个体工商户抽查比例为3%。
六、检查安排
(一)检查人员应认真记录抽查检查情况;对抽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依照“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督促做好后续监管,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并将处罚信息及时公开,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部门。
(二)监督检查工作应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轻车简从、厉行节约,不得由被检查的单位承担任何费用。监督检查应秉持公正、客观、严肃的工作纪律,遵守保密要求。
(三)检查组要严格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坚持“谁派出、谁监测、谁负责”,扎实做好参检人员风险排查和卫生健康管理工作。
咸宁市公安局 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