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1337207/2021-17821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咸宁市市场监管局
名 称: 咸宁市市场监管局关于2020年市人大、政协五届四次会议建议提案的办理情况 发布日期: 2021年06月01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0-11-18 16:00
咸宁市市场监管局关于2020年市人大、政协五届四次会议建议提案的办理情况
我局认真做好人大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现将2020年市人大、政协五届四次会议建议提案的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2020年,由我局负责办理的人大建议共14件(其中主办建议2件,会办建议12件),政协委员提案共28件(其中主办提案4件,会办提案24件),所有代表委员对办理均是满意。
一、规范办理程序,全面落实办理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市场监管局成立以局长任组长、相关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2020年市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局办公室。5月20日,我局组织召开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专题会,制定了《办理工作方案》,明确办理要求和工作责任。各分管领导与代表委员见面沟通,对建议提案进行深入调研,提升办理质量。
(二)加强沟通联系。针对每件建议提案,我们认真做好与代表委员的见面工作,做到见面率100%。注重办理质量,对能够解决的问题,及时解决并给予明确答复;对应该解决但工作有难度的问题,克服困难创造条件尽力解决;对列入规划计划分阶段解决的问题,兑现承诺逐步解决。
(三)按时认真答复。由我局主办的建议提案,一一与提案人见面,加强与会办部门的联系,充分征求会办部门意见,我局提前于9月10日办理并答复完毕,所有提案人对办理结果都是满意。由我局会办的提案已提前于6月20日前办理并答复完毕。
将办理情况交提案人的同时,分别报送市政府督查室、市人大代工委和市政协提案委。
(四)强化考核督办。我局加强对建议提案办理的督办落实,对答复情况进行“五查一公开”:一查是否符合党的方针和法律法规;二查对委员提出的问题是否做到有问必答;三查办理措施是否具有针对性,答复语气是否诚恳、谦虚;四查办理格式是否规范、准确;五查提案人对回复内容是否满意。对不符合答复要求的,退回科室重新办理,保证办理质量。“一公开”即:将14件人大建议和28件政协提案的办理内容在单位门户网站一一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我局将建议提案办理情况纳入市局对各科室的目标考核内容,确保提案办理及时、准确、高效。
二、创新工作方法,重点提案重点办理
(一)重点人大建议的办理情况
针对五届四次会议的重点建议《关于加强咸宁城区农贸市场规划与管理的建议》,我局创新工作方法,探索建立多领域智慧监管系统,推动地方性法规出台,为“三小”管理提供政策指引,并解决食品安全监管力量薄弱的问题。
在中心农贸市场改造升级过程中,我局依据工作职能和我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实际情况,就温泉中心市场规范化建设提出相应意见。一是在中心农贸市场投入试营业期间,我们组织人员到市场进行检查现场指导,发现市场农残检测业务不熟练等系列问题后,积极为市场开办方想办法解决相关问题,并进行问题反馈,咸宁城市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复了整改报告。二是开展农产品销售环节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整治了销售农药残留超标的蔬菜、销售兽药残留超标的禽蛋、销售兽药残留超标的水产品、销售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猪肉等。我局与华信市场、中心农贸市场积极沟通,指导市场为猪肉、牛肉、羊肉、禽类、豆制品、熟食、散装冻品经营户进行了冷藏小柜台设施建设。三是着力打造智慧农贸市场。我局指导华信农批市场实行智慧化升级改造,其中,食用农产品追溯系统由“一户一屏一秤一票”构成,摊位上方的屏幕可显示经营户基本证照信息及产品价格,智能溯源秤采用“一物一码”“一品一码”的形式,赋予商品一个唯一的“身份ID”,对每件商品精准追踪溯源,消费者通过扫描小票二维码就可以查询到商户的基本信息、订单、质检、溯源信息,这些信息对接政府监管平台,实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省市场监管局将我市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工作作为试点,并在全省推广,《湖北日报》对我局智慧监管工作进行全版宣传报道。
(二)重点政协提案的办理情况
针对五届四次会议的重点提案《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营商环境的建议》,我局积极开拓创新,大力优化营商环境。商事制度改革被省政府通报表扬,在省政府督查激励经费中拿出50万予以奖励。在今年8月省委省政府督查中,我局以满分成绩通过考核;在国务院督查中,我局未被扣分,圆满完成了各级考核工作。省政府政务办向省市场监管局推荐以咸宁为市级样本,嘉鱼为县级样本,在全省统一标准开展一网通办工作。截至11月30日,全市市场主体总数260607户,同比增长12.9%(增长率全省第二);新增市场主体58814户,同比增长17.9%(增长率全省第一);企业登记网办率34.36%(全省第一)。企业年报公示率连续两年名列全省前茅,全市2019度企业年报率95.51%,全省排名第2。
一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取消、居(村)委会出具相关住所证明,对3121户农民自产自销、一址多照等市场主体采取豁免登记。坚持“先照后证”,对涉及后置审批380多个事项在营业执照上备注。实施餐饮经营实行告知承诺制,其他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发时限由法定的20个工作日压缩至10个工作日。坚持做好“证照分离”信息推送,实现跨部门之间互联互通,共推送“证照分离”信息6571条,涉及市场主体4097户。
二是简化准入注销程序。今年7月在全市全面推行企业开办“210”标准,截至10月底,咸宁免费赠送公章1724套(7099枚),承担费用32.7万元。同时,在全省率先推出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线下开办“110”模式。6月23日《湖北政务信息》报道了我局简政放权全面推行企业开办“210”的做法。减少企业注销提交材料,拓展企业简易注销登记范围,进一步压缩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公告时间,我市全市共办理注销24754户市场主体注销。
三是优化政务服务环境。大力推广“一事联办”,全程指导把涉及办药店所需的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户外广告登记等涉及多个部门的事许可项做到“一号申请、一套资料、一个窗口取件”,嘉鱼县局为11户市场主体实行“一事联办”。9月11日,我市首例玉环——咸安“跨省联办”事项在浙江玉环市行政服务中心“跨省联办”一件事专窗成功办理。推行“1234”工作法(一项行动、二个不扰、三类窗口、四大评选),《湖北日报》对我局开展政务服务提升行动和1234工作法做了专题报道。
三、存在的问题
2020年我局主办的人大建议2件,主办的政协委员提案4件,所有代表委员对办理的结果均是满意,代表委员填写的《征询意见表》于9月20日前分别报市政府督查室、市人大和市政协。办理类别为B的有一件(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066号提案)、办理类别为C的有一件(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127号提案)、办理类别为D的有一件(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25号)。现将存在的问题报告如下:
(一)有的建议的问题不具体、笼统、抽象。如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066号提案(关于加强我市网络订餐及外卖送餐监管工作的建议),这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每年都会开展专项整治,持续进行监管,办理科室认为这是正在解决的问题,因此办理类别定为B。但是提案委员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将办理回复调整为A。
(二)有的建议超越办理权限而难以办理。如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127号提案(加快“国家起重机械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湖北)”的建议),2019年5月省市场监管局下达《关于同意筹建湖北省桥式起重机械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批复》,2020年6月24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函批准同意成立湖北省桥式起重机械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2020年8月7日,咸宁市市场监管局龙新文副局长邀请孙和平、胡春第委员,省特检院咸宁分院院长陈国胜到香城机电产业园就国家起重机械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湖北)进行调研。2020年12月11日,市市场监管局再次召集省特检院咸宁分院、香城机电研究院、市公检中心、市质检所相关负责人就推进国家级智能机电检验检测中心和国家起重机械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湖北)工作召开了研讨会,并特邀市政协《关于加快建设“国家起重机械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湖北)”的建议》主要提案人孙和平委员参加,在研讨中陈国胜院长提出省特检院认为“国家级智能机电检验检测中心或国家起重机械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湖北)”涉及产品过于宽泛,按照目前咸宁的实际情况,无法完成建设工作。省特检院拟在省桥式起重机械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基础上继续申报国家级桥式起重机械产品型式实验资质,该项资质为国家总局核准项目,市市场监管局将尽力创造条件,积极争取。委员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三)有的建议提案表达不准确,本身条件不成熟难以办理。如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25号关于“赤壁米砖茶”申报“中国驰名商标”的建议,经过与提案人沟通,提案人指出其目的是想为“赤壁米砖茶”争取更多的资金和项目支持,并不是想申报驰名商标,由于对相关政策了解不够,因此标题使用不准确。针对提案人提出的申报“中国驰名商标”的建议,市市场监管局也积极调研了解,发现“赤壁米砖茶”不符合申报驰名商标的条件。驰名商标要求“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的方式多样、地域范围广、宣传媒体的种类多样以及广告投放量大,商品近三年的销售收入高、市场占有率大、净利润高、纳税额高、销售区域广”,而“赤壁米砖茶”占有市场份额有限,年销售额仅约200万元,广告宣传的投入也不足,尚不能充分证明“赤壁米砖茶”具有驰名商标的条件,也未达到被动保护的条件。因此难以实现“赤壁米砖茶”申报“中国驰名商标”的要求。委员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