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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人大第六届五次会议第009号建议会办工作的意见

索引号 : 011337207/2026-20619 文  号 :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名 称: 关于对市人大第六届五次会议第009号建议会办工作的意见 发布日期: 2026年08月11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市林业局

现将市人大第六次会议第009建议提出的《关于加强湖北药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野生红豆杉保护工作的建议》办理(落实)情况函告如下,请综合后一并答复代表

一直以来,我局始终坚持立足市场监管主责主业,聚焦野生红豆杉及制品市场交易、流通销售、宣传推广、经营主体监管等关键环节,坚持监管严管与宣传引导并重,全力堵塞市场监管漏洞,配合林业、公安、生态环境等部门筑牢野生红豆杉资源市场保护防线,严厉打击非法交易、违规经营等破坏野生保护植物资源的违法行为,全力守护药姑山野生红豆杉种质资源安全。

结合人大代表提出的问题与工作建议,对照当前工作实际我局将进一步立足职能、精准发力、补齐短板,深化部门协同共治,全方位筑牢野生红豆杉市场监管保护屏障,助力药姑山野生红豆杉种群保护与生态资源可持续发展,重点落实以下工作:

一、紧盯市场关键环节,筑牢资源保护市场防线

紧扣野生红豆杉保护工作要求,聚焦线下实体市场、线上网络交易两大主战场,开展全覆盖排查整治。线下重点排查农贸市场、中药材商铺、花鸟市场、工艺品门店等重点场所,严查非法收购、加工、售卖野生红豆杉植株、枝叶、种子及制品等经营行为,坚决杜绝无合法来源、未经审批的红豆杉相关产品流入市场。线上依托网络交易智能监测系统,强化电商平台、短视频带货、社交电商等线上渠道巡查监测,重点排查隐蔽交易、虚假售卖、私下引流交易等违法行为,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销号管理,从流通终端斩断野生红豆杉非法交易链条。同时,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配合相关部门排查保护区周边经营主体,严禁市场主体开展危害红豆杉栖息地、破坏生态环境的经营活动。

二、深化联合执法共治,健全常态化监管体系

主动融入全市野生植物保护工作格局,健全完善与林业、公安、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部门的联动执法机制,推动信息共享、线索互通、联合处置常态化。积极参与野生植物保护专项整治行动,聚焦盗伐盗挖、非法移植、违规收购、加工贩卖红豆杉及其制品等突出违法行为,配合开展联合执法查处,严厉打击各类破坏野生红豆杉资源的市场经营行为。针对红豆杉高额经济利益带来的非法交易风险,强化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主体精准监管,对查实的违法经营行为依法从严处置,公开曝光典型案例,强化警示震慑效应。同时,依托部门协同机制,配合做好红豆杉病虫害防治、栖息地生态修复等相关配套保障工作,全方位夯实保护成效。

三、强化源头合规管控,助力种群长效保护

立足市场监管职能,主动配合林业部门开展野生红豆杉种质资源调查、“一树一档”动态管理等工作,聚焦种苗培育、苗木交易、种质资源流通等环节,严格规范市场经营准入,严查虚假宣传、假冒野生红豆杉种苗、违规售卖繁育苗木等行为,保障人工繁育、种群回归、人工补植等保护工作有序推进。严格规范涉红豆杉宣传经营行为,严禁市场主体假借红豆杉抗癌、药用、珍稀稀缺等噱头开展虚假宣传、夸大营销,严厉打击虚假炒作、误导消费、违规牟利等违法广告行为,规范行业经营秩序。同时,督促相关经营主体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来源溯源等制度,构建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全链条监管体系。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压实监管责任、细化工作举措、补齐工作短板,持续深化部门协同联动,从严抓实野生红豆杉市场领域全链条监管,全力守护药姑山野生红豆杉珍稀种质资源,助力我市生态保护与绿色高质量发展。

                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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