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1337207/2026-20616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名 称: 关于对市人大第六届五次会议第008号建议会办工作的意见 发布日期: 2026年08月11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市商务局:
现将市人大第六届五次会议第008号建议提出的《关于推动电商直播新业态规范与高质量发展的建议》办理(落实)情况函告如下,请综合后一并答复代表。
近年来,我局立足网络交易监管本职坚持监管指导与产业发展并重、执法惩戒与服务引导并行,持续抓实直播电商日常监管、商品质量管控、广告宣传治理、消费权益保护、行业自律引导等各项工作,全市电商直播行业总体平稳有序发展。同时对照先进地区发展水平,当前我市直播电商仍存在主体实力偏弱、产业链配套不足、专业人才紧缺、标准化程度不高、行业治理仍有短板等问题,产业规模化、品牌化、规范化发展水平仍有较大提升空间。
一、协同统筹产业规划,夯实规范发展基础
主动配合商务、农业农村、文旅等主管部门,参与全市电商直播产业发展规划、专项扶持政策编制工作。立足监管职能,从市场准入、信用管理、质量标准、合规经营等方面建言献策。配合构建市县联动、集聚发展的直播产业布局,支持市电商协会、县域特色品类直播基地建设。推动将经营信用、合规记录、消费评价纳入产业扶持、评优奖补参考依据,以信用导向引导市场主体诚信守法经营。
二、培优壮大经营主体,提升行业发展能级
积极配合本土主播孵化、企业触网直播培育相关行动。联合市电商协会、湖科职院等院校机构,常态化开展电商直播法律法规、经营规范、售后维权专题培训,覆盖主播、商家、运营从业人员。引导传统商户、农业经营主体规范开展直播营销,助力本土特色产品线上品牌打造。指导企业完善进货查验、索证索票、产品溯源制度,从源头把控上架商品质量,杜绝不合格产品流入直播市场。
三、依托行业协会纽带,健全协同共治体系
大力支持市电商协会发挥自律管理、资源整合、标准引领作用。指导协会牵头制定本地直播电商行业自律公约、特色产品直播销售团体规范,统一宣传话术、产品标识、售后服务相关准则。协助建立本市主播、直播经营主体信用档案,推行行业信用分级管理,公示诚信经营正面典型,警示失信违规行为。依托行业资源库统筹选品、主播、物流配套资源,推动行业抱团规范经营,共同维护咸宁本土产品口碑形象。
四、深化智慧精准监管,净化网络直播环境
加大直播画面、商品链接、宣传文案动态排查力度,对苗头性、倾向性违规问题早提醒、早纠正。聚焦群众反映突出问题,定期开展直播电商专项整治,重点查办虚假宣传、假冒伪劣、合同侵权、侵害消费者权益等违法行为,曝光典型案例强化警示震慑。严格保护本地地理标志、特色品牌,严厉打击冒用品牌、虚假产地宣传行为。
五、优化便民维权服务,护航消费放心直播
持续畅通线上线下消费维权渠道,建立直播购物纠纷快速处置机制,缩短诉求办理时限,切实化解消费矛盾。督促直播商家、平台完善售后服务、退换货保障机制,引导落实消费首负责任,不断提升消费者购物体验与满意度,以放心消费环境助推直播产业长效健康发展。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吸纳本次建议内容,切实履行网络交易与合同监管工作职责,加强部门联动协作,兼顾规范底线与发展活力,持续补短板、强弱项、优服务、严监管,全力推动我市电商直播新业态合规经营、提档升级,助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发展。
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