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1337207/2026-20599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名 称: 对市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45号建议会办工作的意见 发布日期: 2026年08月11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市发改委:
现将市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45号建议提出的《关于规范屋顶光伏建设的建议》的办理(落实)情况函告如下,请综合后一并答复代表。
当前国内暂无针对屋顶光伏建设的专项国家标准,项目管控主要依托现行强制性国家标准、推荐性国标及行业标准统筹实施。一是在结构安全管控方面,依托《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2012),严格把控光伏支架抗风、抗雪、抗震、屋面承载力等硬性指标;按照《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 55015-2021)要求,新建建筑依规配套光伏系统,既有建筑加装光伏、搭建阳光棚前必须完成建筑结构安全复核。二是光伏组件产品质量方面,最新强制性国家标准《光伏组件安全要求》(GB 47739-2026)、《光伏组件铭牌标识要求》(GB 47740-2026),从组件防火、载荷、铭牌标注等源头严把产品准入,均从2027年6月1日开始实施。支架选材、施工工艺等参照《建筑光伏系统应用技术标准》(GB/T 51368-2019)、《光伏发电系统效能规范》(NB/T 10394-2020)等推荐性国标及行业标准执行。
目前湖北省尚未出台屋顶光伏相关地方标准,咸宁市无制定市级地方标准的权限,各地在执行过程中,主要参照上述国标、行标,并结合实际自行把握管控尺度。
下一步,我局将配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面向光伏安装企业、乡镇基层工作人员等开展国标、行标专题培训,普及阳光棚结构安全技术要求,引导市场主体合规施工,推动全市屋顶光伏行业安全、健康、有序发展。同时,强化产品质量监管,严厉查处以次充好、劣质钢材、非标支架生产销售安装等违法行为,督促生产经营企业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技术规范,从源头保障产品质量安全。
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