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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政协六届五次会议第093号提案会办工作的意见

索引号 : 011337207/2026-20584 文  号 :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名 称: 关于对市政协六届五次会议第093号提案会办工作的意见 发布日期: 2026年08月11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市文旅局

现将市政协六届五次会议093提案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建好咸宁城区微度假循环圈的建议》办理(落实)情况函告如下,请综合后一并答复提案者。

一、关于建立餐饮、民宿服务质量抽检机制说明

提案会办单位中涉及内容:市市场监管局建立餐饮、民宿服务质量抽检机制,每月抽检1次并公示结果”市场监管局主要是对餐饮、民宿经营中的食品安全等行为进行监管,通过监督抽检排查食品安全隐患,保障饮食安全。

关于餐饮、民宿服务质量抽检侧重于对行业整体的评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二〇二五年第3号 餐饮业促进和经营管理办法》第三条“商务部负责全国餐饮行业管理工作”和《商务部等9部门关于促进餐饮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商服贸发202446号)“二、提升餐饮服务品质”。由此可见,商务部门是餐饮行业管理部门,餐饮服务质量评价由其组织实施。咸宁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印发《2024年度咸宁市“桂乡宁居” 旅游民宿等级评定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咸宁市“桂乡宁居”旅游民宿服务要求及评定》(DB4212/T 58-2023)等文件,主要由文旅部门进行评定。建议向相关单位收集餐饮、民宿服务质量评定抽检等情况。我局将积极配合做好相关食品安全抽检等监管工作,促进餐饮、民宿服务质量提升。

二、关于餐饮、民宿食品安全监管情况

常态化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督促餐饮服务单位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开展治理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问题专项行动。为进一步加强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压实餐饮经营者主体责任,通过“红榜”正向激励、“黑榜”反向约束,引导消费者择优下单,倒逼经营者规范经营。公布咸宁市2026年网络餐饮“红黑榜”3期。为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公布咸宁市治理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行动典型案例3批。

市场监管局积极开展餐饮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重点对餐饮和流通环节的餐饮加工自制食品、复用餐饮具等进行监督抽检。加大对网络餐饮食品及高风险餐饮食品原料抽检力度。2026年6月截至目前,全市开展餐饮食品监督抽检1071批次(含网络餐饮食品231批次),发现不合格18批次,合格率为98.32%。

同时,积极动员广大消费者参与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民意征集活动,更好地发挥消费者的监督作用,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为咸宁微度假循环圈贡献市场监管力量。

  

  

                 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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