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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政协六届二次会议第081号提案会办工作的意见

索引号 : 011337207/2023-23622 文  号 :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名 称: 关于对市政协六届二次会议第081号提案会办工作的意见 发布日期: 2023年08月10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市教育局

现将市政协次会议第081号提案提出的有关《关于进一步采取措施切实保护中小学生视力的建议》方面的提案办理(落实)情况函告如下,请综合后一并答复提案者。

市场监管部门在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护青少年视力的重要批示精神方面主要做了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开展眼镜制配活动专项整治。根据《眼镜制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对眼镜店计量管理制度,验光人员资质以及眼镜制配所需计量器具,如焦度计、验光仪、验光镜片组等验光用计量器具的配备情况,是否具有有效期内的检定证书,计量性能是否符合计量检定规程的要求等进行监督检查,通过近一个月监督检查在强检系统上登记由125家眼镜配置机构增加到152家,保证眼镜店纳入系统管理

二是开展违法广告整治活动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使用“康复”“恢复”“降低度数”“近视治愈”“近视克星”“度数修复”等误导性表述对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产品进行营销宣传的行为;是否存在冒用中医药理论、技术进行营销宣传欺骗消费者行为;是否有使用患者名义或者形象进行诊疗前后效果对比或者作证明,以及宣传诊疗效果或者对诊疗的安全性、功效做保证性承诺的虚假违法广告。全市检查制配镜市场主体86个,清除违法广告牌53块,没收违法宣传彩页1047张。

三是开展眼镜质量抽检。市本级抽检9副,其中8副合格,对于不合格的市场主体下达整改通知并进行处罚,检查结果均已上网公布。

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