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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政协六届二次会议第48号提案会办工作的意见

索引号 : 011337207/2023-23610 文  号 :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名 称: 关于对市政协六届二次会议第48号提案会办工作的意见 发布日期: 2023年08月10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林业局

现将市政协届二次会议第48号提案提出的关于开展“以竹代塑咸宁先行”实施行动的建议方面的提案办理情况函告如下,请综合后一并答复提案者。

一、加大力度优化竹产业等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法治环境、创新环境和市场环境,以控制成本为核心,进一步降低企业制度性成本,让企业轻装上阵。2023年印发了《咸宁市市场监管局优化营商环境促市场主体发展若干措施》二十六条在全市各级政务中心窗口升级推行企业开办“1050”标准(1个环节:一窗申请,0.5天办结,零费用)。实现设立登记、公章刻制、申领发票、社保登记实现同步办理,免费赠送5枚公章(包含但不限于企业法定名称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合同专用章、法定代人章各1枚)。全面推行“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服务模式,实现窗口业务深度融合,做到“一人通办、一口说清”和“一表申请,一窗办结”,在窗口和办事厅营造“优化服务,一次办好”良好氛围。

二、鼓励推广竹产业绿色产品。推行绿色设计,督促塑料制品生产企业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在生产符合相关标准的塑料制品的基础,积极采用竹制品等新型绿色环保功能材料,增加使用符合质量控制标准和用途管制要求的竹产品等绿色资源。

三、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关于进一步推进品牌建设的若干意见》,对新获核准注册地理标志的行业协会(学会、中心)由市、县(市、区)两级财政各奖励10万元人民币。“赤壁竹笋”、“赤壁毛竹”于2015年10月27日注册为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咸宁、赤壁两级财政对其各奖励20万元。

四、强化品牌培育和品牌宣传推广。品牌是给产品带来溢价、产生增值的一种无形的资产,承载着大众对产品和服务的认可,品牌对于促进竹产业做大做强有着积极作用。我局将在产业规划的统一部署下,配合林业部门积极培育品牌,引导市场主体注册和规范使用商标。

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