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1337207/2023-23607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名 称: 关于对市政协六届二次会议第37号提案会办工作的意见 发布日期: 2023年08月10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市工商联:
现将市政协六届二次会议第37号提案提出的有关设立“咸宁企业家日(文化节)”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建议方面的提案办理情况函告如下,请综合后一并答复提案者。
市市场监管局始终以更大力度优化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法治环境、创新环境和市场环境,以控制成本为核心,进一步降低企业制度性成本,让企业轻装上阵。
一、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和环节。
2023年印发了《咸宁市市场监管局优化营商环境促市场主体发展若干措施》二十六条,在全市各级政务中心窗口升级推行企业开办“1050”标准(1个环节:一窗申请,0.5天办结,零费用)。实现设立登记、公章刻制、申领发票、社保登记实现同步办理,免费赠送5枚公章(包含但不限于企业法定名称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合同专用章、法定代人章各1枚),截至目前,共免费赠送公章1.9万套,为市场主体减负约355万元。
二、推行简易注销“极简办”。
全市各窗口设立企业注销专区,实现税务、社保、市场监管“一网通办”,强化税务、社保、市场监管等环节协同办理,全流程1个工作日办结。企业申请注销时,可同步在市场监管部门窗口申请办理公章缴销业务,清税证明以数据共享方式实现。推行营业执照免予回收改革,企业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只需提交《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全体投资人承诺书》,不再提交营业执照正、副本等材料,由企业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后在公示系统公告营业执照作废。2023年共办理简易注销2897户,节约市场主体注销成本约145万元。
三、实施包容审慎监管。
2020年在全省率先推出轻微违法“首违不罚”柔性执法,《湖北省咸宁市开展“包容”“温情”执法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简报被省政府办公厅刊用并向国务院办公厅推荐。同时在全省率先推行了包容审慎监管行政处罚“四张清单”制度(首违免罚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和不予行处罚清单),公布实施的“四张清单”涵盖了26个行政执法部门的635项行政处罚事项,2022年已为762家市场主体减免罚金2538万元,助力市场主体轻装上阵。
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