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1337207/2022-39384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咸宁市市场监管局
名 称: 对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57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2年11月02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夏敏、张嘉萍、王慧华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美容和养生保健行业市场监管的建议》的建议收悉,首先,感谢三位代表对咸宁市美容和养生保健行业监管的关心、关注。近年来,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广大群众对美容、养生保健的需求增加,各类名目繁多的美容店、养生保健店也井喷式增长,随之美容养生保健行业良莠不齐、乱象频生也日益显现。我局在受理《关于加强美容和养生保健行业市场监管的建议》后,局领导高度重视,要求相关职能科室,在职责范围开展美容和养生保健行业市场监管。同时综合市卫健委、市宣传部、市公安局和各县市区政府等各会办单位的工作情况,向三位代表答复如下:
一、加强监督检查,全面规范经营行为
我局在全市范围开展了美容和养生保健行业专项整治,以美容美体养生会馆、养生保健店、养生生活馆、健康养生会馆等提供美容和养生保健服务的经营单位作为整治的重点对象。一是严查无证无照行为。对涉及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特种设备等市场监管部门许可事项无证经营行为进行查处。对于其他部门许可事项的无证经营行为,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平台-湖北)及时抄告相关主管部门。二是规范价格收费行为。严格实行明码标价,在收费地点显著位置公示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价格等内容,不得收取公示内容外的任何费用,不得强制服务并收费。同时,商务部门协调抓好商务预付卡,市场监管部门抓好商务预付卡违法行为查处。三是强化美容养生保健行业广告监管。严厉打击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宣传未经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批、备案的诊疗科目和服务项目的违法行为,收集整理公开曝光典型违法广告案件,形成有效震慑。四是加强化妆品经营使用质量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美容机构是否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是否查验供货者市场主体登记证明、化妆品注册或者备案情况、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明,是否如实记录并保存相关凭证。是否依照有关要求贮存化妆品,是否存放有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是否有自行配制化妆品行为。五是加强可用于医疗美容的医疗器械监管,结合医疗器械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针对射频治疗设备、整形填充材料、整形用注射填充物(水光针)、注射针等可用于医疗美容的医疗器械开展重点检查,重点检查进货渠道、供货方资质、产品资质、购进验收记录、销售记录及贮存条件等内容,查处制售和使用未经注册(备案)医疗器械等违法违规行为。此次专项整治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共出动执法人次565人,检查了246家美容店和养生保健经营户,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21份,立案查处涉及无证无照经营、虚假宣传和化妆品违法案件15起,罚没金额18.5万元,已完成了化妆品抽检9批次,经第三方检验,现检验结果都为合格。
卫生监督部门按照《公共场所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规范要求,把好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现场审查关,及时返现经营单位存在的问题并监督落实整改。共检查美容美发场所28家,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25份。
公安部门加强部门间行刑衔接、联合办案和案件已送,落实食药安办联系会议制度,定期与市场监管、卫健等部门会商,严厉打击违法范围活动。2022年3月温泉公安分局根据咸安区市场监管局提供的案件线索,侦破了一个利用网络平台无证销售皮肤病假药的团伙,涉案价值400多万,采取刑事强制措施3人,该案已被省公安厅列为食药环节重点案件挂牌督办。
二、强化社会共治,大力引导安全消费
在全面加强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的同时,加强社会宣传和舆论引导,通过举办“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食品安全宣传月、药品安全宣传月、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等活动,积极开展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巡回宣传,开辟政务网站、微信公众号、抖音等新媒体宣传渠道,发布消费警示、科普文章,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公众甄别真假、依法维权的能力。同时加强于欣慰媒体的沟通协作,加强正面宣传报道,及时曝光典型违法案例,积极引导广大消费安全、科学、合理消费。
三、加强消费维权能力建设
一是拓宽诉求渠道,积极搭建维权新平台,提高“消费维权服务”站点覆盖率。目前,累计创建消费维权服务站251个,实现了市场、商场、超市、企业、景区等消费密集区站点 100% 全覆盖,方便消费者就近解决消费纠纷。二是树立行业标杆,深入推进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开展“放心舒心消费在咸宁”创建活动。2021年12月17日咸宁市被省局作为两个全省放心消费单位创建试点城市之一。2021年全市评定县级放心舒心消费示范点262家,评定市级放心舒心消费示范点48家、文明诚信经营放心舒心消费示范街区2家,已验收通过省级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5家,占全省省级示范单位总量的10%,培育了一批优势明显、特色突出、带动力强的标杆级“放心舒心消费示范点”。三是提升消费维权效能,健全消费维权制度。为了确保工作实效,在全省率先建立了《咸宁市市场监管局消费者投诉举报回访工作制度》、《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投诉信息公示办法》,得到了省局领导的高度评价。今年共回访消费者投诉举报6359件,对回访工作监督抽查636件,各地共发布消费者投诉信息公示16期。四是整合信息资源,及时发布消费警示。通过12315受理平台,及时梳理、汇总消费者申诉举报热点信息,定期汇总分析消费投诉举报热点、难点,及时向社会发布消费警示、提示,引导广大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借助“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集中曝光本年度消费者投诉多、问题突出的消费纠纷十大典型案例,加强政策法规宣传解读,起到警示作用。定期发布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科学消费、理性消费。累计发布消费提示、警示130余期。
四、加强行业监管的几点建议
一是美容和养生场所需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按照“谁发证、谁负责”的监管原则,建议卫生健康部门为牵头单位,出台相关整治计划或工作方案,组织市市场监管、卫生健康、公安、法院等相关部门联合执法,形成良好的工作协调机制。加大对美容和养生保健行业中的无证经营、非法医疗美容和医疗活动、虚假宣传等乱象整治,严肃查处行业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二是严把市场准入关。对新开办的美容和养生保健行业经营者,要严格落实卫生许可要求,将设备设施配备、环境达标、人员资质等纳入卫生许可事项,严把市场准入关,促进行业规范化,遏制违法违规情形发生。
我局将依据部门职责,进一步加强监管,促进咸宁市美容和养生保健行业健康发展。
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