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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政协六届一次会议第070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 : 011337207/2022-39310 文  号 :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咸宁市市场监管局

名 称: 关于对市政协六届一次会议第070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2年11月02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黄泽中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标准品牌引领我市高质量市场体系建设的提案收悉,在综合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商务局等部门的会办意见后,现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您我市标准化和品牌工作积极建言献策。标准是国际公认的重要质量技术基础,品牌是质量水平和竞争力的综合体现,做好标准化和品牌工作对推动咸宁高质量发展起着重要作用,我局及会办单位对您的提案表示认可和支持。现阶段,全市各有关部门围绕标准化和品牌建设采取了有力举措,部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部分工作正在列入重点计划有序推进。

一、完善体制机制推动高质量市场体系建设

(一)2022年,我市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突出以标准品牌为引领,吸取省内外先进经验,出台了咸宁市《推动高质量市场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提出具体措施二十条,对标准、计量、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质量基础工作和商标、专利等高质量发展指标提出明确要求。这是

我市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精神、助力咸宁高质量发展做出的重要举措。

(二)印发了《咸宁市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商贸流通专项)建设实施方案》,努力把咸宁知名品牌打造成特色农副产品行业标准化试点示范,并将“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和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培育,擦亮“咸宁桂花”“嘉鱼莲藕”“赤壁青砖茶”“黄袍山(通城)茶油”“众望(崇阳)麻花”“通山枇杷”等区域品牌等作为重点工作内容,通过加大资金投入,加强市县联动,合力推动我市农产品标准品牌建设取得实效。

二、争取资金为高质量市场体系建设提供资金保障

积极争取财政支持,今年将质量、标准化和知识产权相关的18个奖励补助项目纳入咸宁市“免申即享”政策清单(“咸宁市政府质量奖”“标准化试点项目通过验收”“中国驰名商标”等),目前已有9家企业享受了奖补资金31万元,实现专利质押融资金额2300万元。同时还确定了200万元专项经费,保障我市开展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城市(商贸流通专项)建设工作。把激励奖励政策的落实,作为加强标准品牌建设的措施,让优秀的企业和知名的品牌从荣誉、资金等多方面都得到切实支持。

三、引进人才为高质量市场体系建设提供人才支撑

(一)制定大学生引进政策。市人社局与市委人才办联合编印了《咸宁市“大学生引进计划”政策汇编》300册,涵盖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的《咸宁市关于“大学生引进计划的实施意见”》,“大学生引进计划”人员身份认定、落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生活补贴发放、子女入学等政策规定,大学生创业扶持资金、实习实训补贴等支持政策。

(二)落实人才开发和就业专项资金。2022年,市本级财政安排人才开发专项经费2437万元,较2021年增长4.6%,支持人才队伍建设;安排就业资金3754万元,支持开展职业技能大赛,春风行动等各类大型招聘会,为企业输送人才。

(三)加强专业技术人才培训。每年组织基层标准化工作人员参与省市场局举办线上和线下培训班。

四、加强宣传引导为高质量市场体系建设营造良好氛围

一是认真组织开展好每年的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质量月、世界标准日活动,大力宣传我市标准品牌战略。邀请中国质量报、咸宁日报等新闻媒体对我市标准化和品牌建设进行了深入宣传,进一步增强了标准化和品牌工作的公众知晓度和社会影响力。二是通过召开会议、组织讲座、研讨交流、编印书籍和宣传手册等,多渠道对已发布的标准进行宣贯。编制《咸宁市对标达标质量提升总体报告》、《民政标准化基础知识》等资料下发至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和民政部门,共干部职工学习运用三是推荐企业参与中国精品、湖北精品评选工作,组织开展咸宁品牌大赛,宣传、展示全市品牌成果,增强咸宁品牌的影响力。

下一步,市直各有关部门将继续深入实施标准品牌战略,借鉴先进经验,优化政策环境,激励创新创造,为助力我市实现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目标贡献力量。


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10日


主管领导龙新文            联系电话13972833555

经办人姓名陈思            联系电话13508640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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