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1337207/2022-39310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咸宁市市场监管局
名 称: 关于对市政协六届一次会议第070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2年11月02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黄泽中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以标准品牌引领推动我市高质量市场体系建设的提案收悉,在综合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商务局等部门的会办意见后,现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您为我市标准化和品牌工作积极建言献策。标准是国际公认的重要质量技术基础,品牌是质量水平和竞争力的综合体现,做好标准化和品牌工作对推动咸宁高质量发展起着重要作用,我局及会办单位对您的提案表示认可和支持。现阶段,全市各有关部门围绕标准化和品牌建设采取了有力举措,部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部分工作正在列入重点计划有序推进。
一、完善体制机制推动高质量市场体系建设
(一)2022年,我市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突出以标准品牌为引领,吸取省内外先进经验,出台了咸宁市《推动高质量市场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提出具体措施二十条,对标准、计量、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质量基础工作和商标、专利等高质量发展指标提出明确要求。这是
我市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精神、助力咸宁高质量发展做出的重要举措。
(二)印发了《咸宁市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商贸流通专项)建设实施方案》,努力把咸宁知名品牌打造成特色农副产品行业标准化试点示范,并将“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和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培育,擦亮“咸宁桂花”“嘉鱼莲藕”“赤壁青砖茶”“黄袍山(通城)茶油”“众望(崇阳)麻花”“通山枇杷”等区域品牌等作为重点工作内容,通过加大资金投入,加强市县联动,合力推动我市农产品标准品牌建设取得实效。
二、争取资金为高质量市场体系建设提供资金保障
积极争取财政支持,今年将质量、标准化和知识产权相关的18个奖励补助项目纳入咸宁市“免申即享”政策清单(“咸宁市政府质量奖”“标准化试点项目通过验收”“中国驰名商标”等),目前已有9家企业享受了奖补资金31万元,实现专利质押融资金额2300万元。同时还确定了200万元专项经费,保障我市开展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城市(商贸流通专项)建设工作。把激励奖励政策的落实,作为加强标准品牌建设的措施,让优秀的企业和知名的品牌从荣誉、资金等多方面都得到切实支持。
三、引进人才为高质量市场体系建设提供人才支撑
(一)制定大学生引进政策。市人社局与市委人才办联合编印了《咸宁市“大学生引进计划”政策汇编》300册,涵盖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的《咸宁市关于“大学生引进计划的实施意见”》,“大学生引进计划”人员身份认定、落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生活补贴发放、子女入学等政策规定,大学生创业扶持资金、实习实训补贴等支持政策。
(二)落实人才开发和就业专项资金。2022年,市本级财政安排人才开发专项经费2437万元,较2021年增长4.6%,支持人才队伍建设;安排就业资金3754万元,支持开展职业技能大赛,春风行动等各类大型招聘会,为企业输送人才。
(三)加强专业技术人才培训。每年组织基层标准化工作人员参与省市场局举办线上和线下培训班。
四、加强宣传引导为高质量市场体系建设营造良好氛围
一是认真组织开展好每年的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质量月、世界标准日活动,大力宣传我市标准品牌战略。邀请中国质量报、咸宁日报等新闻媒体对我市标准化和品牌建设进行了深入宣传,进一步增强了标准化和品牌工作的公众知晓度和社会影响力。二是通过召开会议、组织讲座、研讨交流、编印书籍和宣传手册等,多渠道对已发布的标准进行宣贯。编制《咸宁市对标达标质量提升总体报告》、《民政标准化基础知识》等资料下发至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和民政部门,共干部职工学习运用。三是推荐企业参与中国精品、湖北精品评选工作,组织开展咸宁品牌大赛,宣传、展示全市品牌成果,增强咸宁品牌的影响力。
下一步,市直各有关部门将继续深入实施标准品牌战略,借鉴先进经验,优化政策环境,激励创新创造,为助力我市实现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目标贡献力量。
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10日
主管领导龙新文 联系电话13972833555
经办人姓名陈思 联系电话13508640999
邮政编码437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