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1337207/2020-23303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食品药品监管 发文单位: 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名 称: 我市完成2020年多项医疗器械专项检查 发布日期: 2020年12月18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0-12-18 20:30:34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监管,市局按照国家局、省局和市政府的工作安排,对全市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开展了多项专项检查。
一是在全市开展2020年度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专项检查,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3032人次,检查经营企业497家,使用单位947家,责令整改单位354家,责令停业2家,立案查处9起,罚没款19.4168万元;二是开展医疗器械网络销售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清网行动”,全市共检查医疗器械网络经营企业44家次,出动执法人员126人次,检查企业23家,责令整改企业17家,立案查处1家;三是开展体外诊断试剂专项检查,全市共检查医疗器械网络经营企业302家次,出动执法人员840人次,检责令整改企业28家,责令停业整改3家,立案查处3家;四是开展口腔科医疗器械使用专项检查,对全市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且诊疗科目中包含“口腔科”的医疗机构开展检查,并将专项检查的情况做汇报。全市共检查口腔科医疗器械使用单位132家,出动执法人员322人次,责令整改84家,立案查处2家。
通过开展各项医疗器械专项检查,排查各类医疗器械安全隐患,进一步强化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安全意识,提高医疗器械安全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医疗器械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用械安全。
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