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1337207/2026-25539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名 称: 核查处置任务完成情况表(咸安区味美鲜干货批发部) 发布日期: 2026年09月23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序号 | 检验报告编号 | 食品 名称 | 不合格项目 | 被抽样单位 | 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 |
1 | No:XNGJ02Z2026-S2311 | 梅干菜 | 铅(以Pb计)(实测值1.67mg/kg,标准指标≤0.8mg/kg) | 咸安区味美鲜干货批发部 | 1.产品控制:当事人购进梅干菜4公斤,货值104元,抽检数量1.4公斤(备样0.7公斤);已销售梅干菜4公斤,库存梅干菜0公斤,封存梅干菜0公斤,召回梅干菜0公斤,下架梅干菜0公斤。因购买者已消费,未召回涉案梅干菜。 2.原因排查:经营者缺乏对食用农产品的检验手段。 3.问题整改:提交自查整改报告,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主动发布召回公告,完善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并承诺在以后的经营过程中,严格按照要求继续履行好进货查验的义务,保证产品来源的合法性和正当性。 4.行政处罚: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进行教育,不予行政处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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