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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处置任务完成情况表(李龙)

索引号 : 011337207/2026-17176 文  号 :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名 称: 核查处置任务完成情况表(李龙) 发布日期: 2026年07月17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序号

检验报告编号

食品

名称

不合格项目

被抽样单位

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1

NoF26CTXL30081

50度谷酒(白酒)

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

李龙

1.产品控制:当事人生产50度谷酒(白酒)50L,货值2000,抽检数量2L已销售50度谷酒(白酒)50L库存0,封0,召回0,下架0因购买者已食用,无法召回涉案50度谷酒(白酒)50L

2.原因排查当事人食品安全意识不强,购买非正规渠道生产白酒用酵母。

3.问题整改:提交自查整改报告,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承诺在以后的经营过程中,加强食品控制。严格食品安全标准,不随意添加食品添加剂,保障经营的食品合法与安全。

4.行政处罚:当事人行为违反了《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依据《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七十六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给予警告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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