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1337207/2026-17176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名 称: 核查处置任务完成情况表(李龙) 发布日期: 2026年07月17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序号 | 检验报告编号 | 食品 名称 | 不合格项目 | 被抽样单位 | 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
1 | No:F26CTXL30081 | 50度谷酒(白酒) | 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 | 李龙 | 1.产品控制:当事人生产50度谷酒(白酒)50L,货值2000元,抽检数量2L;已销售50度谷酒(白酒)50L,库存0,封存0,召回0,下架0。因购买者已食用,无法召回涉案50度谷酒(白酒)50L。 2.原因排查:当事人食品安全意识不强,购买非正规渠道生产白酒用酵母。 3.问题整改:提交自查整改报告,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承诺在以后的经营过程中,加强食品控制。严格食品安全标准,不随意添加食品添加剂,保障经营的食品合法与安全。 4.行政处罚:当事人行为违反了《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依据《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七十六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给予警告的处罚。 |
信息公示链接: | |||||